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想要寫這篇文 主要是今天看到了新聞 說是希拉蕊的普選票
比川普的選票多了170萬 有的人反應 阿呀 美國總統怎麼不採
全民直選 這樣公平多了! 有的人反應 既然是在相同遊戲規則下
那就應該服輸
到底服不服輸 這不是我想關心的重點 這該是美國人民自己去取捨
我主要是想從美國歷史脈絡中 去看看他們的選舉制度
真的能達到相對公平嗎??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最早是在1787年的制憲會議中決定的
這個制憲會議 開了好幾個月 可以說 這些制憲代表
雖然不能說是真正的"人民代表" 但也是各州推選出來的菁英
在開會的期間 也真是絞盡腦汁的提出意見 認真討論
說實在 在人類文明史上 也確實少見這種情況
甚至可以說是僅此一例
在制憲會議上 最後所決定的總統選舉制度 跟今日美國所實施的
並不相同 會議上所決定的制度是這樣:
並不由全民直選(以當時情況也很難做到 當時的13州人民已達2-300萬
而且還有黑奴到底要不要算公民的問題)
而是由所有的州選出"選舉人" 再由選舉人之間互相選舉
最高票者為總統
跟今日哪個州普選票多 就全拿本州選舉人票(少數州不是如此)
是有明顯差別的
其實阿 較熟知制憲會議的朋友當會知道 那個由美國人民推崇為
"憲法之父"的麥迪遜 當初他與他本州維吉尼亞代表們 積極倡議
舉行制憲會議 其最初的想法 是要把國家改造成由人民直接
選舉的"共和國" 而非"聯邦" 希望國會議員與總統都是人民
直接選出
遭到小州代表堅決反對 以至於會議開了這麼久 主要就是圍繞在
參眾兩院議員如何選舉 才能真正達到各州公平 如果是依照
麥迪遜一派的意見 由人民普選 恐怕人口大州 都會區是要佔優勢的!!
就我個人的觀察角度 由目前的美國的發展情況來看 這些小州代表
堅持各州都應該保有一定的主權 而並非將所有權力 全部歸於中央政府
實在是美國人民之大幸!!
我們可以看到 目前美國各州 都可以有比較大的權力 去制定
一些較符合本州民情的法律 讓各州人民都可以依照其文化傳統
及自由意志 來生活下去
比起台灣而言 各縣市幾乎是無法抵擋中央的獨斷意志
這由剛剛發生的不公開討論的地價稅突漲 我們就能體會到
其實要我來看 這些制憲代表 我欣賞這些小州代表 多於欣賞支持麥迪遜
一派的代表
因為美國的文化傳統就是以州為框架 逐步建立起來的
當初的北美十三州 是不同時間的殖民者建立起來的
其經濟型態也有所不同 人口也有差距
所以 以州為單位來表達人民意見 是比較務實 比較符合當時國情的
反而是麥迪遜一派 理想很高 一開始就堅持要用全民 來遴選菁英
統治國家 這反而是讓人口大州 都會區 在之後會較易掌握國家統治權
所制定的法案 也非常有可能傾向人口眾多的都會區
以這次希拉蕊在都會區 在人口大州的得票率 川普可真該
好好感謝這些小州制憲代表了
當然麥迪遜一派的意見 也並非心存偏私 以當時美國還處於邦聯
體制 小州也很容易受大州霸凌 所以收權於中央 對小州並非
全然沒好處
所以制憲會議最終達成 將美國改造成一個介於共和國與邦聯的國家
也就是聯邦制的美利堅合眾國
但麥迪遜一派代表 多出於當時人口大州 或者是工商業較發達的州
(麥迪遜的維吉尼亞 在當時是人口面積都排名前二的大州)
而且一開始便處心積慮要制憲(本來此次會議的主旨是要修改
之前的"邦聯條例" )
所以麥迪遜一派 表面上是堅持公民民主 但恐怕也是有些為大州
利益著想的心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