Re: [閒聊] 算算開銷還是不要買房子才對

作者: spillway0211 (溢洪哥)   2016-04-06 10:18:22
分發到鄉下已婚公務員等綁約滿調回五都市中心版本,老婆在回五都市中心前暫時當家管
手機 800 兩年換一次
手機吃到飽+月租 1343
家裡ADSL費用 0 租套房已包
家裡第四台費用 0 租套房已包
每月水費 0 租套房已包
每月電費 約500-700
剪頭髮費用 100 2-3個月剪一次百元剪髮
每月餐費 15000 兩人
(平時煮飯,假日偶爾吃餐廳)
每月飲料費 週末才喝,算在餐費了
每月交通費 1000 住外面,一個月回家探父母一到兩次
治裝費 1000
(都是出國才買衣服,平時沒買)
隱形眼鏡費 0
看電影費用 0 因人而異
唱歌費用 0 現在一年唱不到兩次
假日出遊費 包在餐費了
出國旅遊基金 每月3000
保險費 5000 快滿期領回來
房租 6000 14坪小套房
雜費 3000
孝親費 0
(父母領的都比我多,現金在手才能作有效利用,只有過年包紅包而已)
total 約37000
月存15000已是最佳狀況了
只能等調職後老婆開始工作才能多存了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4-06 10:20:00
包水包網路包第四台14坪套房才六千 到底多鄉下....
作者: bryant780417 (bryant780417)   2016-04-06 10:20:00
跟樓上的想法一樣 呵呵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6 10:21:00
這個房東是要賺什麼啊生活費這麼低的地方 不留下嗎
作者: shindouhika (嬌生嬰兒油)   2016-04-06 10:24:00
跟1樓想的一樣
作者: spillway0211 (溢洪哥)   2016-04-06 10:26:00
我其實是運氣好,房東不缺錢亂租,而且又靠近菜市場,早上略吵,其他物件差不多條件的大概7000-7500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4-06 10:26:00
高雄王跟外勞王 快出來看看是不是你們的房客 ...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06 10:36:00
我以前住桃園車站附近(桃鶯路) 包水包網路 12坪6300房東買老公寓翻新連裝潢350左右 隔4間 月收21000電費4塊 (其實這邊就賺回網路跟水費了)
作者: Justice5566 (正義56)   2016-04-06 10:38:00
以前是多久以前....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4-06 10:38:00
投報率超高的 ...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6 10:40:00
自己隔公寓現在很難 被投訴會被開罰單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06 10:40:00
我住三年 基本上4間都是滿租的 沒超過1個月沒人住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06 10:42:00
房東也是條魯蛇 靠老公寓翻來出租 三年內就弄了第二間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6 10:42:00
早年進場的 套房就是這麼好賺 而且轉手賣個400-500萬也有機會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06 10:44:00
差不多6年前了 他自己是個作業員 沒時間管 找我幫忙管後面2年 月租變5500...(也不知道他被抓了沒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6 10:46:00
這個不會「被抓」啦 只怕上下層鄰居投訴不過主要是施工期間會有問題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06 10:47:00
他那時候就附爛牌的32吋LED電視 (我也是看這點才租的XD)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6 10:47:00
或是出入的房客太吵或太複雜 不然誰有空注意出租附32寸電視似乎是行規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4-06 10:50:00
那時候沒有阿XDDDD 到現在還是很多沒有的(以這租金行情)房客一間是無業的8+9 每週都帶不同的國高中妹在裡面運動隔音沒有很好 又是入門第一間 常常就在那邊我要死了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6-04-06 10:57:00
有你可以報警救人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6-04-06 12:00:00
8+9才是人生勝利組
作者: togs (= =")   2016-04-06 12:13:00
17真的贏很多 許都人畢生想做的事17都在17歲時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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