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於被非自願離職 申請證明書

作者: shiki1988 (七七)   2018-06-28 16:17:28
手機排版傷眼請見諒
本魯之前不幸被資遣,情況是事後申請服務證明書並且要求不註記離職原因被拒絕。
姑且有詢問了各服務單位包括1955,但是說法都不一,可能是勞基法上沒有很準確寫明是
否能夠這樣要求或申訴。
想誠請教各位類似這樣的請求被拒絕的話可以申訴請求調解嗎?還是要有確切違法之行為
才能申訴呢?
謝謝!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18-06-28 16:55:00
勞基第一條 保障勞工權益https://goo.gl/DVPczs ref.
作者: shiki1988 (七七)   2018-06-28 17:09:00
感恩樓上專業。這樣嚴格來說對方有違法勞基法嗎?
作者: book2381   2018-06-28 19:25:00
誠實寫沒違法呀,有給錢吧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28 19:30:00
你被註記什麼原因啊?
作者: shiki1988 (七七)   2018-06-28 20:22:00
感謝。是寫離職原因為勞基法第幾條跟相關註釋。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8-06-28 20:52:00
@book2381 理論上來說不能寫不利勞工的理由因為勞基法第幾條跟相關註釋<<不利在那...
作者: shiki1988 (七七)   2018-06-28 21:03:00
像是11-5這種樓上覺得能算不利嗎?
作者: f0920009 (Fanny)   2018-06-28 21:56:00
可以申請調解啊,這部分可以跟公司談談看
作者: shiki1988 (七七)   2018-06-29 01:06:00
謝謝樓上 看來要寫調解單請求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