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同學 沒屋頂 的帳號被盜了,賣出了一百多件商品,每件都兩三千起跳,同學嚇荒
了找我求救。
我先幫他通知客服,然後把商品下架,請同學先去警局備案。
結果警察居然開始推託,一直不斷說『這種事妳來找我沒用啊!』
『妳要去跟客服說啊!』
『這是妳跟客服的事啊!』
反正就一直推給 沒屋頂 ,一直想打發我同學走。
後來我還是請同學堅持一定要備案!
最後耗了很久,警察才願意寫三連單。
事後問了當警察的親戚,他說本來就應該要備案的!
今天又看到有人po文說,
東西被偷,去該間警局要報案,警察也是一直推托!!!
還說東西被偷是民事案件,請她自行去法院提告!
(竊盜不是公訴罪嗎????)
下面一堆人回覆,原來那間警局類似的爭議一直都有!!!!
害我在協助同學的過程中一度懷疑自己的行為,到底是真的不需要報案嗎?真的在找警察
麻煩嗎?
不知道能不能附上那篇po問,下面已經一堆人說要投訴媒體了!
能附的話我在貼上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