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不服 LOL 板主 VVVV5555 之判決

作者: jeffou1112 (打倒美帝主義)   2018-08-13 23:52:55
※ [本文轉錄自 jeffou1112 信箱]
作者: 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
標題: Re: 為啥我被水桶?
時間: Mon Aug 13 20:58:31 2018
※ 引述《jeffou1112 (打倒美帝主義)》之銘言:
: ※ 引述《VVVV5555 (東興烏鴉-耀揚哥)》之銘言:
: : 你不敢問我幫你問囉
: : DOLLY:有的 我的意思是直播都不願意轉PO
: : DOLLY:換句話說 我本人的任何資訊都不願被PO到PTT
: 你怎麼一直跳針阿耀揚
: 若實況主於實況資訊中註明不願轉錄至PTT,任何代發實況文者直接水桶處分。
: * 請特別注意,以上項目無法透過自行刪除或修改文章避免罰則,切勿違規
: 以上是T2內容 就說他fb資訊沒有寫 為什麼不能po?
: 該T2內容就是說你要寫在實況資訊上 我想請問他有寫嗎???
: 你要馬就重新釋義 我才服這判決
他的臉書與圖奇是有連結的
硬要說沒有說明也說不太過去
重點是 人家也不願意你宣傳他的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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