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一] TOS版 不服版主判決

作者: pentajinx (金精)   2016-01-03 18:17:16
※ [本文轉錄自 pentajinx 信箱]
作者: pentajinx (lovejinx)
標題: 版主您好
時間: Sun Jan 3 01:37:57 2016
版主您好
我對於收到的判決有不服與不解
違反版規的部分7天至28天水桶並因明知故犯給予4倍時間我並沒有異議
但關於情節嚴重者給予退文這點我持有不同意見
該篇文章已被為數不少的版友表示認同並給予''推''
因此可見亦有表達部分版友心中的想法與意見
於是本人對於給予退文這點表示不服
若版主不願意重新改變判決或判決過後無法改變判決
本人將走向對退文處理不滿之申訴流程
特告知管理版務繁忙的版主
還請版主撥冗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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