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前公司提早退保我還開立不實的非自願離職

作者: evanslify (evs)   2016-06-11 15:30:3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MxtcJg ]
作者: evanslify (e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前公司提早退保我還開立不實的非自願離職
時間: Sat Jun 11 15:29:40 2016
我的文章內所寫,皆為事實。
大致上介紹:
我在去年的十一月底,在ptt job上看到這間公司的資訊,
因而進入這間公司任職。這間公司的主要服務對象是科技廠,
如台積電、群創光等等的 AMHS 自動化倉儲系統 之駐點服務、調整和裝機。
我當時駐點在南科高雄園區(路科)的群創光電。
當時該公司與該科技廠的關係如下:
科技廠->承攬商(vendor)->廠商->該公司
我和該公司是以月薪計薪。
在今年大約三月底時,我無意間和別間廠商人員聊天得知他們被承攬商告知要吃自己,
我想說應該不會有事
然後那天(3/26)回家之後,我晚上在公司的line群組看到這個消息:
『承攬商通知,因人力配置關係,下週一開始不需再出工。』
所以,公司要安排去別的園區,然後過一陣子再回來原本的園區。
後來,公司就拿出像是正在申請進去南科之類的理由,搞了好幾天,
之後都沒有消息,
四月期間有幾次通知說像是下週幾會上班的消息,但是都沒有下落。
而且公司說這段期間不支薪、離職的話不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這中間已經有一個人離職而且沒有拿到非自願離職。
五月初我想說要報稅,就拿自然人憑證起來,看看今年所得稅有沒有報到。
想說順便查下勞健保,
這時,我發現我早在4/5被退保。
我馬上和公司反映這件事情,公司卻要我『不要把事情擴大,不要驚動勞工局』!
隔天後公司出納打來問我,是不是有什麼情緒上的問題,
我就直接了當的說:公司把我退保,我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且至少支付無薪假的最低工資。
事後公司表示,
公司認為沒有違反法律,也不是無薪假,但是願意開非自願離職和付半個月的遣散費。
那就好了,我至少拿到我想要的(一部分)不是?
不是阿……
我是五月九號發現這件事的,
而且四月被這件事情卡住,沒有去找工作,我也沒有從公司拿到薪水。
因為我在得知被退保之前,一直很相信公司會安排工作。到時,頂多省一點過一個月,就
可以了。
結果公司把我退保、而且還表示說,
退保是因為想要省下這筆錢!
我在五月九日之前根本都沒有跟公司說過我要離職啊!
公司還說,願意幫我繳五月份的健保費!
如果公司願意繳,為何要在四月五日把我退保?
開一間公司,為何最基本的勞、健保、勞退都報基本薪資?
如果公司有能力,為何要欺騙你的員工?
後來公司給了我一張非自願離職,附帶條件是簽一張和解書。
因為我沒有這筆遣散費,我會有生活上的困難,
雖然這份和解書很沒誠意,但我是有生活上的困難,不得不逼自己簽,
否則我拿不到非自願離職證明,也拿不到當時公司的遣散費。
後來我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
http://i.imgur.com/YURGGuB.jpg
首先我薪水超過20008很多,再來,
第二點,離職日也不可能是4/5,因為四月期間也有通知我可能上班。
如果我離職了,公司幹嘛通知我上班?
第三點就是適用法規是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三項,
該項是說『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我三月有上班,而且有上班紀錄,通行證也還在。我三月也有領到薪資,
所以代表說我不可能四月五日遇到暫停工作一個月以上啊。
這代表公司是偽造文書(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
為了這件事情,我寫了封存證信函去公司
總之就是要求公司改正這件事情,而且要發給我四五月的薪資
信中寫的是函到七天內改善,但看來公司沒有打算要回應我
頂多就是叫我當時的主管打給我問我有沒有寄存證信函過去
(而且是晚上九點多 wtf)
唯一有電話通知我的是我當時有副本過去的科管局,
他們說可以調解,調解失敗就直接上法院
所以,看來我下一步就是提勞資爭議調解或是直接提告
但我不知去哪找律師陪我?orz...
希望各位在工作的朋友,以後在找公司,
或是目前從事科技業的朋友,身為工程師或是主管,在找廠商時,能夠多注意這間公司的
背景。
我已經工作了四、五年,
然後我也不是沒有遇過沒有遵守勞基法的公司,
但這樣惡劣加上沒有誠信的公司,是頭一遭。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6-11 15:30:00
告下去啊 反正都翻臉了
作者: sysop5566 (批踢踢半熟手)   2015-06-11 15:30:00
群創光電? 郭董
作者: sasolalala (哞哞)   2015-06-11 15:30:00
zz個版?
作者: moonzone (蟲)   2016-06-11 16:07:00
法扶可以幫忙
作者: evanslify (evs)   2016-06-11 16:13:00
如果調解開始,我應該會找法扶。
作者: amudi (阿姆迪)   2016-06-11 16:20:00
去年龍X公司雖然有開 但是沒有大小章 申請課程補助不能而且畢竟跟原公司的謝人資有很大的仇恨 也不太想回去剛TVBS專題有提到 勞基法第12條根本就是最大漏洞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06-11 16:29:00
在科技園區就別怕 法律會比較硬實 真的鬧大會是公司被擋單
作者: evanslify (evs)   2016-06-11 16:35:00
我知道台積等公司會很注重這問題,但該公司似乎覺得不痛不癢。
作者: lovexp2643 (風格)   2016-06-11 21:02:00
幫高調
作者: fallforyou11 (DD)   2016-06-11 21:19:00
幫高調
作者: Sunchristine (三星蔥)   2016-06-11 21:59:00
好惡質!!
作者: zero09107 (月影)   2016-06-11 22:05:00
告下去就對了
作者: em1234 (em)   2016-06-11 22:18:00
作者: ilovejesus (給他們機會吧!)   2016-06-12 03:04:00
高調
作者: p29892 (Madge.li)   2016-06-12 12:11:00
惡質
作者: saikino (saikino)   2016-06-12 15:16:00
垃圾慣老闆
作者: AnnyXD (我愛呆呆♥呆呆愛我)   2016-06-12 17:34:00
幫高調 原po加油!
作者: komaneko616 (可瑪貓)   2016-06-12 22:53:00
要錢找地方政府勞工局開勞資爭議調解要讓公司被罰 打1999去檢舉 會轉給勞檢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6-13 10:51:00
你第一件事是找勞工局而不是接受河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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