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駱以軍自認剽竊劉芷妤〈火車做夢〉看法

作者: weijing (綠茶半糖去冰不加塑化劑)   2020-04-01 22:48:33
駱的聲明,裡面有劉最初寄給他的信。隨手轉貼,順便給一些有趣的段落上色。
https://reurl.cc/R4jMdz
==
關於「火車」事件的幾點說明:
     
      
以下內容為駱以軍與親友討論後,由駱以軍本人口述,親友代為打字整理,說明以下事項

       
1、為何駱以軍當初沒有回覆劉芷妤女士的來信? 
2、為何在劉女士出書前夕突然發表聲明?
3、關於小說取材的倫理問題。
       
        
1.為何沒有回信?
        
2019年10月23日劉女士寫信給我,在信中提及自己正在閱讀《明朝》,她提到:「每一頁
都感覺好像待在某個很厲害的太空劇場裡……,最酷的是,前幾天竟然還讀到,我們這群
小說課的學員,竟都成了駱大筆下的『癮者』『癖者』,感覺真的好妙,像是我那天說的
一個故事,代替了我自己,在飛往未知星系的奧德賽機器人裡的記憶體裡浩瀚的駱大宇宙
蹲著,等待終於降落的那一天…」
       
劉女士接著提到,她已將年初在課堂上講述的故事雛形,發展成一篇短篇小說,刊登在《
自由副刊》,並附上連結。我看到這封信,很為她高興。她在信中提到,預計在2020年出
版的短篇小說集,收錄這篇作品。
      
由於劉女士在信末寫著:「駱大不用急著回信沒關係喔,我知道你這些年身體不舒服。」
這封信我讀過以後,未曾感覺是一封需要迫切回覆的訊息。
      
劉女士10月23日將信寄出,10月25日信義講堂會後上前與我說話,這我依稀有印象,記憶
所及,劉女士沒有傳遞比兩天前寄出的信更多的訊息,我的確看了那封信,24日從香港回
到台北旅途忙亂中,為了25日的演講正焦慮著。當25日見到劉女士,仍處於一種兩地遷徙
的移動恍惚狀態中,經年累月我的信箱或臉書私訊,不斷處於讀者或學生寄來創作與信件
的爆滿狀態中,關於回信的輕重緩急、先後次序實難以拿捏,於是漏回了劉女士的第一封
也是唯一一封來信。
       
劉女士在信中提到希望我再開小說課,她說:「上駱大的課真的會讓我充滿想法,我一直
覺得這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因為所想到的故事可能不見得和駱大說的話有關,卻您的課總
是像打開什麼門一樣,所以拜託趕快再開小說課(您身體狀況允許的話),不然就只好到
處找你的講座聽啦。」這段話讓我無法查知,劉女士對小說課真正的看法。
       
劉女士3月31日發文,提到:「一直到今年,夏民幫我的書找推薦人時,有位我一直非常
喜歡的作家,發現了這兩個故事如此雷同,甚至她自己也聯絡了駱以軍,希望他主動聯繫
我。雖然作家的信並沒有得到回應…」就我印象所及,我並沒有收到這樣的信,我重新檢
查我的信箱及臉書私訊,一無所獲。
      
由於忙碌疏忽,沒有回覆劉女士最初的來信,被解釋成我拒不回應劉女士、漠視她的訴求
,我對此感到困惑不解。逗點文創社長陳夏民先生於3月29日的臉書直播中,屢屢提到當
初我沒有回信,對劉女士造成的傷害,這封信已引起過多爭端,為了回復事情的原貌,避
免斷章取義,請各位諒解,此時我不得不將這封信附在最後。
       
2.為何在劉女士出書前夕突然發表聲明?
        
