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aram,mikepopkimo,filmystery

作者: DarthCod (鱈魚)   2019-11-16 21:04:25
#1TkypIOm
→ saram: 台灣人當美國狗久了,就赦免美國的戰爭罪行.11/02 17:29
板規7 侮辱族群 水桶二週 累犯加倍 共四週
#1TkPH76D
→ mikepopkimo: 台灣史是中國的地方史11/01 19:50
板規6 引戰 水桶一週
#1TphW8Ch
作者 filmystery (P.B. take me to the US) 看板 historia
標題 [請益] Thomas Dewey有被抨擊中途烙跑選總統嗎??
時間 Fri Nov 15 22:36:46 2019
考慮到這已經是影射時事的第二篇,顯然政宣意願大於討論意願
按板規8 鬧板 刪文並水桶57天
作者: mikepopkimo (Mike)   2018-11-01 19:50:00
台灣史是中國的地方史
作者: saram (saram)   2018-11-02 17:29:00
台灣人當美國狗久了,就赦免美國的戰爭罪行.
作者: articlebear (政治真的滿狗屁的)   2019-11-16 22:48:00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19-11-16 23:13:00
清淨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6 23:24:00
引戰也受言論自由保障,請板主不要當法西斯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0:52:00
樓上快去跟以色列代表處投訴PTT法西斯復辟!!!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9-11-17 01:13:00
版規定在那裏,不爽別來,有意見向上申訴,扯什麼法西斯,言論自由無限上綱,要不要開放問候人家老母?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11-17 01:20:00
自由以不妨礙他人權利為限,請不要讓引戰文充斥板面妨礙我們享受清凈的權利好嗎?淨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1:25:00
以色列有禁止任何人發引戰文嗎?神經病!哈把自己眼睛戳瞎最清靜了啦 哈板規大還是憲法大?憲法有以維護國民感官清淨為由而禁止國民發引戰文嗎?哈自由社會的兩大敵人 第一:法西斯畜牲 第二:玻璃心廢物 科科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11-17 01:30:00
我國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註一),得以法律限制言論自由。原本想用這個回其他人,既然你都提言論自由那就先回你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1:33:00
所以台灣法官會以哪個理由禁止引戰文?哈台灣哪條法律限制人民發引戰文?哈有哪個判例還是釋憲案指名了人民禁發引戰文?哈沒有的話請板主不要自以為是是上帝或是大法官限制板友的言論自由 哈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11-17 01:36:00
討論板規你卻講法律…這行為是在模糊焦點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1:37:00
任何私人契約牴觸憲法者無效喔 哈板規只是私人契約 它不能拿來限制板友的言論自由我雖然是墨綠 但是我誓死捍衛統派的言論自由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2:05:00
原來樓上是大法官在釋憲,快點寫成明文寄發通知給台大,PTT歷史版正在實行法西斯違憲唷wwwww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2:25:00
法律沒禁止的事情就可以做!請問台灣哪條法律禁止人民發引戰文?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2:31:00
怎麼又從憲法跳回法律了?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2:34:00
法律跟憲法本來就一體啊 只有鄉民笨笨因為板規凌駕在憲法之上 哈笨笨以為 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2:39:00
所以你的釋憲文寫好寄出了沒?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2:48:00
抱歉喔 要打完三審訴訟後才能申請釋憲!你有沒有公民常識啊?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2:53:00
那你可以先把三審判決書陸續寄出啊lol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2:59:00
喔喔喔 原來三審可以同時進行喔?好強大的公民常識喔哈哈哈而且我不是被水桶的當事人 我沒有資格打言論自由被侵害的官司喔 哈可是歷史板就很可笑啦 鄉民看不順眼統派引戰文 就可以用引戰為藉口檢舉統派網友 真是荒謬的規定 哈人家po統一文 管你屁事啊 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3:32:00
袋鼠法庭你可以連開三次法庭做出三個判決又沒人阻止你嫌不夠還可以更一審更二審 最後在交出釋憲文 快點唷捍衛PTT歷史版引戰文的法律憲法權利的神聖使命就交給你了檢察官可以主動偵查啊? 法緒讀哪去了?你可以同時身兼法官大法官也完全Ok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3:35:00
抱歉喔 那也得當事人跟檢察官提高才行喔 真正的妨礙言論自由可不像歷史板一樣可以狗拿耗子多管閒事 哈我不是當事人 所以只能幫當事人鍵盤譴責板主的法西斯卑劣行徑 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3:38:00
