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LOL 板主 samhou6 之判決

作者: samhou6 (好人™ ~SAM~)   2018-08-15 00:14:01
先為延遲回覆說聲抱歉
對於此類屬於延伸話題的文章判定
並非任意提到關鍵字即可享有特權:有關鍵字文章即與本板相關連
檢視本案原文幾個關鍵點
1. 非一般新聞元素之新聞轉貼
此篇新聞主要元素都是人物對於新聞事件的言論
2. 主要議題內容無關本板
新聞事件內容本身與本板無關連
3. 申訴人所主張之人物並非此一新聞事件要角
該人物並非新聞事件中的關鍵角色
4. 多層次的轉載
先是一個事件被製作為新聞=>人物對新聞事件做評論=>新聞又轉載人物的評論
=>該新聞又被轉載於本板
"新聞事件" 係指 "重機上國道" 之事件,並非被處分之新聞內容
結合這些關鍵點做出D1之判決
是以處分不經思考恣意轉載無關文章之使用者
※ 引述《rainnawind (第八罪正太之罪:雨颯)》之銘言:
: 請 samhou6 板主解釋:
: 為何原始文章中標題及主要內容皆為前職業聯賽賽評所發表之見解,
: 但仍以「完全無關」項目處分之,其標準何在?
: 戰略遊戲小組長rainna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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