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 不服 LOL 板主 VVVV5555 之判決

作者: jeffou1112 (打倒美帝主義)   2018-08-13 23:53:12
※ [本文轉錄自 jeffou1112 信箱]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標題: Re: 為啥我被水桶?
時間: Mon Aug 13 21:05:43 2018
※ 引述《jeffou1112 (打倒美帝主義)》之銘言:
: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他的臉書與圖奇是有連結的
: : 硬要說沒有說明也說不太過去
: : 重點是 人家也不願意你宣傳他的實況
: 所以我在看他的fb實況還要點進去看他圖其的資訊???
: 你在跟我開玩笑嗎 你那什麼邏輯
: 還有你的重點 "人家也不願意你宣傳他的實況"
: 對人家不願意我幫他宣傳他的實況 然後水桶七天?? 這什麼判決??
: 不願意我幫他宣傳 也是頂多刪文
: 然後我的情況跟T2又不相同 你別再跳針了好不好
所以要叫他寫封信 還是打電話
去你家親自告訴你
不準貼我的實況喔
你才會知道不能貼?
重點是 推文也都有人提醒你了
你硬要擺到被檢舉
作者: kosoj6 (不是宅男)   2018-08-14 00:59:00
作者: d86249 (金羊)   2018-08-14 01:41:00
長睿 我跟他說要轉錄才有效力 所以他自刪重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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