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駱以軍的道歉是道歉嗎?

作者: bellid (貝莉)   2020-04-02 14:08:23
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追蹤這個事件。
可能是先看到朋友傳的訊息開始:
https://www.plurk.com/p/nr4l66
駱以軍針對明朝中收錄劉芷妤的故事,發表了一篇措辭華麗的聲明,然後刪文。
逗點的直播我沒有看到,接著看到的是劉芷妤發表的臉書聲明:
https://reurl.cc/MvbeeX
說明自己不想要被認為是抄襲或是剽竊。
接著是駱以軍由友人整理出的聲明
https://reurl.cc/mnGggY
貼文下方的留言有人歸納出,這封來信,顯示出了“雀躍與愛”,
於是開始有人說劉“前恭後倨”,說她“設局”。並且開始回到劉的聲明下方攻擊她。
在這樣沸騰的風口浪尖上,我們先回頭看一下這個事件是怎樣的骨架?
假設我是一個滿心想要創作的人,想要寫小說,發現了一個很棒的寫作課程,
我去報名了,竟然還搶到的名額,然後,也繳了錢,去上課。
然後上課過程中,在老師的引導下,我發想了一個故事。
不能說這故事多麼獨一無二,因為這世界的故事,的確很難說是獨一無二的。
但這個故事真的是我發想的。
然後老師很喜歡這個故事,甚至很喜歡大家的故事,
他把這個故事,放在一種引號的框架裡,寫在自己的小說中,
然後這個小說上市了,當然也是要賣錢的。
我不知道大家怎樣想,我要是這其中的學員,我一定會想,What the fucking fuck?!!
我繳了錢,然後你拿了我的錢,再拿我的故事,當成你拿去賣錢的內容?
哈囉?
然後後來的事情發展大家都很清楚了。
有人說,啊作家本來就會收集很多故事當成素材啊。
屁。
搞清楚,這個所謂的“故事”跟斯斯一樣,都有兩種,
坐計程車聽到司機的人生故事,把真實的素材轉化成小說內容,這爭議不大。
但是一個創作者創作出來的“故事”,是已經經過加工和轉化了
這個加工和轉化,是一個小說家的技藝,
是一個小說家之所以作為小說家的核心,
別人最核心的東西,你先收錢取得了,然後再收在自己的小說裡,打包成另一個商品賣錢?
當然,大家說,看,駱以軍道歉了啊,
然後,劉芷妤的第一封信,是充滿著“愛與雀躍”噢。
嗯哼。
這讓我想起一些往事。
大家都聽過,有些受到性侵害的受害人,事後還會跟侵害者一起喝咖啡的嗎?
還記得鈕承澤性侵案出來的時候,鈕怎麼說的嗎?
他說,他以為兩人在交往,而且女生的對話也顯示,“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
根據我本身以及身邊友人的經驗
的確還真的有被性侵之後,跟性侵者一起吃飯的真實案例。
這是的確可能發生的。
但這不代表受到侵害者同意被侵害,而只是因為他們害怕。
並且透過自以為的和解,減低自己被侵害的感覺。
所以當許多人看到劉芷妤被公開的私信之後,都開始驚訝並且轉彎時,
我一點也不驚訝。
那種迷妹,那種小心翼翼,那種刻意求好,
只要人生有點被侵害的經驗,就完全可以理解。
所以駱以軍這封完全不像出自他手筆的道歉信,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以為,
那就是,誒,你們看,她看到她創造出來的故事被我用之後,也好像沒不開心啊。
對我來說,
這就跟要求被性侵的人出來說明,
誒,啊妳當初幹嘛留下來,幹嘛不保護自己,幹嘛事後沒有抗議沒有反抗?
幹嘛還要說“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然後現在要來告人家性侵?
