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當房東租屋投報率7.5%算高嗎?

作者: minhorn (超愛黑傑克的音質)   2013-04-28 22:49:28
※ 引述《ntustee8 (我是大呆瓜)》之銘言:
: 話說是這樣子的
: 最近淡水房價開始起飛 我家的租金也開始飛瞜
: 2009年 buy約NT:2900萬 當年190萬
: 現在年收租約230萬(24套)
: 先不論附近房價已經炒得多兇了!!
: 大約房價在漲兩成
: 覺得這個時機點可以脫手了嗎?還是繼續收租就好?
: 我是覺得高得離譜XD十年回本!!
如果這個是炫耀文的話 我想跟起板上很多大大比起來只是小菜一疊
我想他只是替他家賺到租金+買屋的相對低點(感到高興)
這裡面有兩個重點2009年 有能力拿出2900萬買在任何熱區大安 內湖 南港
絕對都賺的增值的話題遠遠超過淡水區的增值
只是大家忽視掉他損失的機會成本 2009年看中和的新成屋24-28萬
現在大概都在45-58萬
為一的重點就是他月收入租金 所創造的現金流
現在買房的重點 高保值的商品在銀行的鑑價中 容易貸款取的
高收入的商品在銀行鑑價絕對比高價值得貸款不易取的
房價的本來就有應該有的漲幅+泡沫+人為的吹捧
現在把故事我再重新編列一遍 看到底是誰比較聰明
1.路人甲在2009年把大安區的三房30坪老舊公寓賣掉獲得1350萬,跑去桃園某大學
旁邊買了間透天改成的出租套房總共十二間套房,一間套房約收入6000元.透天大概
連同可使用空間約80坪 權狀約60坪
2.路人乙在2009年把桃園的出租套房透天屋賣掉,已改建完成得透天套房當時總共賣了
1000萬完成銷售,連同屋主自己的存款丟進去350萬2009年去大安區買了三房老舊公寓
,且沒有入住拿來出租 大安區三房租個2.5萬
來算一下甲乙得投資收益 假設兩人都沒有貸款
三年來大安區房價增值60% 桃園區假設增值15% 雙方投入的資金一樣是1350萬
路人甲的收益1350萬X1.15不動產增值+7.2萬X36月現金流量增加=1811.7W
路人乙的收益1350萬X1.6不動產增值+2.5萬X36月現金流量的增加=2250W
這只是帳目上的試算 建議路人乙把大安區的土地持份去給銀行估一下
保證你有意外得收穫 (大安區的土地價值至少漲50%以上)
就跟買股票有人喜歡買宏達電 有人喜歡買台積電一樣
我想這樣討論才有意思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0000-00-00 00:00:00
已收錄
作者: HSTim (科科)   2013-04-28 23:01:00
其實投資都只是數字化的呈現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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