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古中國權臣如果欲篡奪皇位
都是以“禪讓”為名行謀朝篡位之實來脅迫皇帝退位
透過這種方式避免不忠的惡名,同時取得改朝換代的正統性
可是如果若要取得奪位正統性,改姓讓前朝皇帝“收養”自己
或是以入贅婚形式娶前朝公主
用前朝皇帝養子或女婿的身分成為前朝皇室的一分子
進而“入繼”皇帝位,國號不變
這樣不是在宗法制度上不是更有正統性嗎?
比起“禪讓”,由於前朝宗室的爵位不變
不是更能化解和前朝宗室跟忠臣的政治對立嗎?
小弟覺得很奇怪,為何古中國權臣篡位都是用“禪讓”形式
而非理論上更具正統性與政治緩衝的收養或入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