這分明是一種更殘忍的更深層的二次傷害。
看似道歉,實則指責。
這看一看劉聲明下面,在駱發表道歉信之後,湧入的惡意留言,就非常明白了。
最後,我忍不住想到逝世的李維菁,在“寫小說”一文中的結尾。
“寫小說”這篇非常值得一看,
說的是一個想要寫小說的新手女子,為了能更接近文學一點,獻祭給一個胖黑的文壇大哥的故事。
“幾天晚上小說家壓在她身上的時候,她突然生出忿忿不平與慌張,
她問自己這個長相骯髒平庸的男人以及他所代表的小說家同儕團體,
她真的想歸屬于這些人嗎?是的,她渴望得心都痛了。
但又突然出現一絲暴裂的厭惡。
小說家在她身體裡頭衝撞的同時,她遇見著自己腹內懷了一個變態的醜怪,
而她不留這文學的孽種。
她等下回去要洗乾淨身體,寫小說。”
而很不幸的是,劉芷妤沒有辦法決定要不要留這文學的孽種。
因為她創造出來的故事,已經被寫進了文壇大哥的小說裡。會一直流傳下去。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4:10:00
果不其然 開始有人會把焦點轉移性別議題拉^^你的說法 在看劉的臉書轉貼的文章 似乎也能懂了加油~ 相信會有突破的溝通管道~你的邏輯我都知道 不用在講一次了其實蠻多學院派作家有這種"再創作"問題存在 你不知而已你會這麼激動 又要強調非站在哪一邊 我也只能鼓勵加油了
作者: xufuu (xufuu)   2020-04-02 14:33:00
大家對此事看法都有把尺 怎樣也很難說服對立面的人就當作看看不同意見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4:39:00
我看FB留言一堆人扯父權...到底是多愛藉機戰女權父權?明明就是一個點子 被寫成一部小說中的轉述故事 然後原點子的人也把點子寫成獨立小說 收錄小說集...到底哪裡可以扯上女權、父權... 推文卻一堆女權父權式內容, 在跟新書主題聯繫 讓某些陰派覺得事情很奇怪,那又為何不雙方兩邊好好坐下來講明白 根本奇怪到奇怪
作者: xufuu (xufuu)   2020-04-02 14:43:00
一堆顧慮 多講少講 只要講出來就都是個錯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4:43:00
把一件很久就知情的事情迂迴搞成這樣本來就很沒必要而駱也曾承諾見面談 劉自己聲明說不要 又要別人寫信說??
作者: xufuu (xufuu)   2020-04-02 14:47:00
不想多看 總之吵吵鬧鬧 就是彼此不同立場重點就是被人抓到 用別人的點子事後怎樣 已經改變不了 會想再去買此作家的書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4:53:00
你真的有認真看完那幾頁嗎 駱是把整個場景搬入小說重述當下的故事 類似仿十日談的轉述故事模式怎麼一直繞在繳錢營利這件事上 你真的知道小說寫作技巧?他等於是把教室學員場景用十日談的敘述角度重述且小說中也有講這不是他的故事 而是教室學員聽來的你大可質疑的是 駱怎可以把生活上遭遇聽聞的場景寫進去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之下轉述他/她的事情類似你把聽來的八卦 把聽八卦的當下場景寫進你書裡概念點子講出來有個基本情節就是故事...小說是把故事運用結構、技巧等方式重塑原來十日談裏頭那些講的是故事 沒有原初idea...對了 你要吵idea那可能有得吵 這idea是駱援用川端康成天啊.....跟你討論寫作技巧 就被講成檢討受害者 wt_!!
作者: Nolan5566 (諾蘭‧五六)   2020-04-02 15:03:00
說真的,支持去提告,讓法律判決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04:00
真的太恐怖 這一波刻意導入的筆戰 亂貼標籤 言盡於此!!你要爭 跟你討論idea-故事-小說 就被貼上檢討受害者...真的很自助餐!! 算了 無聊透頂
作者: rhap24601 (拉普)   2020-04-02 15:06:00
抱歉但是這個事件裡父權跟性別根本是無法抽掉的。
作者: WilliamTaft (威廉霍華)   2020-04-02 15:10:00
駱抄襲的事首先絕對有錯,但之後的事情大概就是雙方有溝通上的誤會。比如說駱發文前要讓她看過,但沒有,這現在看來就是中間溝通的問題,也有人針對這點罵駱,所以駱澄清也是合理。駱公開信件以後跑去罵劉的也很有問題,畢竟劉也絕對不是藉此耍什麼心機的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11:00
一個寫作課程要學員分享創作卻拿來寫,的確不對假設今天是國文老師,看到學生一篇作文很好,自己拿去寫成長篇,適合嗎?