今年3月初,鏡文學跟我提及劉女士的疑慮,並責付副總編輯鄭建宗先生來處理這件事。
這是我第一次得知劉女士的真實心情,3月9日我寫信給劉女士表達歉意,希望能與她盡快
聯繫上,當面溝通,之後沒有收到回音。
      
此後鄭建宗先生就成了我的聯繫窗口,整個協調過程中,我只能從鄭先生那裡得知逗點文
創與劉女士的看法,透過不只一層的間接轉述,溝通幾乎是單向的,劉女士不願意與我當
面談,逗點文創社長陳夏民先生也未與我接觸。我的單一溝通窗口僅有鄭先生,而鄭先生
和陳夏民與劉女士是多年同窗好友,我不太了解鄭先生是怎麼代表我,又如何與逗點文創
進行協商。
       
3月16日鄭先生來訊:「老師,不知道這幾天你何時有空,一來夏民那邊有回應了,簡單
說,他們希望你在臉書上交代一下脈絡,但先給他們看完你再貼。」3月18日我與鄭先生
約在yaboo咖啡店,鄭先生說對方想要我寫聲明,解釋來龍去脈,並且要讓鏡文學、逗點
文創兩方都看過同意,再貼在我的臉書。我寫了兩、三篇,最後選一篇讓鄭先生過目,鄭
先生說大致可以,但需要再修改一下,由他幫忙我整理。
         
3月24日,鄭先生傳來他修改過的聲明,回訊說,在原來的基礎上做了些微調整。收到鄭
先生的回訊,我以為可以了,於是在3月26日貼上我的臉書,沒想到引起軒然大波,我的
聲明寫得不恰當,我搞砸了。為了冷靜下來,我在27日關閉臉書,我需要一點時間,思考
該怎麼更完整地說明我對整件事的看法。
       
3.關於小說取材的倫理問題
      
2019年1月16日至3月11日,我開設八堂「閱讀小說與習作坊」。前五堂我談論了許多故事
,並提出川端康成的《雪國》中,火車內車窗倒影的著名描述。《雪國》的開場,透過火
車窗玻璃看見外面暮色田野,篝火晃去的影廓。由於車廂內日光燈的作用,在窗上映出小
說男主角:一個疲憊中年人的臉,似乎那流動的窗外影廓,成為他模糊臉上流動的甚麼,
然後在這第二層的疊影,又映上了一張幻美絕倫少女的臉,這是川端的魔術極致。
   
這堂課,我請學員們以「火車」為題,分別以口頭說故事的方式,給在場其他人聆聽。這
堂課是一場故事接龍,我講了《雪國》車窗疊影的魔術技法之後,劉女士也分享一個關於
火車車窗疊影的故事。
      
2019年3月底,我將《明朝》初稿交給編輯之後,隨即投入其他事務,包括下半年在香港
科技大學擔任一學期的駐校工作。劉女士將課堂上口頭講述的故事,發展成一篇4000字的
短篇小說,於2019年6月9日發表於「自由副刊」,我當時並沒有讀到這篇小說。
         
事後看來,《明朝》在2019年9月出版,發表日期晚於劉女士6月發表的作品,應不至於讓
劉女士蒙受抄襲的誤解。劉女士的故事,在我20萬字的長篇中,是作為取材,而非小說的
核心。然而,身為小說教室的授課者,沒有敏感於其中的權力不對稱,以及每一個參與者
都是潛在的作家,我為自己小說取材的方式,為劉女士帶來了困擾,在此我鄭重地向她說
:對不起。同時我也必須向當日所有學員說對不起,我意識到我多年來習慣的小說觀,在
某些特定的場合並不適用。
     
