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 引述《jkwusun (鍵盤劍手)》之銘言:
: : → saram: 智慧財產權不是甚麼神聖寶貝.這是強者要保障自己永遠領先 03/10 06:14
: : → saram: 的規則. 03/10 06:14
: : → saram: 贏了當君王,輸了當盜寇. 03/10 06:16
: : 中國人最要不得的就是熱愛用叢林法則看待一切事務,
: : 而不務實地去研究規則。
: : 兩百年前的大清官員都看得比你透徹。
: : 這是隔壁古八版有人專門在翻的英軺私記,我這就不搶,貼出原文供您參考。
: 你要不講叢林法則
: 我可要講四維膠帶了
: 你真的以為不抄襲就沒問題??
: 問題就有人要用專利來搞你
: 四維就是血淋淋的例子
: 更別說蘋果用專利壁壘來搞HTC
: 前面人也說過 美國很多產業都是靠抄襲起家的
: 專利這問題就和環保一樣
: 明明很多問題是因為西方先發導致的 但是卻喜歡限制後發國家
我翻了翻大學時上過的智財權相關課程的筆記
以專利權為例,有關專利保護的法規範最早見於15世紀的威尼斯共和國
當然這部法規是以壟斷競爭優勢為目的出發 導致嚴重的尋租效應
(當然也不能否認仍有部分實例顯示這部法律可以保護天才的創新 例如
伽利略向當時的威尼斯當局申請20年的專利保護他的灌溉機發明 但這裡
出處沒有明確的文獻擔保可信性 僅供參考)
但不管怎麼說 運行到現代的專利法規是為了平衡創新者的獨佔利益 以便
刺激人類創新的動機促進社會進步 以及獨佔過久的技術 反而導致社會始
終不能以較為低廉的價值享受服務 或甚更糟糕的 因保護得過久過於嚴密
反抑制了壟斷者以外的競爭者創新的可能性 這部分需要法律來平衡 所以
淡淡一句"西方先發導致的 但卻喜歡限制後發國家"似乎沒辦法窺見專利
保護之本質,其本質便在於促進社會進步,在保障先發者的獨占利益以促
進創新可能的同時又對此種獨佔保障設定限制以防止尋租效應與促進商品
與服務的大眾化 平價化 無論是國際間 法人間 自然人間 非法人團體間
的競爭都需要專利法規來衡平之
中華法系的相關課程大學時有上過 但我記得討論時似乎從未看過中華法系
對"專利"此種概念有何闡釋 如果有人知道中華法系也有"專利"或者類似概
念的相關規範與判決 可以協助補充 但無論如何 世界各國現行的司法體系
大部分已接受這樣的概念並立法加以保護 顯見願意進入全球貿易體系的國
家皆不排斥"專利"之概念 當然各國如何實踐與保護有不小的差別 但各國
的法律學者與實務家在溝通時對此概念並非沒有共同的共識(台灣律師理解
的"專利"與美國律師理解的"patent"意義上是共通的)
所以我覺得 要分清楚法律實踐上的不完美與瑕疵的批評 與對法律本質上的
非正義性的批判 如果是前者 我們可以討論看看如何修改法律本身或是對法律的
解釋 如果是後者 那麼或許可以想想 不存在專利法規的世界 會不會比現行
世界更好 這個是開放式問題 我沒有預設答案 但至少如果有任何國家認為專
利法規本質上非正義 只是成王敗寇 弱肉強食 那他難道不應該首先無視以上
的司法實踐 它不需要保障國內商品服務或者國外的專利權 也不接受其他國
家對它就專利保護相關的要求與呼籲 海盜黨就是此種意識型態的表現 我不認
為那一定是對的 但我尊重海盜黨相關的訴求與實踐 至少他們言行一致
但我不接受一邊講什麼"成王敗寇 弱肉強食"、"先發國家對後進國家的霸凌"
然後最後還是賴在全球貿易體系內 自己也設立專利法規保護專利 顯見你的批
判是假 當老大的心態是真 那老大欺負你也符合弱肉強食的理念 那就老老實
實承認自己在先進國家面前的實力還有很大的落差就好 用不著像尼采形容的
那種怨毒的猶太教士一樣雞雞歪歪地複讀什麼"霸凌""西方霸權""玩不過就改
規則"這種以弱者自居的道德批判 要不就是以法論法 目前的專利法規在個案
的實踐上有何問題 我們針對具體的個案討論相關的法律解釋有沒有問題 要不
就像個真正的強者一樣 完全無視此類概念行事就好 何必委屈自己在所謂"西方
國家"這種怨念十足的概念下勉強行事呢 華為違反對伊朗的技術禁運協議不就
是很好的實例嗎 要我說 何必偷偷摸摸的行事 何必費盡心思地強調自己沒有
違反相關法規 強者的心態是"就是老子做的 這又怎麼樣了呢" 當然我們都知道
真正的問題在哪裡 我不諱言 那就是"中國自鴉片戰爭以來受盡欺凌 所以他做
什麼不利他國的都是合理的 他國做什麼不利於他的都是不合理的" 如果你是這
種心態 那麼無須討論什麼 中華民族必將實現偉大復興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