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藥廠出身, 用製藥的角度來理解一下這件事
大家參詳一下, 一定有錯再高抬貴手鞭小力一點
公規可以快速提升覆蓋率,以政策目標來說是肯定要作
但公規不應完全屬於一家廠商, 進而造成使用這個規格的人, 要繳大量的錢給該廠商
而形成實質上的壟斷, 商業上競爭的不可能
簡單來講, GGR的技術, 它可以針對關鍵部分申請專利,
然後其他廠商使用到這個專利自然要付出權利金,
但公規的電池和充電站不會被專利完全覆蓋, 有其他的部分就是各家可以自己去搞
只要不會對消費者造成使用上的障礙就好
(這就有點像學名藥要避原廠藥的專利,但還是能作出效果一樣的東西,理想上來說)
至於哪些東西可以申請專利,而這個專利可以用多久
這就是實質上政府對GGR的保護有多少
專利搞到撲天蓋地以致於不可能避開, 那就和明說大家要付錢給GGR沒兩樣
但GGR也不是良心事業沒必要作免錢的給大家, 所以專利的攻防就是未來的重點
而且這也只是電池的部分, 很多人覺得GGR車不好,後勤不好,
那同樣的道理,兩陽有本事就去包辦車子的其他部分, 電池GGR吃掉了
兩陽同樣可以針對其他沒有公規的零件作技術/市占上的壟斷 (只是不知道有沒有)
等於一台車的不同部分是不同大廠(該領域技術領先)的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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