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月底遠通未轉置 每日開罰50萬元

作者: ususa (美國)   2014-06-20 06:30:59
http://bit.ly/1nnCKpn
****(六)約僱收費員係屬一年一僱之臨時人員性質,如因人工收車道改電子收費車道需
精簡時,恕不負責轉置。
****(七)約僱收費員係由本局通行費項下進用,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
用法」規定,其年資不得於嗣後擔任編制內公務人員相當職等時據以提敘薪級。
作者: susanoo (須佐之男)   2014-06-20 22:09:00
有人逼遠通簽約嗎?反串失敗
作者: sziwu1100 (田橋仔)   2014-06-21 00:18:00
樓上 如果身為政府是抱著這種心態(反正誤上賊船簽了這種合約是你家的事) 那是很可悲的事...往後只是讓更多企業投鼠忌器不敢跟政府談合作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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