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明代主政者如皇帝、首輔、大太監,遇到(中央)文官集團
集體對抗,多半持法不責眾的態度息事寧人?
首先是皇帝跟文官集團鬥,最有名的兩次分別是朱重八和朱老
四。他們的手段乾脆,不聽話的就殺掉,或者貶官和打廷杖。大
不了整個文官集團大洗牌,沒有法不責眾這種事情。
其次是內閣首府跟文官集團的大部或部分鬥。這裡最有名的當
數張江陵。手段幾乎和前面兩位朱大爺一樣,而主旨也是沒有法
不責眾這種事。
再次就是大太監與文官集團鬥。雖說宦官權力基礎來自皇權,
故概念上這邊可說是皇帝鬥文官集團。可相較於最前面兩位朱兄
弟自己擺明態度出手,躲在宦官背後的各個皇帝顯然弱得多。當
文官集團人數眾多、態度堅決,內閣和六部等重要部門長官都遞
奏摺乞骸骨的時候,就只好退讓。
問題是,和當代讀書人數比起來,朝廷官位數目遠少之,尤其
只算京官位置。甚至北京的官不聽話,明代還有特殊的南京官可
以立刻轉調過來用。為何多半當朝者會選擇退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