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 警政署:預計6/3

作者: HuangTzHuan   2023-06-21 13:53:45
※ 引述《Tahuiyuan (*Ü*)》之銘言:
: 覺得可以參考韓國的最新規定:
: https://youtu.be/HIahqi-huqI
: 我建議以號誌及路權為依歸,不要考慮「行人闖紅燈」,預設行人不闖紅燈,
: 預設行人不會以生命搶奪路權,若有行人闖紅燈遭撞,怎會是駕駛的錯?
因為不是所有人都能無時無刻正確遵循紅綠燈指示,
例如幼兒、視力或智力障礙等弱勢者。
闖紅燈當然應該要付出代價,
但付出怎樣的代價才是合理的?才是公平正義的?
A 國法規:闖紅燈的代價是違規者要繳罰鍰,但為了避免傷亡整體行車效率下降
Z 國法規:闖紅燈的代價是違規者死亡,但大部份時候完全不犧牲整體行車效率
這是兩個極端的舉例,A 到 Z 中間還有更多不同取捨的可能性
不同文化也有不同價值觀的偏好及選擇
但一般來說越文明的社會,越可能往 A 靠攏
因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端看該社會如何對待社會中的弱勢者。
: 【綠燈時,直行車過路口不應煞車】
: 誰闖紅燈,錯就在誰,否則何須號誌?
: 若減速過每個路口,那麼交通法規何須設計閃黃燈路口?
: 【轉彎時,遇行穿道一律停車再開】
: 確實做到停車再開,還有A柱死角嗎?
: 【政府宜講究設置枕木紋及斑馬紋】
: 常見的枕木紋不贅述,遇斑馬紋就連直行車都應該停車再開,但要清楚預告,
: 在斑馬紋前的各車道設置減速提示,推薦日本的齒狀標線,也要掛告示牌,
: 才能達到最佳預告效果,避免駕駛來不及發現而無法安全煞停。
: 【有號誌路口全面退縮】
: 建議把車輛停止線退縮到路口紅線起點處(距路口10公尺處),否則大型車行駛
: 於市區道路轉彎時,稍有不慎便有擦撞停等車輛的風險,各國偏好把路口設計成
: 漏斗狀不是沒有原因的。
: 常常好奇交通官員們,是不是整天宅在家不出門,別說步行或搭乘大眾運輸,
: 連開車也不自己開,而是請司機?矯枉必須過正,尤其是台灣長年的道路陋習,
: 必須下猛藥才有機會解決,但不該是這樣草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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