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要離職了 但是身上有幾萬塊的帳不見了

作者: Ilovebonbon (只有歐巴桑說我帥)   2016-07-26 12:01:44
小弟最近也遇到差不多的狀況
但是不像原PO那麼複雜
之前待某一家公司是從事業務性質的工作
有幾筆呆帳卡了多年,經查詢都是3-5年前的事情
而我前面三位離職業務也都沒有處理,也沒跟公司申請打呆帳的流程
我離職前剛好公司說要打呆,要大家按照流程申請,我當然有申請
不過我離職以後一直有一筆錢沒下來給我,詢問前主管
他是說公司還在跑那些流程所以會拖到時間,就這樣一拖3個月......
我再次詢問主管,主管說其中一筆呆帳的申請表格遺失了,問我有沒有留底
有這麼扯的公司嗎,還不是小公司耶,業界有名的
幸好在之前信箱的寄件備份有找到,後來給主管再次申請以後也是一直沒下文
主管說最差狀況就是我認賠,承認那筆呆帳我沒有處理好就離職,
金額要從我那筆錢裡面扣除.......還真衰,以前三個業務離職都不處理呆帳
也沒扣他們錢,我幫公司處理呆帳,也去處理帳款差異問題,
他們還把申請文件遺失,最後因為他們作業時間慢導致我錢下不來.....
因為小弟急需用錢,於是主動跟該前主管說,算我運氣不好,給公司扣錢吧
趕快把錢給我,我需要用錢,多少你們猜猜,才少少的500元而已
我在意的不是500,是看到一個業界有名的大公司的行政效率如此的特別
感到心情複雜,雖然我已經認賠殺出,可是沒人願意給我匯款時間,哀
※ 引述《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之銘言:
: ※ 引述《IRONBLOOD (IRONBLOOD)》之銘言:
: : 各位前輩大家好
: : 小弟最近打算離職前往新公司任職
: : 但是由於之前部門指派的職務 有擔任倉庫的管理員 其實就是領料掛帳的人
: : 在經歷長達快一年的使用下(整個部門共同使用)有些零件下落不明
: : 已經盡力四處尋訪都找不回來
: : 小弟離職前往新職的日子快到了 可是這筆爛帳卻一直掛在那邊不知道怎麼處理
: : 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家 真的只能賠錢了事嗎?
: : 因為畢竟東西是大家共同使用的 不見了卻要我賠 覺得有點冤
: 1. 不讓離職,違法
: http://wechat.kanfb.com/archives/193338
: 某公司員工A離職,但是用人單位以他曾經經手的事物未處理完畢為由,要求個人承擔費
: 用進行彌補,否則不給辦理離職手續。
: 在員工依法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公司有義務為員工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 員工經手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要求員工承擔費用進行彌補則於法無據。
: 如果雙方的勞力合同對工離職的工作交接有特殊約定,員工未依法辦理工作交接造成損失
: 的,公司可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員工賠償。
: 2.公司不可扣薪,但若有財物損失可走民事求償。
: http://www.104.com.tw/area/media/article/detail/id/449/category/1/
: 參考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沙簡字第440號民事判決:「再按勞工於離職時,本於契約
: 終止之附隨義務,無論有無約定,自應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之義務。
: 惟如勞僱雙方未有約定,而僱主逕以勞工未辦妥離職手續扣發薪資,為法所不許可。
: 至僱主如因勞工未盡必要之交接離職手續義務,致受有損害者,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
: 損害賠償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8年9月2日台88勞資二字第0034926號函釋參照)。」
: 3.不給離職證明,違法。
: 雇主違反勞基法第 19 條規定,於勞動契約終止時拒絕依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依同
: 法第 79 條第1款規定,可處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 4.離職證明,不需要公司開
: 依就業保險法第25條第3項規定,可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之證明;其取得
: 有困難者,得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同意,以書面釋明理由代替之。因此,勞保局即依勞
: 委會函釋,認為如有下列(一)雇主資遣員工時,已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列冊向當
: 地主管機關通報、(二)關廠、歇業或雇主行蹤不明,經地方主管機關查明屬實。、(三
: )申請人與原雇主間因離職事由發生勞資爭議,經調解有案。、(四)其他經地方主管機
: 關事實查證確定之其中一種情形,即可直接向「實際勞務提供地點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
: 發給離職證明書
:
作者: robler (章魚丸)   2016-07-26 12:26:00
你有滿高的機會拿不到錢耶
作者: Ilovebonbon (只有歐巴桑說我帥)   2016-07-26 12:31:00
真的拿不到我就去勞工局檢舉了,之前有電話問過了
作者: storywing (波拉貝爾)   2016-07-26 12:48:00
所以是那一間?多有名!?
作者: luche (luche)   2016-07-27 01:18:00
看起來還是裝死好 有電話絕對不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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