作者: kazushige (千森)   2020-04-02 15:17:00
而且那些學員都是有志成為小說家的人,處理應更謹慎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18:00
博客來已經有駱粉去劉書下評一星謾罵攻擊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18:00
c大 這種事是有的 只是你知不知情而已教師教甄常常考教案設計... 沒錄取的教案都去哪了 呵呵但駱的部分有一大爭議 他是在小說中重演教室場景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20:00
但不管劉事後樂意與否,駱事前未經同意利用講座得知學員創作拿來利用出版是事實,駱這麼做就是有問題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21:00
與你聽到一個故事改寫成新的獨立一篇不太一樣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22:00
不管知情與否,就是不對,不會因為不知情就是正確的,知情與否不影響這是剽竊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23:00
這件事真的懇請劉訴諸法律 讓法律去證實瞟竊抄襲與否而不是任由網路個人越想越不對勁去自我判斷抄襲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23:00
的確那個重演又是爭議,但這是一個寫作講座,參與的都是可能成為下一個出版作家的人分享的創作,駱自己也提出這點是他沒注意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25:00
參與者底下學生的人同樣也能把這場景寫成小說段落亦如學生把老師上課的場景寫成故事、小說所以如何斷定本身爭議根本不是單方面說的算如果只考量底下學員是寫作者而特別大張旗鼓罵那轉述計程車司機的故事 又怎知計程司機十年後成一作家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5:27:00
不要假裝了 林意含那個事件多久 都不起訴了 還不是一堆人在以訛傳訛 我看到那個女作家還在講林那件事當場同情心全沒了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28:00
這種說詞本身邏輯就很明顯 先入為主 的置入性無意識判讀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28:00
那是寫作者分享一個創作,不只是分享自身經歷
作者: yafugogo (是非心)   2020-04-02 15:29:00
轉述計程車司機的故事和轉述寫作課程學員的故事 兩者顯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29:00
請問c大 如何將創作與經歷 完全切割
作者: kimja (WM2014)   2020-04-02 15:31:00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動不動就訴諸法律 就是知道法律在這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32:00
看來學員與計程車司機真的有階級不同呢 故事地位也不同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32:00
其他情況可能很難區分,會有爭議沒錯,但這次不一樣,這是一個寫作講座,老師親自給出主題要求參與者創作
作者: kimja (WM2014)   2020-04-02 15:32:00
種情況沒什麼幫助啊 法律上沒問題就沒錯嗎?大家心裡有數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5:32:00
沒怎樣 只是敗好感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33:00
所以c大 老師不能把上課場景寫出? 那一堆書都要告抄襲了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33:00
計程車司機你可以說不知道是經驗談還是創作,但劉的情況確定就是創作,只是這創作參雜了她的經驗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35:00
是否抄襲或有爭議,駱不妥是事實,所以他也道歉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35:00
一直強調身分 分明就有故事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偏見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37:00
就是因為沒徵詢啊,他徵詢了今天自然沒這事,可他為什麼不徵詢,身分只是加重不妥罷了,因為他身分他更應該要注意事前徵詢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5:37:00
不過畢竟今天討論的對象有駱,拿李來引我覺得有些失焦,畢竟他們兩人的牽扯情仇又是另一回事了,也很難說李寫的就真的更接近現實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38:00
