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前輩 有沒有這類經驗
避免被特定個案 儘量模糊說明
我承辦人
受理一個申請
內部流程都跑完了 主管也核可發文
但要發文前
有司法調查機關來文說 申請內容有問題
要來扣申請資料
假如申請資料真的有問題 那應該就是申請不具備要件
但這部份不是我可以審查的
這樣的話 我應該要發文嗎 還是展延等偵辦結果呢
因為就形式上 確實已經符合申請要件跟主管核可
直接發文應該也沒有責任
但 若都已經來文說要調查 萬一最後偵辦是真的
發文前 是變成申請不核可
發文後 就這個處分被撤掉而已
我應該也沒事
那我該先發文好 還是等偵辦結果 先展延好呢 ??
又若是選擇展延 最後真的偵辦出來申請有問題
但主管都核章了
是上簽再重跑一次就可以了嗎 ?? 前面作廢 ??
我問親戚老公務員 老公務員是說 直接上簽 或口頭問主管
感覺很合理 但也有點怪
請教一下 處理邏輯上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2025-07-03 17:19:00建議重簽,說明要件型式審查合格,但有司法調查。建議你應該要下決定,暫不作成處分。 但是副本要不要給申請人要注意有無過失洩密問題。更正一下,處分還是要正本回復申請人,要有理由。感覺有點棘手,會政風單位看一下意見。
作者:
states (休息一下)
2025-07-03 19:51:00建議敘明理由重簽,並確認有哪些單位要會辦
作者:
TsaoJJ (完全沒有畫面)
2025-07-03 20:32:00直接問主管吧 看起來你們沒有奉核後8小時內發文的規定
作者:
lapidoth (光明之子 真理三光)
2025-07-03 20:36:00請問樓上規定在哪?
作者: ws92262 (MassAcrelolz) 2025-07-03 21:02:00
台北市就有8小時內發文的規定,不然要被記點…
作者:
ouyang (源自於修車的熱愛)
2025-07-03 22:01:00會政風以外單位 應該都會回貴單位本於權責卓處吧....不過看處分的性質 如果是我 我一定不會核因為出事了 一定是承辦人扛 不管是國家賠償 還是損害賠償幹嘛給自己找麻煩因為現在公文都一定是要承辦人做成決定 長官決行所以你要嘛 同意 要嘛不同意至於案件性質 你也可以打去問書記官 有沒有洩密的可能來決定要不要在說明部分 詳述理由因為現在個資法 陳情法 偵查不公開 不小心就變成過失洩密的當事人了看你做成行政處分的性質吧 建議先問問政風意見書記官也可以問問 問一下申請人所涉案件當然你也可以依法形式審查合法做成處分千萬不要口頭問長官 如果是類似地政有國賠風險的真的出問題 你就麻煩大了重簽 都寫進去 當然你要做決定 問問你上一層的意見很多政風也都不清楚 陳情書很容易涉犯過失洩密所以小心為上 沒有賺很多錢 不要搞到自己
作者:
a112268 (a112268)
2025-07-04 00:32:00當然是重簽啊,都司法調查了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5-07-04 07:50:00無罪推定只在法院適用吧...-.- 你行政機關在無罪推定啥行政處分只有准否 尚在調查程序中 你又不是認定有罪無罪的人司法機關覺得可能有問題要調查 那就嚴格審核點啊...-.-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25-07-04 10:41:00假設一個場景,檢察官:來扣資料了,你還硬要發文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5-07-04 16:29:00怎麼可能展延等偵辦結果 偵辦會多久誰知道呢
作者: ycutr (追魂) 2025-07-05 00:13:00
之前也碰到過,但因為行政程序還在走,辦到一個階段後才暫停。但過程很煎熬
作者: ycutr (追魂) 2025-07-05 10:14:00
重簽,但要想好說詞函文給申請者
作者:
kaichun (有病)
2025-07-05 11:52:00寧願得罪民眾也別跟司法機關的人扯上關係,能離那些狗東西多遠就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