以下,附上《明朝》相關段落的頁面,懇請未曾讀過的朋友們,願意花點時間,提出指教
。謝謝大家。
作者: Katarn ( )   2020-04-01 22:58:00
嗯,看了這篇,我可以。
作者: carl2002 (W)   2020-04-01 23:01:00
底下的留言我不行
作者: thejam (Down In The Tubestation)   2020-04-01 23:03:00
吵架好看還是書好看呢?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20-04-01 23:05:00
↑把吵架內容出成書啊
作者: WilliamTaft (威廉霍華)   2020-04-01 23:08:00
= =這篇看完真的覺得自己像傻子
作者: cashko   2020-04-01 23:38:00
這樣看來感覺還好吧,沒有像之前講的那樣啊,不光是文中提及程度不到之前說的那樣,劉讀完的反應也很正面啊,還很高興讀到那段落不是嗎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20-04-01 23:53:00
寫給駱的信說自己的故事被他寫進小說好像重生一樣;希望駱給她即將出版的新書「祝福」(幹嘛不直接說希望他當推薦人....);最後要他別急著回信。我認真不懂女生!
作者: shihchenhung (......)   2020-04-02 00:05:00
所以又要讓姜文上場說台詞了嗎
作者: clams (Clam)   2020-04-02 00:05:00
那信的文字要說背後是個很想討回公道的憤怒原作者或是很擔心自己被貼抄襲標籤的人,真的要很有想像力耶...?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20-04-02 00:08:00
我還發一篇去嗆 我錯惹 我是個嫩咖不愧是作家 最後的故事就是自身化為故事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0-04-02 00:14:00
這篇最後段是提到重點了 一是權力不對稱 二是駱以往取材方式套用在自己課堂上的潛在作家上 確實有思考不周的地方但無論如何對劉的非議我認為是完全不合理看了信只覺得確實應證之前聲明所說 她要的只是別被認為抄襲顯然至始至終她還是很崇拜駱 只是事情已經鬧太大 不得不出面而看了駱這篇臉書底下的腦粉留言真的是感到不可思議...
作者: gourmand (Ignis ardens)   2020-04-02 00:18:00
雖然解釋了一些疑點,但用了別人的idea依然很不ok覺得駱還是有必要為自己未經本人同意用了別人idea一事認真道歉,這些解釋其實很枝微末節。我沒誤解吧,從這些陸續公布的資訊看來,駱使用別人的idea從未徵得本人同意或告知,不是嗎?沒有反對不能視為同意呀,這種事情應該使用前就要好好徵詢談清楚而不是事後模模糊糊就覺得事情完結了吧?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00:24:00
他有就取材手法場合的不適合道歉啊,我覺得駱最多也只能道歉到這樣,如果要就整個手法抱歉的話,顛覆的是駱以軍所有長篇不過覺得他需要道歉到什麼程度每個人都能有不同想法就是了
作者: WilliamTaft (威廉霍華)   2020-04-02 00:54:00
這些解釋一點都不細微末節啊,他只不過是回應劉的貼文而已。劉敘述了溝通過程,如果敘述和事實有出入,他澄清那是很合理的吧抄襲當然肯定是有錯的,但之後衍伸出來的指控就不僅是針對抄襲了
作者: winterstroll (安羅)   2020-04-02 00:56:00
看完覺得,劉的信是很委婉提醒駱用了別人的故事,但因為他常做(?)劉也不知道怎麼表達不滿所以想用“很榮幸被寫”來表達,劉的聲明也寫到請駱推薦書的可能性那時還是想很樂觀地解決這件事
作者: ymj1123 (YMJ)   2020-04-02 01:00:00
駱大師的意思是他只取材,不是剽竊?這樣解讀有誤嗎?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20-04-02 01:03:00
