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專法真的是歧視嗎?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6-11-29 12:28:48
現在就幾條路
1.先立同性伴侶法等民意接受後修民法(或立同婚專法)
這十幾個已立法的國家都走過的路...絕對是可行的
不過我覺得啦,只讓同性有同居能力實在是對異性戀太不公道了
如果要設伴侶法應該也是修到民法裡面就好
畢竟現在蠻多國家是同居意願>結婚意願的
又不像以前只有男生可以賺錢。
女的也可以獨力扶養小孩了~
2.先立同性婚姻法再修(或不修)民法
既然都是婚姻 根本就和民法婚姻那邊相似度太高
繼承也是通通用民法的...
說真的沒必要,要這樣立法我覺得浪費力氣
3.直接修民法
一步到位,省時省力,需承受保守派的壓力。
作者: cpblgu (《超絕望級的cpblgu!》)   2016-11-29 12:29:00
4 加強醫療體系 完全治療有性向障礙者 幫助他們走出一時的徬徨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6-11-29 12:30:00
一樓你這樣當心被桶ㄟ^^"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6-11-29 12:34:00
1F http://youtu.be/TyBN7Nw-dUw娘娘腔男孩實驗性治療CNN那研究者一直宣稱的成功矯治案例,後來上吊自殺
作者: kanna ( ̄︶ ̄)   2016-11-29 12:49:00
本來就應該有結婚法和伴侶法,同性異性同時適用,不然只有結婚選項,實在有點狠如果只讓同性有伴侶選項,只讓異性結婚,......我覺得很蠢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6-11-29 13:02:00
研究者矯正了行為 但沒辦法矯正天性兩相衝突之下真的很痛苦 悲劇矯正好像用錯地方 換成改變好了
作者: x19x (心輪)   2016-11-29 13:06:00
我也想要伴侶法,不想要只有婚姻枷鎖的選項
作者: ptckimo (ptckimo)   2016-11-29 15:54:00
1樓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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