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劈腿房仲吞藥亡!女友嗆小三

作者: yung1212 (yung1212)   2014-09-27 12:04:09
1.來源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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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內容:
劈腿房仲吞藥亡!女友嗆小三「離開他我才救」
東森新聞 – 2014年9月26日 下午12:32.
劈腿房仲吞藥亡!女友嗆小三「離開他我才救」
台北市知名房屋仲介公司,一位張姓經理五年前向同居女友坦承劈腿,女友拒絕分手,
他竟然連吞一百八十顆安眠藥抽蓄倒地,但女友非但沒將他緊急送醫,還打電話嗆情敵:
「說除非妳願意離開他,我才願意救他。」
甚至一度阻撓消防隊員進屋救人,張姓經理最後送醫不治,
台灣高等法院依違背法令遺棄罪,判邱姓女友十個月徒刑。
一間位在大安區的房屋仲介,裏頭的經理劈腿後和正牌女友攤牌,但女友不接受分手,
想不到經理一時想不開服了大量安眠藥,而在場的女友卻見死不救,
甚至打電話給小三嗆聲說,除非你離開他不然我就不救他,
小三緊張的連忙答應最後趕到現場,女友不讓她進屋救人,小三急得打電話報警,
女友阻擋在屋內,拖了3分33秒,最後這名房仲經理送醫不治,分析黃金地段侃侃而談,
怎知因為無法說服女友接受分手就想不開輕生,
而這名邱姓女子甚至一度被死者母親控告,涉嫌強罐藥物殺人,
但最後沒有證據獲判無罪,不過對同居男友見死不救,
法官還是依照遺棄罪判邱姓女子十個月徒刑。
律師為女友喊冤,強調她根本沒打電話對小三嗆聲,也不知道男友當時已經命在旦夕,
針對法官判決還會再上訴,但如今已經事隔五年女友也嫁做人婦,
原本前途大好的知名房仲為情想不開,腳踏兩條船,沒辦法把兩邊都安撫好,
還自己走上不歸路。
3.心得或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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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ride78037 (沈默是金)   2014-09-27 12:05:00
房仲的私生活真的很亂
作者: amury (快馬加鞭)   2014-09-27 12:15:00
樓上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作者: birdegging (春天底下兩條蟲)   2014-09-27 12:16:00
自作自受嚕 勿以一概全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2:18:00
我很簡單 就工作 老婆 小孩
作者: dan5566 (單五六)   2014-09-27 12:19:00
一樓就是仇視房仲阿 不意外 整天要在中南美洲買小島
作者: IRISTP (dean)   2014-09-27 12:20:00
1樓真可惡~分身被桶了還這樣引戰~這樣可以檢舉嗎@@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4-09-27 12:49:00
一樓不知道是做啥高貴的職業呢??他是brdemoved 分身嗎?
作者: yuekun   2014-09-27 12:51:00
哪一行沒這種人 只是看比例高不高而已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27 13:07:00
好的仲介就是 保證買貴退差價 房屋終身保固送全套家具+裝潢然後不收服務費 這才是優良仲介做不到的都是黑心仲介當然我就是哪個死沒良心的黑心仲介不但收服務費 還沒送裝潢家具 也沒終身保固也沒有買貴退差價
作者: lc301 (8d 8d 咖咖)   2014-09-27 13:11:00
home-sale-1
作者: keepingtime (最美好的時光)   2014-09-27 13:17:00
見這些東西翹辮子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Karida (卡麗妲)   2014-09-27 13:24:00
蠢蛋,女方不肯分手你就連夜收拾行李走人啊!又不是結婚了
作者: killCHina (把拔~我想買GTR)   2014-09-27 13:24:00
Kee魯和b魯一定是窮鬼
作者: Karida (卡麗妲)   2014-09-27 13:25:00
要離婚很麻煩。在女的面前自殺威脅她幹嘛!?
作者: killCHina (把拔~我想買GTR)   2014-09-27 13:25:00
不願分手就幹死她阿。吃三小安眠
作者: lukesama ((╬ ̄皿 ̄)==O)) ̄3 ̄"))   2014-09-27 13:27:00
別以偏概全吧 那最強的職業 - 總統 要怎麼評論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讓你感動)   2014-09-27 13:40:00
真是太想不開 不分手就自己收一收走掉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09-27 16:17:00
片面之詞當初的說法是女方下藥在酒裡死無對證,35歲年收入幾百萬你會想自殺?常理來說是被劈的想殺人,怎麼劈腿的想自殺安侯建業那個也是自認被劈才砍人
作者: dianna72 (god bless Taiwan )   2014-09-27 17:48:00
什麼奇怪的內容 不可能因為女友不分手自殺吧 怪怪的
作者: kutkin ( )   2014-09-27 18:54:00
生活不會很亂,只是這樣的人也能做到經理。
作者: mrdi (迪泡)   2014-09-27 19:01:00
這麼笨的仲介怎麼當上經理由的?還是掛名的高專?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09-27 19:25:00
釣不到,真空虛
作者: september02 (九月二號)   2014-09-27 20:58:00
如果是180顆安眠藥,不太可能是被強迫服下的
作者: pp73513   2014-09-28 12:47:00
死好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4-09-28 22:07:00
180顆安眠藥下在酒裡...有證據就可以用殺人罪起訴了。驗屍報告我們是看不到,當初到底是喝進去的,還是連吞180顆檢方應該很清楚。
作者: epenpal (.....)   2014-09-28 23:48:00
不合常理的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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