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產品或機器壞掉 賠錢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6-10-27 23:17:29
※ 引述《AaronCrow (crow)》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目前是在藥廠擔任製造的工作 之前同事發生做錯藥的行為 可能導致產品整批報廢 這
: 樣算下來一批成本說60幾萬 員工怎麼可能賠的起? 本公司最高主管還嗆聲說管你賣田賣
: 房也一定要賠 囧
: 聽起來壓力好大好沉重 之前在別間工作也常常有聽見報廢 重工 也不曾叫員工賠錢。在
: 這裡弄壞小東西器具都要賠錢。請問這樣合法嗎?
: 人再怎麼厲害總是會做錯 賺公司的錢也沒多少 一次做錯就沒錢。還有聽說最近公司被開
: 環境的罰單 董事長也要負責的單位自己賠 那也是幾十萬的欸~
: 到時真的只能不做+走法律路線嗎?
: 還有聽說沒賠錢不給離職 好可怕
: 想請懂這方面知識的大大提供方法 感恩
分幾點來看
1、沒有上法院 就回到勞基法,對員工有利
假設員工造成公司鉅額損失
即便公司已經盡所有SOP管控、一切義務
員工須負完全責任
在未經民事損害賠償判決之前
公司是不得以損失賠償扣薪的
換言之公司要合法追回賠償 就是告民事求償
2、要告損害賠償,不須證明員工"故意"
基本上因控告損害賠償,只要"過失"或"故意"造成公司損害
一般也不會打證明員工"故意" 難以舉證
多半會證明是其員工過失 造成公司損害。
3、若公司、員工有簽賠償相關特別合約,則第一條無效。
4、若是受雇者在執行勤務時,造成他人損害
則回到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
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
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如他人對公司請求損害賠償,公司可向該員工求償。
作者: roder (尊重 q( ̄︶ ̄)p 包容)   2016-10-27 23:20:00
非故意不可能討到全額賠償 用恐嚇的才有機會討到
作者: AaronCrow (crow)   2016-10-27 23:44:00
如果錄取時有簽什麼文件 就代表公司隨便叫員工賠錢都合法?感謝回覆老實說 sop這種事和現實是差很遠的 上面無能 下面挫咧蛋
作者: ilike524 (524腦粉)   2016-10-28 12:11:00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6-10-28 19:26:00
與勞基法抵觸就無效了,還立場倒過來勒?不要亂講還在亂蓋,雙方另有約定是對等情況,一般是指公司付錢給員工到國外受訓這類的,你可以無線上綱到任何地方也真是來亂的
作者: AaronCrow (crow)   2016-10-28 22:37:00
勞資雙方約定..台灣什麼時候兩造地位對等了 都嘛公司得利的條款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16-10-28 22:40:00
誰跟你講地位對等,我講"條件對等"還在蓋?22條在講工資給付之原則,你可以亂抄到預扣
作者: JITER (噴出總在被洗後)   2016-10-29 06:33:00
22條是講工資幾付.比如公司用500元便當支付你加費可不可以?答案是可以的!只要雙方合議和能證明便當值500不是說可以扣工資罰款..不過扣年終..全勤獎金等.非本薪的部份.只要勞資契約內沒有明定(比如年終最少一個月)公司在無明定且非薪部份扣款...法律是沒有規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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