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北市通過首例老舊公寓都更案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2-11-14 17:31:08
閣下完全搞錯了一件事
就是我的重點只是說"如果要(室內)一坪換一坪才算合理 那都更都不用作了"
因為所謂都更就是你出土地 建商出人力費用幫你蓋新房屋
然後等蓋好後大家依土地價值及建商所出資源的比重分回房屋(如果採權利變換的話)
換句話說 假設建商所使用的建材價值相同及所付成本相同
同樣的土地坪數在大同區與大安區所能換回的室內坪數一定不同
也就是說如果能一坪換一坪
那代表你家的土地價值很高
所以換算後你可以換一個一樣大的新房子住
如果你家土地價值不夠
你又堅持要一坪換一坪
那意思不就是要建商吞下去嗎?
賠錢的生意有人會作嗎?
還是要政府就這種土地價值不夠者立法放寬容積率?
至於多數決什麼的符不符合公平正義
我沒有定見
那是價值選擇的問題
如果要共識決
好處是完整的保護每個人的權利
壞處是有些窒礙難行且容易被勒索
現行法採多數決的好壞處則剛好相反
所以我認為沒有絕對的對錯
而屬價值的選擇
: 這就對了~
: 我PO這篇就是要表達一件事情
: 「別人的命不是命」
:
:
: K大跳針這麼多字,就是不敢說同意兩個字,
: 其實K大的道理也很簡單,
: 拆別人的房子,一點都不心痛,只要不拆K大的~
: 只要不拆K大的,也就符合所謂公平正義原則。
:
: 所謂權利變換都是打高空,話隨便說,
: 只要報應不落在我頭上就好了。
:
:
: 再比照hifree大說的,只要多數表決通過,你還扯同意不同意的?
: 按照他的邏輯,如果都更對象是h大或k大,
: 他們今天絕對不會照他們嘴上說那樣做。
:
:
: 我還要表達一件事情
: 「所謂公平正義,是被執行的那一方來決定」
: 他覺得不公平,就是不公平。
:
: 因為是他感受的痛,不是我們,
: 至於都更多數決、1:1更換
: 我很訝異,什麼時候開始,政府只要立法,隨時怎麼幹都可以,
: 隨便幹,
:
:
:
: 然後有人還拍手叫好。
: 真是他X的鬼島
:
: 再補一句,舉著改造新世界的大旗,拆別人的家,你共產黨阿
:
: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1-01-14 17:45:00
生意人覺得不划算,就不要都更阿~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1-01-14 17:46:00
為了都更而都更,這是什麼邏輯?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1-01-14 17:48:00
不要~ 就拉倒,屋主說不要,就拉倒,剛好符合公平正意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7:50:00
你講的還是共識決或多數決的問題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7:51:00
共識決或多數決是一回事 辦都更時怎麼換算是另一回事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1-01-14 17:51:00
還多數決咧,所以我說「別人命不是命」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7:52:00
跳針我就沒興趣回了 請自便
作者: pttnews (PTT新聞)   2011-01-14 17:54:00
我知道你跳針,所以我也懶的回你了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7:56:00
你如果那麼愛談多數決共識決 那我只給你一句話要絕對極端沒有例外的共識決 那麼絕大部分的老舊集合住宅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7:57:00
就只能等倒塌重建 等重建時你的室內坪依舊不會是原來坪數
作者: kimkim (專業魯蛇)   2011-01-14 17:58:00
言盡於此 看不懂要繼續跳針我就不奉陪了
作者: allen7257 (allen)   2011-01-14 19:28:00
垃圾場要不要蓋?要.只是不可以靠近我家.每個都這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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