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被同行盜圖-很不爽!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1:32:41
今天上班的時候,我老婆告訴我一件事情。
偶然地去看了591 架上幾間跟我們銷售物件有關的資料
意外的發現有些仲介拍的照片好漂亮
想更進一步去了解怎麼拍的時候
突然覺得照片好眼熟!!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http://ready93.pixnet.net/blog/post/187641489
盜圖1.jpg
疑~這個角度 這個畫質 不是一般相機可以拍得出的壓!!
原圖.jpg
看完上一張 再看這一張 是不是很眼熟?
帝景苑1.jpg
連住X不動產的官網都放我的照片~~偷很大阿!
偷圖的話也不是只偷個一兩張,公設也偷
盜圖2.jpg
再看看我拍的!
原圖3.jpg
泳池部分
原圖2.jpg
很明顯了
盜圖3.jpg
景觀部分
盜圖4.jpg
好像一樣吼
原圖4.jpg
照片太多了無法一一比對秀出來
實在是太氣憤了!!
另外文字敘述部分
先看看我的:
原圖5.jpg
再看看這位仲介的:  (似乎也是有被參考)
盜圖5.jpg
現在仲介都這麼好當了嗎?
合約簽回來,照片網路上偷,房子的敘述也直接網路參考?
這樣就可以把房子賣掉了
真的是太簡單了 大家快來當仲介吧!
重點是連官網都有 真的太扯!!
其實不只剛剛那位同行
另外有一間也是住X的某百萬經紀人也偷了圖
以下: 還大啦啦的把自己電話後製上去 但是右下角還是可以看到我的浮水印
盜圖6.jpg
帝景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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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常說,我們服務業的就是要創造被利用的價值
但是被利用也是要合法阿!
你要我拍的照片,可以來詢問我,而不是直接拿過去!
更何況這個是商業用途
如果我今天狠一點,就直接拍照下來,寫一張存證信函去貴公司
看要怎麼解決?
我入行這個三個年頭,每一個物件都是用我自己的Nikon D700全幅單眼相機 拍攝
相機+鏡頭(24-85mm)價值超過10萬 平均每一張快門成本一塊錢
為的是什麼? 為了把每一間房子拍得漂亮亮亮的 幫屋主賣得好價錢
有些一般約,跟其他仲介一起拍照的時候
大家都拿手機隨便拍一拍,我卻堅持拿單眼(投資客的房子也一樣)
有人跟我說,照片隨便拍一拍就好了啦,賣得出去才重要!
我說:照片拍得都不好看了,客人要怎麼進來看?
這是個人的原則與堅持
攝影是我的興趣,我有能力把房子最美好的一面呈現出來
在我公司裡面,我也常常幫我同事的物件拍照
幫客戶把房子拍得美美的,也是我的成就感來源!
若您有意願,也可以來當我同事,義務拍照也是可以考慮的!
但是請同行尊重個人的著作權 By 永慶不動產-賴啟文
作者: birdegging (春天底下兩條蟲)   2014-09-27 11:35:00
打電話過去告知吧
作者: Tosca (hi)   2014-09-27 11:42:00
以後貼照片加浮水印 然後這種就告阿 順便賺外快
作者: sdhpipt   2014-09-27 11:42:00
可以告了,尤其仲介是營業行為,可以具體求償特定金額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4-09-27 11:47:00
告 死 他 ! 我用iPhone6拍 賣安內啦
作者: krit1009 (嚕嚕奧瑞)   2014-09-27 11:47:00
我是直接打電話過去淦譙.. 24小時內沒撤換會寄存證信函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1:55:00
真的!如果業績不好 盜圖就算了 百萬經紀人還盜我圖
作者: Tosca (hi)   2014-09-27 11:56:00
那就更不用忌諱啦 對方一定賠的起 擺明等你去告阿XD
作者: having (想不出暱稱~~)   2014-09-27 12:00:00
加油,堅持自己的興趣和信仰真的很厲害可以先私下提醒對方,如果還惡意再做下一步!