這篇原發文者拿李來戰 就是有故意要拿舊事拉開戰線鬥阿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5:39:00
不管駱的身體狀況,反正現在結果他就是錯了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5:39:00
明顯在FB表態戰駱的怎麼剛好都是某些人也不意外了我覺得駱不是沒意識到 而是習慣用聽故事-講故事來寫作他可能(先入為主)把聽到的故事寫出來 並沒有什麼問題如同大家聊天 聽到哪件八卦就把它寫出來成一段落罷了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5:54:00
但以駱對班雅明、波赫士等人的廣泛閱讀,他應該要有足夠的敏銳度分辨出故事與小說的差別,今天他從劉聽來的東西並非個街頭巷尾的故事,而是由他在小說課給予的題目提示所引出的虛構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6:00:00
這些都只是"我們"的認定 越想越不對勁事件都是如此認定我們非駱亦非劉 單純就事件討論 論身分階級就已按下刻板好比認定杜斯妥也夫斯基也不會抄襲 事實杜司機也犯抄襲高道德標準才是這次被拿來筆戰的主線 而非寫作這件事所以FB留言還有這篇都刻意提李維菁事情戰 也就不意外了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6:04:00
沒人能知道駱到底是分不出來、狀況不好搞不清或者什麼因素導致判斷失準,但這不是他該犯的錯這麼說好了,從他過往的創作軌跡,我可以接受這次事件不是一次有意為之的抄襲,我甚至能接受他個人以取材來界定這次事件,但他依然還是有錯,這兩個判斷是可以分開的也不是能用他慣往創作手法來開脫的(他個人目前沒有這打算,但不少駱粉有)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6:05:00
你光是使用抄襲兩個字 本身就有很大爭議可以吵了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6:06:00
聽到八卦vs聽到我上課給你題目叫你發揮的內容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6:08:00
都是口述對了 把PTT某些版的故事轉述改寫成小說的人也可能有喔XD這你就得去吵 民間寫作的原始 VS. 圖書館式學院派創作現在台灣文壇盛行後者(後鄉土、魔幻鄉土)蒐集素材寫作原來就沒有拿鄉土資料idea的問題了XDc大你的兩個情況在我看來 都是"聽來的故事"一如 莎士比亞 十日談 聊齋 中的 聽->寫寫作的過程 本來就是經過 傳說、故事、小說文本你吵原創 劉的idea要說原創也並不是 駱的小說架構也不是火車故事雛形至少可以上追川端 駱的結構可以上追十日談
作者: O3OO3O   2020-04-02 16:15:00
看駱最新聲明時,也不禁聯想到因性別權力不對等所衍生的性暴力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6:15:00
但現在可以明確感受的 先貼上抄襲標籤就先可以鬥臭一人之後可以想見 未來幾日 這議題會一直拿去吵性別權力囉這樣才符合這本書要的女性權力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16:42:00
可見圈子水很髒,借故事很常見的手法!?WTF,唉!真不知道有多少閱讀人口可以流失。
作者: tigerface (乾巧)   2020-04-02 16:43:00
看到一篇駱寫的是三體的同人文笑死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16:44:00
借了怎麼還?使用借貸?我先用再來換你用大家一起用起來,分享起來遍地開一樣的花,笑翻同人就是心裡認定呀!沒辦法,誰叫落人口實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6:59:00
當兩方都停留在不把法律證據當一回事 還在小說辦案的階段 旁人確實沒辦法多說什麼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20-04-02 17:08:00
文組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17:18:00
心照不宣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17:19:00
不論是否抄襲 駱的主意肯定是來自劉的作品所給予的"啟發"沒有劉的作品 可能就沒駱的主意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7:20:00
林奕含的小說也是來自生活的“啟發”沒有發生的事也能寫得像模像樣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17:22:00
國外音樂經常有付費採樣 給錢引用他人"段落"到自己作品只是嚴肅文學是不好意思如此做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7:22:00
無中生有不是文學家必備的才能嗎?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17:23:00
只好在"啟發"與抄襲間游走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7:23:00
