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CHUS版主不當水桶

作者: casper67831 (casper)   2011-09-28 23:13:42
※ 引述《busgoer (巴士狗兒)》之銘言:
: ※ 引述《casper67831 (casper)》之銘言:
: : 不服的理由:
: : 第一、我的推文沒有任何人身攻擊、
: : 也沒有造成該篇文章的原PO或推文的人有任何不舒服、冒犯的感覺。
: : 甚至該篇文章一丁點筆戰、挑釁意味都沒有。
: 我不是用人身攻擊,而是不雅文字
我知道版主您用的是這點
: : 第二、我描述的是一個現象,這個現象其實很多人都心照不宣,
: : 翻開我們的社會新聞,甚至前幾天就出現女助理控告老板性侵...
: : 這個現象我不願樂見,但只是提出來讓原PO知道而已。
: 社會現象並不代表可以讓你直接用這麼露骨的字眼
露骨就等於不雅??
所謂不雅文字,應該是有帶攻擊、讓人不舒服的字眼。
在該篇文章中,從我之後的推文裡,完全沒有讓人覺得有異議或不服氣之聲音。
甚至有些人還認為我的推文是中肯...
那版主為何神來一"桶" ??
豈不讓人覺得是無妄之災??
: : 第三、甚至在板主的水桶公告中(#1EUOFzd5),底下都有推文說我的推文很中肯,
: : 可見有些網友認為我的推文並沒有敵意,我不敢自認自己的推文是中肯,
: : 但我認為版主給予我的水桶7日太過於嚴重,
: : 甚至連給我一點口頭警告都沒有。
: 本板板規對於推文規範中
: 8-2~8-4:<依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水桶一週至永久水桶不等>。
: 並沒有口頭警告這個選項,水桶一週已經是最輕
: : 第四、如果說版主認為我的推文"帶有不雅言論",
: : 那我實在很想問為何過去一堆開黃腔的版友都沒有被水桶??
: : 就舉例來說,甚至在板主的水桶公告中(#1EUOFzd5)底下的推文,
: : 出現這個:
: : 噓 GauYi:亂說 男生也可以上吧 09/21 19:01
: : 這位仁兄的推文難道不是"不雅言論"嗎??
: : 但版主並沒有水桶這位,
: : 因此我更認為板主水桶我是相當主觀的看法且標準不一致。
: 這部分你也可以向板主檢舉,而不是跑來群組
我並不是要檢舉他,我是要檢舉版主水桶的標準不一致。
同樣的標準,為何我被水桶、而他卻沒有。
而且我們兩個的推文時間,相距不會太遠。
或許您會說你忙沒發現,但是標準不一致,
難免讓人有偏袒故意水桶之嫌。
: : 被水桶時,我感到錯愕、無奈,甚至感到有些無辜,
: : 懇請組長還給我一個公道,謝謝。
: 另外在此群組申訴規範裡面
: 二.申訴限制:
: 2.一週內之水桶懲處不得提出申訴。
: 本案乃屬一週內之水桶懲處,照規定本案應不得提出申訴
我提出這個檢舉的意義,在於我認為版主您擅自使用這條版規。
而我會這樣認定是出於...版主您"主觀"地批判鄉民的推文。
有些推文是兒戲、無傷版上氣氛、無得罪或讓其他人不舒服,
而版主就這樣主觀地水桶一個人,怪哉。
作者: foget (阿弼)   2011-09-29 12:00:00
校園板不是西斯板吧= = 打砲啥的還不夠不雅喔...如果不處理的話 未來有心人士就可以拿這次的判決來故意打擦邊球 只會使得板主們管理更加麻煩 看板的使用者們也容易一直看到一些故意擦邊的不雅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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