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rnestKou (亞絲娜我老婆)》之銘言:
: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10280314-1.aspx
: 機車試行內線 中市不試辦
這背後有很明白的事情。
我記得馬冏當市長時,有個他下面的官說:
「總不能讓穿 hang ten 的也可開車到東區吧?」
這背後當然有非常深沈的岐視。
基本上,對天龍人、有錢人而言,東區的車道、停車位、各種空間都是稀有的,
有錢有勢的人才可以用。
就像市區裡的內線道一樣。
我曾在矽谷開過車,這裡的人騎腳踏車,邊騎左手就平舉起來,然後你要讓他,
他可以從外線到一路跨兩線到內車道,他也有權利跟汽車一起用左轉道。
怎麼會這樣?因為這裡騎腳踏車就是潮、爽、有錢、有見地。
他們是年輕工程師 賺得世界多,講話有人聽,爭權利不手軟,官員不得不買帳。
台灣,騎車的 十個有九個是魯蛇,講話沒人聽,汽車要停車下貨 機車要讓,
汽車要用內車道,機車要讓,要保持內車道暢通,機車就要待轉。
最可憐的,被撞還只能靠既有的不成文規定跟駕駛要紅包,
怎麼講開車的相對都很霸氣。
他們可霸佔內車道,快速道路等等,不知不覺得,大家的人生目標就是朝有車族前進,
一但成為有車一族,怎麼可能還會把用路權讓出來?
權利要自己爭取,靠官員、民代這些多半是有車族的人來施捨 要等很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