總不可能小說的一字一句都是有所本吧?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17:24:00
看來駱是"慣犯" 這次栽跟頭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7:30:00
南檢不起訴書也說除林之外無其他女友 還不是一堆人不信?現在還是要用不信的工具(法律途徑)討公道 科科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20-04-02 17:30:00
我覺得很神奇的是 兩個人都是文組的或著更精確地說法:作家 結果兩個人寫的文字都好難懂 這是什麼作家的默契嗎?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7:31:00
就越想越不對勁啊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17:33:00
可能都同一脈的吧!畢章是師徒關係
作者: glenna9305 (凡雲)   2020-04-02 17:50:00
這次事件以前我還真不知道駱筆下的故事很多都是聽來的,以小川洋子的《人質朗讀會》為例,裡面也是設定不同角色輪流出來講故事,但我會認為那都是小說家自己的創作啊,只是她設定了這樣一個場景跟舞台當背景而已。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7:56:00
小說家不是神, 生活經驗有限, 故事大多取採生活、網路等難道寫犯罪小說的都犯過罪? 當然不是阿...甚至有出版社(國內外)找代筆的, 原作者再潤飾內容的這種就只是你知不知情罷了 (就是養打手幫寫作)所以有的作家靠圖書館, 明明已經活在都市生活, 為了投稿不得不去圖書館蒐集鄉野資料拼湊史料後創作魔幻寫實鄉土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0-04-02 18:00:00
學員跟計程車司機就是不一樣 樓上有什麼意見嗎表面上看起來中立 越看越明顯假中立 護航也護好看一點~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8:02:00
喔 你才護航咧 可笑 就只會用貼標籤來打壓不同意見者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0-04-02 18:02:00
錯就是錯 檢討受害者最會 一位是大作家 一位是新人 怎麼比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0-04-02 18:03:00
哈哈哈 腦羞了 露出馬腳了 裝中立裝這麼久辛苦了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8:03:00
就小說寫作面向討論問題癥結 就被冠上檢討受害者 WT_!!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8:04:00
你加油 繼續排除異己 沒空理只能拿標籤鬥爭的覺青^.>
作者: nrxadsl (異鄉人)   2020-04-02 18:08:00
天啊,為什麼不報警????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8:17:00
對啊 快用法律途徑處理不要再打文字仗 這邊都理組 看不懂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8:17:00
支持劉作家採法律途徑+1推pauljet XDDD
作者: glenna9305 (凡雲)   2020-04-02 18:30:00
創作取材自生活沒錯,但大部分的作者都會用化用的方式來寫吧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19:04:00
說取材生活只是牛頭不對馬嘴明顯是抄劉的創作否則遇到智財官司 大家都說取材生活以前文學獎碰到抄襲 都是取消資格是因真的抄襲 才不是什麼取材生活駱去參賽 照樣被取消資格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9:07:00
喔 這個不上法院是不知道實務怎麼認定的 懂嗎?小說辦案的人少了?
作者: gaykou (嗚嗚哇嗚)   2020-04-02 20:32:00
一堆人稱讚小偷我也是醉了
作者: celya6223 (Celia)   2020-04-02 21:00:00
一直想到林奕含之前說的:藝術會不會只是巧言令色?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20-04-02 22:46:00
駱根本王八蛋,以後他推薦的書我也一律不看。
作者: shiaucloud (鐵觀音拿鐵)   2020-04-02 23:05:00
c大,我也是想到這個。
作者: anireptile   2020-04-02 23:09:00
連坐法??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3 00:10:00
我建議要溯及既往 駱推薦過林小三的書
作者: JustOneJFS (@.@)   2020-04-03 05:27:00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3 09:30:00
