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到底一例一休是多不好?

作者: a47135 (金屬史萊姆)   2019-09-15 17:08:38
先說結論,有點用,但是範圍限定
認同前面有一篇說的,落實勞檢效果才是最大的
一例一休改了之後多次放軟,真的是不知道搞屁
大型(賺的多)的公司的人感受應該最明顯
最明顯直觀的是
A. 特休增加了一點點
B. 特休、補休換錢的部分
特休、補休到期後
必須給錢不給遞延(現在稍微放寬了點)
底線就是必須換成錢不允許到期作廢這種事情
之後就是台北範圍內的公司
排班表和上下班打卡時間
以前政府和公司幾乎都視勞基法為無物
排班表都是爽爽排隨便排
現在排班想送出去都要經過一堆系統的邏輯檢查
(至少幾個天條的檢查都有做)
避免排出問題被(台北)勞檢釘上天
打卡也是,超過上下班時間一定時間的卡鐘
該請加班的去請加班該留原因的留原因
以上僅限大型(或有錢的)公司還有台北範圍內的公司
台北範圍是因為台北勞檢很硬
大型公司是因為多數的員工能力來說落在平均線以上
難應付,真要鬧起來不划算,還是乖乖守法了事
中小型的公司大多數還是死皮賴臉的,死豬不怕燙
勞檢沒落實,真的沒啥屁用
另外比較有點用的就是經過這樣一鬧
勞工本身應該有比較知道自己該有什麼
爭不爭,甚至根本沒能力理解又是一回事了
另外講個好笑的
這個倒和勞基法修改無關,從以前就這樣了
所謂的假日加班給兩倍
是把你的月薪除30,當成你放假就算沒來也有給一倍的薪水
然後你放假有來加班多給一倍
喔,對了,因為這樣算你每小時加班費的基底也是月薪除30除8
這樣叫兩倍
有沒有個有LP的上來修一修改成月薪除22
來個真兩倍,想要遏止加班過度這個才有用好不好
作者: h816090 (~FABULOUS~)   2019-09-15 17:10:00
勞檢在桃竹苗真的很不落實
作者: b18902040 (烏龍茶)   2019-09-15 17:14:00
看什麼公司啦,聽過員工會去檢舉自己工廠叫環保單位來檢查的。勞檢沒有用,就從別的地方捅。自己人一定最知道哪裡有問題。消防啦,公安啦,環保啦,一定有地方不合規矩。屌的是,不怕報復,檢舉時還可以明確指出,什麼東西擺放有問題。什麼不合格。合法舉報,你弄我我就弄到你工廠快做不下去。你下人而已爛命一條。高官跟廠長會很煩。弄不好是會出事的。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19-09-15 18:17:00
b18,這跟本不可能,所以才要吹哨者保護法,只是一樣生不出來,還有中南部還有檢舉,公權力廠商還跑去家中問誰吵這個鄉民支持吹哨者保護法實際些,環保抓小放大
作者: nelley (名字:大便王)   2019-09-15 18:34:00
台灣的假日上班給兩倍真的是笑話
作者: ARTORIA   2019-09-15 18:53:00
現在國定假日加班比平日假日加班錢還少 真的好笑
作者: forever9801 (憶影)   2019-09-15 19:06:00
除30有好有壞 事假扣也是除30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9-09-15 19:22:00
除三十是除的到嗎
作者: justin037666 (5421)   2019-09-15 19:47:00
你484沒檢舉過?怎麼說沒保護當事人?
作者: mainsa (科科)   2019-09-15 19:48:00
病假扣半薪也是除30 不過特休都請不完了 去請那種扣薪假沒太大意義 ps.特休未休代金也是除30 等於沒請完就超浪費
作者: rainlover   2019-09-15 21:13:00
除30除8在科技業也是這樣,無解
作者: pujos (lks)   2019-09-15 21:14:00
特休、補休都放不完了,哪輪得到事假,真的算起來虧慘了
作者: sk2sk2sss (green)   2019-09-15 21:17:00
朋友在竹科,假日是“額外“給兩倍竹科上市櫃公司,大部分都是假日“額外2倍“吧
作者: ricyear (被鬼纏身 =.=)   2019-09-15 21:31:00
樓上的算法就是本文說的除30舉例 月薪30000 除 30 等於 日薪 1000 假日來加班 就是再給你 2000 你這個月 就是領 32000
作者: ebb0204 (攻勢來源)   2019-09-15 21:43:00
不然是要怎樣算的2倍才合理?
作者: loveyanzi03 (隱形人)   2019-09-15 22:14:00
推最後一段 覺得不合理超久
作者: relize (赤子狼心N )   2019-09-15 22:31:00
台南無勞檢
作者: super781212   2019-09-16 00:16:00
特休沒放完換成錢。不是會從分紅扣回來嗎 。
作者: y800122155 (@__@)   2019-09-16 02:21:00
低底薪的公司更慘 年薪/2/12/30/8*1.33=加班費
作者: a810086 (乂佛手乂)   2019-09-16 05:39:00
勞檢在桃竹苗都不落實了何況更南部,南部勞動環境可是很可怕的
作者: atlaswhz (王仔)   2019-09-16 09:13:00
勞工局出了北市,就是爽缺,CP值超高公務員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9-09-16 09:39:00
除30真的好笑
作者: s0143579 (聯強公園)   2019-09-16 11:14:00
r大的算法是一種 有種算法是原先已經是一倍了(原薪)假日再給一倍 所以是給1000 變成該月加班一天只有31000若再加上加班費不按經常性給與算 全薪只會更難看勞基法雖然是保障勞工 但有很多不明確的條文 既使與資方槓上 也不見得討得到便宜 還可能黑掉
作者: DaneiLJ (鍵盤鄉民)   2019-09-16 11:42:00
支持白郭勞動環境會更好~~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19-09-16 12:08:00
只要勞工的年薪跟沒有保障的獎金掛勾 特休換錢就是屁你以為某公司的哈哈獎 跟月薪調整都怎麼來的....期望獎金平攤到月薪 勞工所得全部白紙黑字 勞基法才有用不然你額外爭取的任何東西公司都能從獎金給你"懲罰"回來你說這樣勞工還敢跟公司要什麼權益嗎?
作者: suyisan (該怎辦呢..?)   2019-09-16 12:28:00
樓上說的沒錯 公司自有玩法 偏偏政府立法又不夠嚴謹
作者: wisdom   2019-09-16 14:14:00
日薪=月薪/30這件事是早就明文了,跟一例一休沒啥關係
作者: leinru (天階夜色涼如水)   2019-09-16 14:42:00
南部沒有勞工局
作者: doveplus (龍發堂堂主)   2019-09-16 15:27:00
所以為什麼人家要去外商...高月薪 尊重勞基法有的還可以偶而work at home只有台灣公司特別愛用年終分紅綁架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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