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現在還是有公司 勞動契約寫三個月試用期

作者: ccdo (吸吸督)   2019-01-13 23:03:59
發現現在很多公司還是會趁新人報到的當天
給新人簽一份勞動契約
契約裡還是有寫明"玲祖母就是給要試用你三個月啦 若公司覺得你不適任 試用期間得無
條件終止試用啦 你只能給玲祖母配合辦理離職手續啦 不爽的話不要簽現在就滾"的委婉
包裝字句
啊新人好不容易通過層層考試與面試關卡才能來報到開始就職
當然不可能剛走進公司的三十分鐘內就因不簽勞動契約而自動走人
當然只能簽下去囉
公司這樣沒有趁人之危嗎?
新人報到第一天第一個動作就是給她簽 她能不簽嗎?
簽了之後 如果真像契約說的 那員工不是很沒保障?
搞不好前三個月就大放異彩 幫公司創造很好的業績
三個月一到 公司就狡兔死走狗烹 把人家利用完之後 找個理由說你不適任 拜拜
啊這三個月的業績不是業績?
這三個月拉到的客戶不是客戶?
這三個月來搞不好都已經因此重建新生活圈了(為這份工作在公司附近租房....之類的)
所以說
政府的法令是一回事
公司的執行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是富二代 什麼都沒有 只有學歷經歷知識技能的我們 為了生活 難道只能繼續給這些公
司欺壓嗎?
這樣沒違法疑慮嗎?可以檢舉嗎?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19-01-13 23:14:00
如果有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好像就不會怎樣
作者: tntbear (苦命上班族)   2019-01-13 23:53:00
不是公司爽資遣你就資遣你的,可以上網爬一下
作者: money0228 (麥尼)   2019-01-13 23:53:00
很多大公司都是這樣搞啊…所以首要條件並不是公司招牌而是你的直屬主管,因為主管有你的去留權但是你能保證主管是公事公辦依法行事的嗎?自己無能抹黑新人的事太多很多大公司有時間有法務玩的起這遊戲…進一家公司前薪水和公司招牌不能是唯一考量
作者: s0993569 (carolan)   2019-01-14 01:44:00
有啊 隔壁job板有臺南的法律事務所請助理也還在用試用期...
作者: furio (void)   2019-01-14 08:36:00
連高考都有退訓了,問題是合不合法,沒有可不可以這問題
作者: sc024500 (肩頸酸痛)   2019-01-14 08:37:00
有時候公司寫這條只是避免找到奇怪的人 還是多看氣氛苗頭不對就閃了 不要耗時間
作者: furio (void)   2019-01-14 09:53:00
原PO搞反了,正常公司會留3個月就有業績,砍三個月掛零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19-01-15 02:02:00
還真的有人簽勞動契約喔 我上次面試ㄧ家說要簽沒事 我跟服務年限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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