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蓋平價住宅 政院興利首務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9-12-08 10:39:27
※ 引述《zota (海闊天空)》之銘言:
: 台北市房屋自有比率為72%...換算起來約有69.2萬戶是自有房屋
: 可是北市住宅存量有89萬戶...換句話說 有近20萬戶房屋是超額供給量
: 是包租婆、有錢人、投資客的資產
: 推文裡說增加房屋稅這種增加維持費用的方法..就能讓這些空屋釋出..
: 例如月租2萬的房子房屋稅如果收到30萬一年..包租公或投資客還會壟斷房產嗎..?
: 一般家庭要不受影響的方法就限每人低稅率房屋數目(2間??)
: 超過的就苛重稅.讓那些包租婆把資金改投資中華電那些定存股..
: 君不見全台有錢投資房產都丟在大台北地區..價格當然會高..
: 一般家庭有個2、3間房子已經很了不起..很多大戶是有三位數房子的..
: 如果擴大到台北縣捷運沿線供給可能就更多了..
首先,你認為財產稅符合正義嗎?
比如說你買一台電腦2萬,每年還要向政府繳200元的稅,合不合理?
個人認為並不合理,又沒有所得,繳什麼碗糕的?
同樣的,要求房屋持有者繳交財產稅,一樣是不合理的事,
不是持有房子的人比你有錢,就應該比你多繳稅,
你也比非洲饑民有錢,你怎麼就不把財產捐出去呢?
目前關於房地產的稅賦有6個:
A.房屋稅 地價稅 財產稅
B.土增稅 房屋交易所得稅 所得稅
C.契稅 印花稅 交易稅
要增稅打壓房市不是不行,
但增加財產稅的弊病很多,
首先,這會使得無利用價值的房屋加速破敗,
不要覺得地區破敗有利都市更新,更新沒那麼簡單。
比如大同區萬華區的若干老舊區域,
財產稅再一課下去,整區變成類似30年前的哈林區很簡單。
再來,財產稅是懲罰長時間持有房屋的人,
房屋自有率反而會因此下降。
第三,由於自用住宅是以戶計算,
都市高級地段反而將會出現低度利用的狀況,
想長期持有養地的人,將不再蓋大樓分租,
而是以透天的方式來持有土地,以避免分戶被懲罰性課稅。
所以我很不贊成財產稅的設計。
想打壓房市,應該從所得稅著手,
比如由政府建立履約保證中心,
一定要透過政府來進行交易,
不但安全許多,政府也可以完全掌握交易的市價,
這樣就能夠以實際交易價格來課所得稅了。
不過這樣幹下去,會有很多會計師與代書失業就是了....
有所得才繳稅,賺多少繳多少,有錢人也會比較服氣吧!
作者: LexusRX330   2009-02-08 11:33:00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09-02-08 11:42:00
作者: savvik (Essay)   2009-02-08 12:06:00
這方法不錯
作者: moocow (void)   2009-02-08 12:57:00
財產稅不公義 一堆國家還是照收阿 zz
作者: pillarofsalt (笨蛋!關鍵在文具!)   2009-02-08 13:10:00
第三點有點誇張,蓋大樓分租的利潤會比不上透天持有?
作者: pillarofsalt (笨蛋!關鍵在文具!)   2009-02-08 13:11:00
有什麼相關的研究或案例嗎?太違反我的直覺了
作者: pillarofsalt (笨蛋!關鍵在文具!)   2009-02-08 13:12:00
再者,土地的性質本來不比一般民生用品。而且財產稅
作者: pillarofsalt (笨蛋!關鍵在文具!)   2009-02-08 13:13:00
公平與否先不論,但機車和汽車這類財產也是每年繳稅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9-02-08 13:31:00
蓋大樓分租,租金不夠付財產稅是很有可能的還不如用透天的方式持有,整塊地都當自用住宅
作者: eddie0729 (....)   2009-02-08 16:09:00
推 我也覺得所得稅都交了 還要再克一次遺產稅很怪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09-02-08 16:52:00
"超額持有"的部份加稅就夠了, 總不可能找人頭持有房子吧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9-02-09 00:07:00
找人頭持有房子很常有,建商或是搞國宅買賣的都是這樣幹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0:30:00
課徵交易稅這點贊成,但是房屋持有成本這點有待商榷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0:31:00
土地具有排他性跟總量限制,跟其他商品有很大的差異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0:32:00
你持有理應屬於全國人民的國土使用權,應當繳稅才合理
作者: kaod (我也要去玩耍)   2009-02-09 01:02:00
什麼叫理應屬於全國?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08:00
很難懂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09:00
你以為你有地就可以規避所有的建築法規嗎?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10:00
就可以在你的地上為所欲為嗎?你所擁有的只是國家賦予你的國土使用權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11:00
如果哪天對岸打過來,你的地契很有可能就變成一張廢紙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18:00
另外,政府可以透過強制徵收達成土地使用權收回的目的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19:00
即使是美國憲法增修第五條也提出政府"有權"徵用財產
作者: innominate (innominate)   2009-02-09 01:30:00
另外在中華民國憲法143條內:中華民國領土內之土地屬於國民全體.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應受法律之保障與限制.私有土地應照價納稅,政府並得照價收買.
作者: ysliang (役使風的精靈)   2009-02-09 10:23:00
現在大家想的辦法都是從老虎的嘴中把肉搶回來..
作者: ysliang (役使風的精靈)   2009-02-09 10:24:00
我想問老虎可能改吃素嗎?你以為財團可能讓政府把肥肉拿走?
作者: Motor5566 (夢想靠努力實現 把握當下)   2009-02-09 10:57:00
對岸打過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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