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林佳龍「大失言」為軌道建設嗆委員 交通學界群起反彈

作者: colin90149 (王者之狂‧狂者終不悔)   2019-11-23 14:28:58
先不提做事不經大腦的交通部
就法規面上,鐵路立體化是該怎麼評估跟申請
早在101年的時候,交通部就針對各縣市申請立體化頒布了
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
在107年改名為
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
(舊桃園計畫早在98年就核定,原本不是照這個要點審查)
(但104決定改變成地下化後,就該依照這個要點去審查)
在這個要點裡面
地方政府的計畫申請
應包含:都市發展、改善方案、社經資料、土地開發構想、財源、公運整合等。
在可行性評估中,改善策略裡面
交通部就要求
1.地方政府所提改善方案,應優先具體量化評估設置智慧型平交
道安全控制系統、車輛改道、公路立體化及鐵路車站跨站式站
房等優先改善方案,若皆不可行,始評估鐵路立體化之必要性
與可行性。
2.如經評估採用非屬鐵路立體化之策略為優先改善方案,則後續
審議不適用本要點規定,另由交通部指定所屬機關(構)辦理

這是交通部的審查規則喔,也就是說立體化是全部的改善策略都不可行才會用的
而且交通部也要求
2.對鐵路營運之衝擊分析與解決配套措施,須經鐵路營運機構審查並取得確認函:
(1)鐵路營運及行車計畫建議(包含現況及未來),且列車服務
班次應通盤考量鐵路營運機構車輛調度及人力運用。
(2)鐵路營運機構營運效率評估,且計畫應以不降低原有路線容
量、站間路線利用率及行車速率為原則,包含尖峰小時路線
利用率不應高於現況或不逾70%、區段通勤列車平均運行速
度不低於現況或45公里/小時及城際列車不低於現況或70公
里/小時。
(3)基地位置、月台及股道配置,須符合鐵路營運機構營運所需
在財務專章裡面更提到
2.鐵路營運機構新增營運成本及收入分析,如造成鐵路營運機構
營運虧損,應有具體之補償或優惠措施。本項須取得鐵路營運
機構確認並取得同意函。
但顯然我們交通部對於立體化審議顯然沒有照這個標準審議
作者: williechen (佑瑋)   2019-11-23 14:44:00
就是2012馬英九時期定的這個要點,之後所有計畫全部得照這個審,地方負擔不但大幅增加,也導致從此之後沒有一項立體化建設通過... 簡單說就是台北蓋完了,就開始立法限制其他縣市,標準天龍人思考!
作者: kutkin ( )   2019-11-23 14:47:00
台鐵要是能做好,何必立體化
作者: ddt888068 (牧羊犬)   2019-11-23 14:48:00
臺灣中央地方資訊整合太差了...
作者: labbat (labbat)   2019-11-23 15:07:00
崴利大以為行政辦法都能像年改一樣朔及既往推翻吧
作者: ViewEye (看~~~什麼東西)   2019-11-23 15:08:00
1樓的資訊lag太多了吧,新版的作業要點後來有整個大改過好嗎?就是因為舊版的漏洞太多,導致縣市政府一堆都只想鑽漏洞叫中央出錢出力,後來才改成這樣要求所有項目要說的一清二楚、該取得的同意函要取得,不在像以前那樣只要符合要點規定就可以送,現在卻必須要具備很多確認函才送的過,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地方政府提案應要審議思考必要性與財務負擔性!然後!最重要的是,這次新版的作業要點修正的時期還是在現任蔡總統、行政院長是賴清德、交通部長是賀陳旦的時期修正出來的,出自誰手?就是DPP自己時期的產物,現在交通部,還是部長自己出來回嘴,前陣子還想把自償率條件砍了,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
作者: williechen (佑瑋)   2019-11-23 16:07:00
原po,我的邏輯沒錯啊,台北蓋完看到台中台南高雄接著要蓋,101年趕快立法,讓地方政府負擔變兩倍,已經通過的來不及了,但之後就如你看到的一個都過不了了
作者: BFer (AS)   2019-11-23 16:10:00
幫補血
作者: williechen (佑瑋)   2019-11-23 16:44:00
我同意制度越嚴謹越好,計畫要規劃好讓效益極大化,但一個要點那麼多年來沒有人可以合格,就代表有問題。林之前就說過,嘉義彰化宜蘭三個高架化,整個計畫中土地、場站空間都沒善用,也沒有對應的都市計畫。他現在政策是鐵路中央蓋,但地方政府要啟動周邊都市計畫土地開發,讓效益極大化。但提供這些意見本來應該是這些委員的價值不是?這些年計畫動彈不得,這些有意義的意見也沒人提出,台灣整個建設停擺
作者: mash4077   2019-11-23 16:56:00
應該有不少台北人一年見不到一處鐵路平交道...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11-23 17:03:00
週邊土地開發就是現在用來騙自償率的工具,呵呵呵不然桃鐵地下化的自償怎麼生得出來委員不會提這意見?是委員不好意思說不要唬爛土地開發效益灌水最厲害的是每個案子都是開發導向,然後都敢說這樣開發是不是互相競爭
作者: railfan   2019-11-23 17:32:00
台北車站地下化是中央出資40%,地方60%;松山專案中央50%,地方50%。
作者: xy1904312 (NatsuNoHaya)   2019-11-23 18:18:00
只要土地開發就能隨便立體化?那我也會當委員啊!雲林捷運效益不足?土地開發啊!
作者: colin90149 (王者之狂‧狂者終不悔)   2019-11-23 18:37:00
2012年的要點就說,計畫申請的時候就要寫財務分析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9-11-23 18:59:00
我還以為台北是中央全額處理的。當時還跳過省府辦理
作者: mash4077   2019-11-23 19:03:00
上方要點中,地方政府的計畫申請應包含土地開發構想
作者: babosa633 (足球小匠yee)   2019-11-23 19:49:00
沒人過代表代替措施完全不想考慮,只想立體化
作者: shter (飛梭之影)   2019-11-23 20:25:00
土地開發這件事真的很難講,汐止鐵路高架化時沒有土地開發結果汐科站遠雄蓋起來賺大錢,對面的國有地還是一塊山頭然後汐止站旁邊的都更也沒有和汐止新站一起規劃設計現在基隆輕軌打算開發北五堵就不知道成敗如何了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9-11-23 20:49:00
因為汐止那時候主要是解決淹水問題和蓋汐科跟樟樹灣這兩個站吧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9-11-23 20:57:00
所以直接訂成法律是有必要的日本蓋高鐵是法律規定的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9-11-24 01:48:00
有規定的長崎難產中,規定外的秋田倒是用迷你新幹線跑很多年了。這也很難說啦。我當然支持整體規劃先行。只是現在開始....來得及嗎?
作者: kkStBvasut (奧匈帝國皇家鐵道)   2019-11-24 22:19:00
全幹法無助於高鐵興建吧... 國鐵說他沒錢政府也不會幫多少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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