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明年初的活動...現在民政局發公文要我們區公所協助宣傳...
如果要我們自己畫的文宣要新聞局審核通過才可以放上去給民眾看...
第一次送審...他說有規範所以要照著上面的規範畫..
所以沒過...然後那個小姐還跟我說要再送唷!
第二次我照他們的規範畫完了...送審..
今天才跟我說以後統一照公版的就好了...
給我莊孝維就是了...
要照公版的你公文直接附件過來就會幫你宣傳了..
還搞得要送審...
第一個...為什麼要送審壓???各單位自己宣傳自己的文宣...
第二個...圖沒有應景的感覺...我畫了個應景的圖放上去也說不能放...
第三個...後來照規範畫出來了結果要我們全部的都要照公版...
我同事說我畫的比較好看就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