藝術會不會只是巧言令色?文字彎彎繞繞好聽是手法,難聽就是混淆視聽,裡面夾雜惡意也不知,想到八卦版的文組治(誤)國,也是有那麼點理。那麼想挑戰文字可以世俗點看看專業類教科書啦......各大師各自解讀
作者: wensday (Eyes On Me)   2020-04-03 10:19:00
駱推荐的書我根本不看 根本完全沒有辨別度 XD
作者: teren (blank)   2020-04-03 10:26:00
大師當然是取材生活 其他凡人乖乖"生活"好嗎
作者: biemelo157 (瓜瓜)   2020-04-03 12:08:00
純噓性別議題
作者: ursaminors (ursaminor)   2020-04-03 13:23:00
駱以軍的推薦毫無實益啊 濫好人之名不是隨便說說的
作者: bowenwin (廢文力)   2020-04-03 18:55:00
XD 李維菁寫得我很認同 覺得小說家就應該是天生亮眼 像海明威 所以醜怪者的作品多半不看
作者: chenyei (documentarian)   2020-04-03 19:15:00
推 當然跟性別有關,不然呢
作者: ccccbong (23456789)   2020-04-03 22:38:00
看到被PO出來的劉的信,嗯,說實話,可以理解為何駱以軍會覺得錯頻,甚至不急於回信通篇在讚美駱的明朝寫得多好、小說寫作班給她多大啟發可是有點出她去信的用意嗎??這不能只用父權結構一筆帶過不要說大作家,每人每天接到的訊息推要這樣幽微婉轉推敲還讓不讓人活?!這點我認為是劉的功課,不能因怯而放棄
作者: cashko   2020-04-03 23:12:00
覺得駱錯,但同意信實在太不明確
作者: maillot (賣油)   2020-04-04 01:29:00
推這篇,公開私信的那篇文實在飽含惡意。寫那篇文的是高手無誤,成功轉移焦點。也不懂駱的臉書道別文裡,請愛護他的朋友不要攻擊劉是想表示?現在說這個不會覺得太晚了點?在發第二篇聲明文的時候難道沒想到?把這整件事說成只是溝通問題,實在是很簡化的說法
作者: ccccbong (23456789)   2020-04-04 02:03:00
嗯,所以原PO是希望趕盡殺絕、是希望駱以軍去死嗎??聲明當中,我看到他對未意識到權力不對等的關係道歉了實際上,這種採集就是駱以軍一貫的手法,他可能並無病識而且看起來,推文當中很多人也並不認為駱”沒有錯”只是後設地想:這當中會不會在溝通環節間出了問題??挺劉方一直拿駱不回信說事,如今信件被公開內容的確也讓某些人愕然,更不用說劉在聲明中對《明朝》的厭惡完全沒有體現在來信間,甚至給人過分讚美的感受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講是不是駱以軍感受到某種資訊誤差更加不會意識到劉很介意自己的內容被率先曝光、乃至於被說抄襲。朱宥勳不是希望大家發起白話文運動嗎要是一開始,劉在來信中能告知中心德目,直接點明疑慮是不是,會比經過多人傳話後、搞得人仰馬翻要好得多??而且拿性侵的比喻,力度上是否太過??至少從信上看劉不是說"不恨" 而是滿滿的讚賞啊!! 她推離了原意其實也正是要修習的功課(然後我沒有說駱是對的)駱的這種習性,在早期就不斷被人批評,遣悲懷是一例更不用說還曾因為拿現實情節入小說中而被告還有,我很想知道那個推荐的作家是誰??答應要去溝通結果看起來她什麼都沒做,反而給了大家駱"不回訊"的印象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4 06:41:00
我還是覺得這件事的權力不對等沒有那麼多性別成分,拿李那篇來引有些過了,當然你要說模板似乎很合沒人能否認,但有時也是這種輕忽的理所當然導致了不當的類比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4 11:20:00
這次同意樓上說法 轉移性別焦點 可能是這本書必須要給人順勢讓部分有心人士操作的議題然後ccccbong也不用跟他們爭了 那些極端、強烈批判譴責的人的回文或推文 都可以看到部分相同的關鍵字 也就理解畢竟現在駱已經擺明退出對立的筆戰 那麼躲在後面的主事者自然會逐一冒出頭補槍的到底是誰想主導台灣文壇現在的權勢地位 大家都很清楚囉!
作者: anireptile   2020-04-04 14:49:00
李這篇被拿來坐實是駱不會讓李也有私小說影射的倫理問題嗎??
作者: qien (:[)   2020-04-05 15:02:00
刻意去抽離父權性別才是奇怪吧 不要假裝房間沒大象
作者: spiriter (吉娃娃)   2020-04-05 17:43:00
極端強烈的推文阿XDDD 倒是注意到噓不停的氣噗噗(茶)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5 22:52:00
但房間裡究竟是有大象,還是只是有個大象的模板呢? 這件事能有性別政治的聯想百分之百是肯定的,但我很難找到一個實際的切入點去分析它(除卻模板延伸)
作者: artyman (another arty)   2020-04-06 13:04:00
如果計程車司機開始寫小說 會突然覺得被性侵了嗎?
作者: v60i (犬五)   2020-04-06 17:24:00
我覺得會有這種聯想,因為兩者都是權力不對等所造就的倒不完全因為一個是男作家一個是女作家,然而權力的構成有許多因素,駱是資深作家、是男性、指導過劉,都構成劉選擇在信中盡可能婉約的原因之一而以劉用詞婉約而攻擊她「明明高興被寫進去」的說法,也很容易聯想到對性侵受害者的指責,因為都是忽略了權力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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