作者: k9o4bn05 (左營劉德滑)   2014-09-27 12:01:00
打電話去給那個專員吧!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4-09-27 12:03:00
告他阿 不要姑息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27 12:03:00
著作權法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4-09-27 12:16:00
在圖上加你的浮水印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2:17:00
重點是 這本來是我專約 最後被喇成一般約的喇我還盜我!! 想到就幹
作者: Ebergies (火神)   2014-09-27 12:17:00
另外, 快去告, 白花花的銀子在那邊等你 R XD
作者: beja (迪恩林)   2014-09-27 12:17:00
我也有被盜圖過,當下是打給591~但,過了兩天都一直不解決。我就說不撤就告他~他就乖乖撤下了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2:20:00
我之前被盜都想說算了 現在越想越生氣
作者: vicken957082 (Xiali)   2014-09-27 12:31:00
本來就是都偷來偷去的 因為沒人敢告 建議你去告
作者: orgdragonfly (橘色蜻蜓)   2014-09-27 12:42:00
加浮水印吧
作者: sportingman (惜別的走船人)   2014-09-27 13:01:00
真的很討厭這種人 死不認錯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27 13:05:00
告他刑事 這是告訴乃論 怕坐牢就拿錢來和解百萬經紀人吐個10萬20萬來賠 對她來說付的起拉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9-27 13:21:00
順便住商一起告 記得請吃雞排 這超好賺的
作者: lukesama ((╬ ̄皿 ̄)==O)) ̄3 ̄"))   2014-09-27 13:22:00
就告吧 沒甚麼好講的 不過你要跑法院會很煩不過感覺你是上來討拍+壯大聲勢 不爽就直接告就好要律師去律師街或星巴克附近也有
作者: giveUstars (大城市的游牧民族)   2014-09-27 13:26:00
這種營利行為直接告吧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27 13:34:00
法院也不用跑幾趟拉 跑個警局提告
作者: timmi210 (著迷D3中)   2014-09-27 13:35:00
跟住商沒什麼關係吧 那是個人行為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27 13:35:00
偵查庭 就會被搓和了 你可以不和解如果是放住商網站的話可以告住商歐存證信函是沒用的東西 沒寫好就變恐嚇信存證的恐嚇信告住商 住商自己舉證兇手是誰最後就變成轉告加盟店經紀人一起告 哈直接告不動產經紀人+營業員經紀人跑不掉 因為廣告是她審核的
作者: Tosca (hi)   2014-09-27 13:51:00
告下去你穩贏的阿 和解金沒幾萬也有幾千吧 加減賺XD存證信函是沒有用 但這是一個禮貌信"問候"XD
作者: turgnev   2014-09-27 13:53:00
存證信函這麼方便的東西很多人好像不捨得用啊
作者: Tosca (hi)   2014-09-27 13:54:00
而且存證信函又沒多少錢 通通寄通通告阿這樣和解金一次下來全片幅都可以買好幾台了~~養肥了再一次收割 手機廠都這樣搞專利戰了 多學學阿~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9-27 14:17:00
有時候沒接的物件一樣先上廣告,有客戶就帶去撞屋主簽約圖片摳別人的就好了,還是放底價呢!這不是業務常見的做法嗎?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4:20:00
樓上這種事我沒做過
作者: Goei (Goei)   2014-09-27 14:30:00
不知道是同業盜圖比較嚴重 還是業績灌水換彩帶比較嚴重
作者: jin0227 (Justin)   2014-09-27 14:48:00
都還蠻嚴重的,一堆百萬經紀人,口袋空空如也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4-09-27 15:14:00
太帥了!告一告順便賺點零用錢
作者: danny1031 (天天天天)   2014-09-27 15:32:00
這個應該告的,都已經是竊取資料用在商業行為了也是踐踏其他用心的房仲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9-27 15:45:00
這種就是直接告阿
作者: james1986 (不要再叫我好人了.....)   2014-09-27 15:45:00
偷偷說 這年頭D700+24-85 已經不到四萬塊了..這年頭 當年的機皇 也被後面幾台打趴了..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15:51:00
我說錯了,現在裝的是24-70以全幅來說 後面有誰可以打? D600 ?D800? D800E? D3 ?
作者: cicatrix (一起來當新店人)   2014-09-27 17:00:00
我也常被盜呢
作者: thatislife (海海人蔘)   2014-09-27 17:17:00
那種不同仲介照片都放一樣是盜圖還是屋主提供的多?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09-27 17:20:00
快去告告看,會不會成立,加油~討後續@@"
作者: jimmyaspire (jimmyaspire)   2014-09-27 17:27:00
都是炒房客 50笑100
作者: granx (Darren)   2014-09-27 17:39:00
資料備齊 直接到保智大隊提出侵犯著作告訴就好了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9-27 18:33:00
只要看有沒有要處理,告下去要花很多心力。跟車禍一樣。
作者: amaisar (阿!麥煞)   2014-09-27 21:45:00
不意外,純推板主
作者: WIN1105 (YAO)   2014-09-27 21:49:00
推你用心照好顧客的房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7 22:38:00
光一棵24-70 就要五萬了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9-28 00:02:00
支持提告 不想要被告就叫對方給和解金
作者: Goei (Goei)   2014-09-28 00:04:00
是在賣房子還是賣寫真?
作者: sharkblue (謊言)   2014-09-28 00:20:00
順便買個移軸鏡吧 專業度再升級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4-09-28 00:50:00
幹麼再給機會?擺明來討拍的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4-09-28 01:00:00
推!
作者: james1986 (不要再叫我好人了.....)   2014-09-28 02:06:00
我覺得 拍室內空間 用24-70有點怪 應該要來個14-24才對這樣會不會推坑推很大?
作者: Goei (Goei)   2014-09-28 11:09:00
重點不是哪個焦段好用 哪個焦段適合重點是要說他那顆鏡頭5萬元 很貴很專業 他兩百萬經紀人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8 12:12:00
我大學就開始玩相機,從D200 D300 D300s 一路爬到D700 鏡頭也是賣掉很多顆才買到現在的24-70。D700是為了要拍自己的婚紗照,賣了兩台D300s買的。簡單來說攝影是興趣,跟百萬經紀人無關。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4-09-28 12:52:00
人家就不會用單眼 只能買iphone來拍 哭哭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4-09-28 22:11:00
後續情況如何呢?看過原PO的部落格,很用心在經營,盜圖還說謊卸責,太過分了。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29 18:23:00
後續要問記者了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4-09-30 01:37:00
原PO報給媒體了??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4-09-30 09:37:00
是媒體自己報的 今天的報紙應該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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