還在時序上不至讓人以為抄襲...駱至今沒搞清楚 這個權力不對稱不只是課堂老師和學員 還包括聲量極大人脈廣佈粉絲一堆的文壇大老對上無名新作者這也是他至今覺得當時收到一封原作者告知自己作為故事原創要發表時不但沒有驚覺自己行為不當 甚至因為信中的讚美之詞只感到滿意愉快的原因暗酸自己的出版社總編跟對方有私人情誼那邊更噁心 這種對承認錯誤的不情願只會逼更多人出來把這件事弄的越難看而已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01:16:00
用取材去描述這次事件的話就是用駱過往創作手法的脈絡去看(駱也確實有足夠的創作軌跡佐證此手法的存在),但若是以寫作倫理來說要定義成剽竊我認為也沒問題,我是不覺得駱的聲明可以解讀成否定剽竊,他根本沒打算將兩者放在一起做比較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20-04-02 01:29:00
整個看下來感想就是,人不要太委婉,現在連什麼劉是當初下套的說法都出來了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01:41:00
下套的說法在咖啡店八卦時就有了,所以劉才會不得不自己發篇聲明,而相信下套說法的人,看了這信內容大概也是更加堅信了這事發展到這感覺就是兩方(及粉絲們)各說各話了,除非有啥新資訊出現
作者: yafugogo (是非心)   2020-04-02 01:50:00
我只覺得劉的信件內容充滿她擔心冒犯到駱的字斟句酌所以一直闡述善意,以展現自己不是來質問為何抄襲我若處於她的立場,要向一個地位崇高的前輩討說法,應該也會採取這種做法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20-04-02 02:00:00
經過這件事情,駱在我心中就是個爛渣,什麼都推得乾淨,霸凌別人還不自知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02:52:00
淒涼,故事被人用還被誤會下套,逼死人的的奏。蟑螂果然是環境才能養大明朝就是同人,三流還想成一流,鉅作揚名哪部沒肯定其創造的世界觀?抄了別人世界觀肯定擠不進一流,加上這態度,三流作品不用浪費生命看
作者: cashko   2020-04-02 04:19:00
已經有人去博客來劉書下面留無關書內容的一星評語了
作者: ksk0516 (ksk0516)   2020-04-02 07:02:00
給一個完全空白的人看那封信看的出什麼委屈嗎不過腦粉真的恐怖
作者: TT (< 無敵破格郎 >)   2020-04-02 07:55:00
整串看完,真的不懂「當初沒回信」是要回啥?https://i.imgur.com/QK0ZYD3.jpghttps://i.imgur.com/0niO9La.jpg對照現在FB上原作者的發聲真的差異很大當然時間經過可能心態有轉換是否要進法院是由劉自己選擇,駱也清楚說明只剩3/31所謂的推薦人寫給駱的信這部份
作者: cching1021 (ching)   2020-04-02 08:20:00
聲明不是寫了 原本是希望駱能推薦以免被質疑抄襲 後來才發現駱寫女性的態度根本不適合來推薦一本metoo為主題的書所以粉絲護航沒人會以為抄襲是自己想太多就罷了 駱自己講自己的行為不會構成原作者損失更糟糕 到處不告而取是他一直以來的寫作態度沒錯 但不在乎傷害與根本否認會有傷害又是不同的惡劣層次 不承認傷害存在的「道歉」實際上就是完全沒打算有道歉的內涵 而這篇聲明與道歉有關的篇幅本來就已經夠少了
作者: imagewind (秋水連天)   2020-04-02 08:28:00
老話一句: 幸好我一直不欣賞駱然後看這件事的發展可能比看小說還要精彩
作者: medama ( )   2020-04-02 08:51:00
看了這篇之後反而開始同情駱了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09:09:00
若不是這串文,誰知道蟑螂大老這麼蟑螂,取材方式以前或許可行,但,現在智財抬頭,心態得轉,不是不知者或無意識者無罪,活在未開化國家?當讀者愚民?不過走法律劉恐怕難告成,但不代表蟑螂行為合理合法以蟑螂卑劣又可以將此寫進書賺稿費囉!要用別人故事前提就是要徵詢本人同意,不然未來小說堂都簽切結書同意課堂故事供蟑螂取材,就不會有各種後續,只能歎花錢上課還供別人創作,無言
作者: yarnt   2020-04-02 09:43:00
喔喔原來只是取材不當的問題啊
作者: fanbai   2020-04-02 10:17:00
