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脾氣罵店員是沒必要,因為外場店員無法決定材料來源
搞小動作騙錢的人,要自負法律責任。
但是這些老闆用便宜的油做食物,都沒想過可能會出事?
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也就是這些糕餅店)
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
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這個法條表彰的精神就是"無過失責任"
也就是即使企業經營者客觀上沒有過失
依然需要負起"全部責任"
即使企業經營者能夠證明自己沒有任何過失
法院依然有裁量權決定是否要減輕(並非免除)賠償責任
這是因為你所生產的商品
會對每一個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極大影響
所以法律要督促你
時時刻刻兢兢業業檢視你的材料來源、生產過程以及服務
確保不會有人民因為你
或者是上游廠商的疏忽而受到傷害
"我怎麼知道..."這不是藉口
法律規定上就是要你隨時隨地注意、關切自己的材料來源是否有問題
不然你光是賺錢就好啦
用便宜的原料用得好高興
對不對?
※ 引述《pb1370 (藍色泡沫)》之銘言:
: 是覺得只有袋子的人像小偷乞丐這句話不得體啦,畢竟部分人有順手捐發票的習慣
: 而且說真的一開始作黑心油的最有問題,結果好像也沒人砸他餅
: 而且餿油這種東西,檢測人員都說臭到不行了,進貨的時候我不會覺得店家不知道,糕餅
: 師父我也不會覺得他們聞不出來
: 作糕餅這麼多年分不出好油壞油的師父應該沒有吧?
: OK知道怎麼修文了
: 更正內容喔
: 臭的是未經純化的油,店家進貨的是香的,處理過的!
: 新聞看一半,讓我懺悔一下ˊˋ抱歉
: 店家搞出來的退費機制有多大的問題大家都清楚,但嘴臉噁心吃相難看的是餅店的經理老
: 闆等等管理階層,不是店員
: 所以逼店員吃餿油餅的我是覺得他沒有比做餿油的人好多少啦
: 順便祝那個做餿油的垃圾早日去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