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詹子藝對 勞方救濟保障 之立場

作者: ultmisia (魔女)   2018-01-16 11:48:17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3675581017707&id=1050070390
提醒一下幾個救濟的不同點,千萬不要搞混:
申訴:可以匿名…那種說勞工局洩密的謠言最好自己收斂一點,明明可以找無關的人匿名
檢舉還鬼扯洩密,自己蠢到跟老闆起衝突被猜到還怪別人啊?申訴如果成立,會採取行政
罰,但不涉及勞工的求償,畢竟都可以匿名檢舉了,天知道是哪個勞工檢舉的。再說一次
,檢舉若成立,就是行政罰,不涉及為勞工求償。
調解:這當然要具名,因為要跟老闆對質,跟申訴正好相反,調解不涉及行政罰,而是替
勞工追償損失,追償方式是用喬的,雖說依然是依法或雙方契約(看那一邊比較有利)計
算勞工損失,但既然是用喬的,可能高也可能低,別以為只會變低,我碰過不少更高的,
因為多一筆封口費。此外,調解不涉及裁罰,因為調解是由外聘調解委員進行,不具公務
員執法身份,所以調解人不可能幫你裁罰,而且都要幫你想辦法和解了,怎麼可能還去裁
罰?
實務上,我會建議勞工同時進行,有時候是用裁罰逼和解(所以會多一筆封口費),基本
上調解目的是盡量幫勞工要錢,如果老闆同意多給錢換取勞工撤銷申訴,這是沒問題的。
所以和解之後就沒裁罰是很常見的狀況。
訴訟:這當然是最後一步,也建議擺在最後,因為調解不成立之後勞工可以申請法扶協助
,也碰過勞工調解只是跑流程,其實他主要目的是告老闆,根本不想調解。
上法院當然主要是求償,不會多也不會少(但會算利息,我在調解室也會算利息,但法院
算到很細)。
以上,三種路線訴求不同、目的不同、結果不同,而且不互相混淆,跑調解說政府不罰雇
主、跑申訴說政府不幫忙求償……
當然,絕大多數還是老闆違法,違法就是賠,這沒話講,但違不違法跟討不討人厭完全是
兩回事。
後來我接到調解案件,在面談時會先聽勞工講,也先幫他把可能求償金額列出來,當然絕
對照法令列到上限,他沒想到的我也會幫他想,盡量增加談判籌碼。
但最後我一定會加一句:「假如你說的都是真的,就是這筆錢,但我還沒聽老闆講,如果
他有不同證據,我們再看看。」
麻煩有心人放八卦版,大家討論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16 12:37:00
這人是誰??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6 12:46:00
他好像做過勞檢員,不確定是否現職,但勞資實務上的熟悉度比一般鄉民高很多不過我覺得不用轉八卦了,八卦一堆人根本沒打算討論實務,只是想罵人
作者: roc1110 (上層建築)   2018-01-16 12:57:00
班表有一個特性,就是[特殊性],每個人的班表都不同,在一般的中小企業,只要勞工局問老闆你為何把班排的#[email protected]%,老闆猜一猜大概就知道是誰了~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6 13:10:00
對啊,法律無法阻止老闆猜你是誰,當然大企業同質性高的勞工多會比較難猜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1-16 13:23:00
他沒做過勞檢員吧,曾任台南勞工局課員是本次修法支持方主要文章來源,但內容常常似是而非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6 13:59:00
不敢說全對,但給的資訊對勞工有用的比例高多了很多文章話講的很漂亮也一堆推,但實際上用處不大,只能宣洩情緒用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1-16 14:16:00
包括把勞團打造成只會抗議不會做事?政黨色彩不要這麼誇張還勉強可以容忍他的錯誤,但他擺明護航成分很高光看他2016和這次的見解差異,大概可推知差異的原因為何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6 14:25:00
啊,我自己會把政治面的抱怨分開看,可能工作碰的法律比較多所以比較容易篩選出來
作者: dss (dss)   2018-01-16 15:53:00
申訴可以匿名 匿名也可以不受理 講幹話我也可以講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8-01-16 18:50:00
那c大我們可能是同業?我本身是法務,實務滿熟的,他的問題就在於有些內容在誤導別人,正確的東西裡面會包一些錯誤觀念建議需要相關知識的人可以辜狗「勞動視野協會」,是專業律師主筆,連同訴訟一併分析
作者: calase (萬難地天紀柳)   2018-01-16 21:50:00
啊啊,感謝提供資訊,我會去看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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