駱在2019.4月就有發表小說了~但他說9月明朝才出版<火車作夢>是6月~讀者"應不會覺得是劉抄襲" <--WTF逗點有直播關於前情提要,再來是劉發文,再來是駱發文不太理解那封信為何這樣寫的朋友看完直播可能比較清楚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0:21:00
樓上他就刻意忽略這點啊(有可能他真的不知道自己的火車段落發表的確切時間,但他狀況再差應該也不至於忘掉明朝在出版前就有不少內容先行在網路上發表的事實)
作者: fanbai   2020-04-02 10:22:00
駱的公開信那樣寫,還意有所指的寫鄭與劉也是同窗好友是希望讀者能如何明辨視聽???真誠的道歉很難嗎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0:27:00
鄭這次真的衰爆,唯一值得慶幸的大概就平常創作用本名,大家不一定知道他誰吧
作者: fanbai   2020-04-02 10:31:00
逗點也很衰~~還要被腦粉咖啡館潑髒水...傻眼至極
作者: waezii (預設)   2020-04-02 10:52:00
看完這篇覺得兩方初始都沒惡意,只是溝通失效,溯源還是駱太不嚴謹
作者: lazzier (Ray)   2020-04-02 11:47:00
這個能算在取材範圍嗎....
作者: glenna9305 (凡雲)   2020-04-02 11:59:00
看完覺得鏡文學編輯、劉還有逗點出版社都很衰
作者: ANCEE (安西)   2020-04-02 12:49:00
駱兩篇文都很糟 鄭也太雖
作者: Alicia00 (Alicia)   2020-04-02 13:30:00
也覺得雖然駱以軍剽竊的行為當然是錯的,但雙方的溝通出了很大的問題,才是導致事情不可收拾的主因
作者: spiriter (吉娃娃)   2020-04-02 13:40:00
同意樓上說的~雙方應該面對面坐下來溝通~臉書聲明只讓自己好友留言..像同溫層討拍避重就輕...
作者: kazushige (千森)   2020-04-02 13:46:00
那篇文底下超可怕,根本同溫層討拍大集合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3:48:00
女生的"不要"就是"要"..... (女性主義者:聽你殺豬放屁!)不用急著回信 就是要請你盡快回信!!! 駱大是不懂女人心!
作者: cartoonss (最上小恭)   2020-04-02 13:53:00
溝通表達真是門課題 權力不對等下,要怎麼拿捏委婉又精準的陳述呢
作者: Alicia00 (Alicia)   2020-04-02 13:54:00
駱的粉絲真的一個個都在提油救火,超恐怖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3:56:00
不要一件事情都拿權力不對等來當擋箭牌!! 講清楚很難明明就溝通的問題 一直拉性別、權力來說嘴真的很糟然後說句客觀話, 這一小段火車故事 真的很普通!!很多人都曾在火車上遇到類似遇到怪人的遭遇 這idea很神?讓某些偏激份子覺得炒議題的成分 我想也不意外阿
作者: Alicia00 (Alicia)   2020-04-02 14:09:00
剽竊就是剽竊,不管他剽竊的點子多平凡無奇。雖然我同意整件事主要是溝通問題,但反過來說劉的點子普通,有種「明明很普通所以被偷有什麼好嚷嚷的」的言外之意,這我不能苟同。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4:10:00
樓上閱讀邏輯還好嗎 是說這idea普通 不是被偷有何好嚷嚷兩個是獨立觀察的 段落意思是 idea普通才讓某些人覺得怪使得部分偏激人士認為整件事已經被有心人刻意炒作了那兩句回文並沒有強調 被偷有啥好嚷嚷的意思 請勿誤讀!!
作者: Alicia00 (Alicia)   2020-04-02 14:12:00
我是指您這句話的言外之意,給人的感覺是這樣的。您可以好好說話,不需要劈頭就質疑別人的閱讀邏輯,無助於討論。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4:13:00
如果今天這IDEA太特別 特別到只有你這輩子遭遇的故事相信會讓那些以為是"設局派"的人閉嘴所以您能誤讀別人的意思 別人就不能質疑你? 什麼鬼阿
作者: Alicia00 (Alicia)   2020-04-02 14:17:00
您的推文前後脈絡有些不清楚,因此我誤讀了,很抱歉。不過我也不太明白您為何每一句發言都需要如此激動尖銳。
