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的工作會想做嗎?

作者: jiujiang (九江)   2016-08-24 15:28:18
目前的工作是這樣
性質類似五金百貨店,就是夜市裡的那種賣襪子絲襪髮飾雜七雜八的店,但不是開在夜市裡
客群主要為女性
大多是社區民眾、搭捷運路過的及附近公司小姐,外國人也不少
店開在台北
底薪24000,固定業績獎金1000~1500及全勤獎金1000左右。有勞健保
月休五天,每日上班八小時,但也要上五天的全班(13小時)
全天班少上會扣對應時數的錢,但五天全上是包含在2萬4內不是另外算加班。
加班機會極少,若加班一小時110元
國定假日沒放假也沒加倍
颱風天看情況(但從我就職以來從來沒放過)
除夕沒加倍也沒放整天假(要上到6點)
(我還掰說我要回南部吃飯才爭取到3點下班……)
過年只休初一初二,這兩天若去上班有加倍
工作內容:
結帳、上貨、叫貨、整理清潔等
只有一人顧店,店面
優點:
1.因為是一人顧店所以只要不偷懶的太誇張,基本上沒有人管你
2.沒有業績壓力
缺點:
1.夏天冬天業績差好幾倍
夏天沒人進來賺不到什麼錢,吹冷氣還會被唸
冬天則一整天都在結帳。老板:這是應該
der
2.今年夏天冷氣壞掉,我五月底換季就有請老板叫人修冷氣,到8月中才修好一台
老板是說修冷氣的很忙才拖這麼久
但我麼看都像業績不好所以想拖到冬天……
還是我放話說再不修我要離職,身體不舒服撐不到8月,講完過幾天馬上就有人來修,真剛好。
夏天一開始連電扇都沒有,我自己受不了跑去買一台,但還是爆熱
害我六到八月幾乎天天拉肚子,還差點中暑
3.人手嚴重不足,請假超難請,沒有人代班
4.店沒有大門,車流量多,空氣差,灰塵超多
抱歉,打了這麼多,總歸一句就是我好想離職……
但我很想知道究竟是我太草苺沒抗壓性,還是這間店真的太坑,所以才會想問大家如果是你願不願意到這樣的店工作呢?
作者: momolin (這....= =)   2016-08-24 15:41:00
你自己覺得呢? 工時換算下來也太長了吧真那麼涼的話 老闆早就自己顧店了
作者: llcjhcom (llcjhcom)   2016-08-24 16:04:00
你打的優點一般的助理職也有耶 還可以週休二日想當店員的話一大堆都比這間好
作者: niukb (niukb)   2016-08-24 19:25:00
去7-11都比這裡好吧,重點是臺北24000待遇真的很差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6-08-25 03:48:00
有其他機會就再找其他的 不要被慣老闆牽制住
作者: sasa77 (keep calm and carry on)   2016-08-25 16:03:00
不要 完全是在浪費時間也學不到什麼東西
作者: Kerdison (阿拉蕾和小金魚)   2016-08-25 22:21:00
個人認為冷氣的事情 老闆應該覺得廉價勞工難請 才馬上修
作者: jiujiang (九江)   2016-08-26 13:56:00
謝謝大家,我已經提離職了洽談的過程我才知道有員工手冊的存在……看了一下內容,我傻了,還好我印象中是沒簽這東西……他們好像也忘了給我簽http://i.imgur.com/p0FuQny.jpg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08-26 23:24:00
好慘 修5天我受不了
作者: et252784 (et252784)   2016-08-26 23:28:00
兩年前在-4加盟店,月休四天,責任制,月薪才23k,而且每周還要輪一天大夜
作者: DERDERHUANG (藍色水玲瓏)   2016-08-28 10:30:00
覺得很糟糕,尤其夏天在店內沒冷氣根本酷刑吧
作者: KeN52710 ( )   2016-08-28 13:08:00
這樣你還做得下去....慣老闆就是這樣養出來的
作者: cmcmisgod (cmcm)   2016-09-01 00:54:00
直接你們縣市勞工局檢舉了...
作者: lesbw (Elmo)   2016-09-01 17:29:00
員工守則不大於勞基法,依造勞基法的預告期提離職就行了,扣薪直接檢舉這員工守則中的第二點第五點都是違反勞基法
作者: Starfire (競爭吧)   2016-09-03 19:15:00
讓罵你草莓的人自己去做;要是老闆請不到人得自己顧店,他還會連電風扇都不裝嗎?
作者: milanookimo (王大元)   2016-09-07 15:07:00
快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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