你開的法庭自己偵查自己提告自己審判沒人阻止你啊lol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3:41:00
我私開法庭不就跟你這個法西斯的擁護者一樣卑劣了嗎?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3:43:00
你從上到下都是自己釋憲自己審判的啊 自己承認就好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3:46:00
我可以審判 但我不能給任何人處罰,然而你可以當法西斯板主的啦啦隊呢 哈
作者: ronray7799 (百變Q葫蘆娃)   2019-11-17 05:16:00
不知道大法官兼法官兼檢察官您對 八卦版禁止政治問卦棒球版禁止無謾罵對象的純國罵 電影版禁止低於固定字數的發文 以上種種事實是否都認定為違反言論自由呢?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11-17 07:25:00
不知道這篇裡面s有多少人身攻擊已經構成公然侮辱我覺得r大如果不嫌跑法院麻煩,可以賺個意外之財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7:59:00
你說的那些限制都是言論自由之敵啊 哈言論自由是拿來尊重用的!不是給訟棍斂財用的好嗎?哈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11-17 08:47:00
要不是我懶得跑法院,不然你的人身攻擊也能讓我賺一筆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09:18:00
我勸你真的不要告我,因為我的挨批會讓你的興訟樂趣大打折扣 哈不過你願意尋求法官來限制我的言論自由的這番態度我非常激賞,因為只有法官有權依法限制我的言論自由 板主無權呢 哈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9-11-17 09:47:00
真的不是用跳板?看你的作息跟台灣差不多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09:00
因為我現在才要準備睡覺呢 嘻嘻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20:00
不管贊不贊成板主裁量標準,事實是:註冊使用條款我們同意=同意版規。認為違憲可以請大法官適憲啊!覺得被剝奪言論自由一樣可以按鈴申告。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24:00
所以你簽賣身契有效嗎?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24:00
如果很懂法律或主張權利可以提告示範。不爽可以不要上批踢踢,很難嗎?以前不爽爆竹,我就很少逛歷史板。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26:00
如果板規某一天突然改成 所有板友都必須接受一國兩制你是不是也要自動接受這個修正?哈我看你們為法西斯板主護航 我看得很爽 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27:00
1,這裡是歷史板,不是言論自由板。2,你講話就講話,一直哈哈哈是怎樣?3,版規不是板主隨便爽就能改,不懂?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29:00
說話時洋溢笑容不是很合理嗎?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29:00
4,別人被罰,你一直不滿是有隱情嗎?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30:00
歷史板不是言論自由板 所以歷史板不適用言論自由?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30:00
不要笑中帶淚就好,不必勉強自己。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31:00
我只有同情 沒有隱情 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31:00
歷史板的主題是歷史,很難理解嗎?你講版規可能違反言論自由,哪板不是?要嘛去組務討論或申訴,要嘛法院提告。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33:00
主題是歷史 所以板主就不需要尊重板友的言論自由了?哈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7 10:33:00
一直在這哈哈哈,是在哈三小= =?對牛彈琴,你繼續哈吧!
作者: stantheman (甜心寶貝)   2019-11-17 10:35:00
所以公告文下頭還不准人議論公告喔?電視劇都演皇帝張貼告示後 一堆草民圍在黃榜前面議論啊 哈
作者: BASICA (二楞子)   2019-11-17 16:52:00
你是在哈什麼?上網有那麼痛苦可以哈哈哈,看開
作者: hedgehogs (刺蝟)   2019-11-17 22:27:00
跟這ID認真的真的辛苦了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19-11-18 02:23:00
關懷弱勢,沒有歧視,給他言論自由。畢竟能路見不平笑到嘴抽筋的不多要五毛,給一塊,你說奇怪,不奇怪!
作者: biglafu (哥吉拉弗)   2019-11-18 13:29:00
我可以給大家發洩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19-11-18 17:25:00
推樓上。跟耶蘇一樣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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