作者: iqnine ( )   2020-04-02 14:33:00
一般人都不會認真讀信吧 不把重點寫清楚真的怪不了人w
作者: staffordan (寶可夢)   2020-04-02 14:55:00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5:02:00
不過後來看到劉聲明有講座錄音檔,原本覺得沒證據不太可能法律上站得住,既然有錄音檔說不定可以試試其實關鍵不是事後劉樂意與否,這不影響事前你未經同意拿講座學員的創作去利用出版,當然或許不是惡意,而是溝通問題,但這行為本身是不妥的那封信其實也不夠清楚,或許是顧忌太多吧
作者: Luvsic (FLCL)   2020-04-02 15:57:00
駱公布信的點某方面也是把關注引到最開始的溝通失效身上,問題是後面出版社間還是有接觸的,但就被他草草帶過以駱的身體狀況而言,面對這種事找人幫忙處理是好的,但這篇真的是滿多操作痕跡的
作者: cashko   2020-04-02 16:05:00
駱公布信有想把焦點轉移+1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6:07:00
奇怪...有什麼證據就拿出來講 不是最強調客觀的人要的嗎最好連錄音檔都拿出來 現在拿什來講 都要被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ANCEE (安西)   2020-04-02 16:17:00
信後明明就有再去找本人講
作者: lemon7242 (檸檬酸)   2020-04-02 16:21:00
偷東西認錯很難嗎? 道歉不行嗎? 幹嘛不自己想故事?不想故事當什麼便宜作家 架構也用人家故事也要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17:07:00
這對痞子型作家而言 是超級尷尬癌原來也是很會操作危機處理笑死人了
作者: Dosk (射後不理的精髓)   2020-04-02 17:57:00
上面某樓這種假中立的態度正是扼殺許多受害者的幫兇 頗ㄏ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8:08:00
道德約束已經被metoo那票人弄壞了 現在講性別 權力不對等只會聯想到 越想越不對勁
作者: demonOoO (demonOoO)   2020-04-02 18:10:00
就貼標籤就先贏了的意思吧 覺青綠共那派最愛這起手式事實是如何對他們而言是有雙重標準的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18:16:00
然後作家也是在相信小說辦案的 合理懷疑 閾值較低 科科
作者: Nusat (Nusat)   2020-04-02 22:06:00
公開私人信件,應該是可以告的吧...雖然劉也不可能真的告就是了。小蝦米就是可憐被打的份。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20-04-02 22:09:00
幹嘛不吉?這違反個資法耶也不是小蝦米了 駱這一輪騷操作 真是公子送頭XD
作者: ursaminors (ursaminor)   2020-04-02 23:16:00
臉書下面的留言真是驚人,駱的讀者如果閱讀能力都是這種當代文盲不禁為駱以軍感到難過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23:52:00
"覺青綠共"四字就是貼標籤了這也是標準起手式只是通常出現在政治討論版會出現在書版可見多愛貼這四字標籤罵人貼標籤 結果自婊也替人貼籤
作者: joey0602 (joey)   2020-04-02 23:55:00
若不公開信,他空口解釋很多人不會信啊。老實說他們就是溝通上出問題吧
作者: tinmar (tinmar)   2020-04-02 23:55:00
所以貼標籤本來就是爭論過程中的常見手法自己避免不了貼人標籤 就不需要求別人不貼
作者: raura ( )   2020-04-03 20:39:00
某板酸民到處流竄,一堆垃圾詞彙污染他板看了就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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