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大遭檢舉學員竄改成績 巡官想回鄉七十

作者: rainandwind (臺語是客家話)   2018-09-18 23:51:42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3374651
警大遭檢舉學員竄改成績 巡官想回鄉七十分塗成九十分
107/09/18 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就讀中央警察大學二技行政系的高雄楠梓分局陳姓巡官,為求順利分發回鄉,今年四月竄改考試成績,警大被指處分不公。警大回應,陳確實竄改成績,但分數事前已由老師登錄未影響實際作業,當時已依校規記陳二小過,調離實習幹部職。
警界和媒體收到一封檢舉信指出,陳姓巡官涉嫌在校內研究大樓三樓綜合教室,以立可帶將第四學期期中考科目警察職權行使法單科書面成績,從七十分竄改成九十分,錯六題改成錯二題。
信中提到,陳先被同學發現,當天下午二點經老師收回考卷經同學反應,才知考卷遭竄改。並檢舉人指控陳透過之前自己當過系代表、現任學校實習總隊長關係,私下找師長處理,由校方要求舉發同學封嘴,並認定陳是「自首」。
檢舉人質疑,陳的行為怎能算自首,行為嚴重違反校訓「誠」,為了分發回故鄉處心積慮,品德操守有失,並質疑校方規避召開訓育委員會,僅撤換實習總隊長、減輕記過處分等。
中央警察大學指出,陳員確實於四月十八號上課時,拿到老師批改完的考卷,「因為不確定成績是否已經登錄」,才竄改成較高的分數,當下也有其他同學發現,陳自覺用此方法過於粗糙,隔天向該課老師坦承有私自更改成績。
警大說,由於授課老師改好考卷就隨即將成績登錄,發給同學看目的除了確認分數,也給他們作檢討,了解錯誤的地方,陳雖竄改但不影響實際成績。該科總成績計算方式為,期中考、平時成績各占三成,期末考占四成。
警大指出,由於事件明確,案發一周內依警大獎懲規則第十條第廿三項,破壞紀律或其他違反規定情形嚴重,經簽呈後將陳記二支小過、撤掉實習總隊長職務,但其行為沒有實際影響成績,認定不屬作弊,也未涉及刑事偽造文書等。
據了解,實習總隊長任期結束可獲一大功、二小功,陳擔任該職已超過三分之二時間,畢業前一個月發生竄改事件,警大認為他先前努力並不可完全抹滅,最終給他一個小功。
校方說,學生在校功、過主要影響操性成績,陳的二小過、一小功,以及其他科目總成績結算下,加上畢業後高雄有開缺,最後陳才得以順利分發回去。
警大人員透漏,陳在校成績優異,各種表現積極突出,也很關心同儕,可能是求好心切,想回高雄服務才一時失慮。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9-19 09:22:00
ㄜ 求好心切意思比叫像是想把事情做好 這根本不是想把事情做好 單純只是想把事情導向有利自身的狀況而已啊
作者: spector66 (天氣預報)   2018-09-19 09:24:00
求好心切三小
作者: centredman   2018-09-19 09:57:00
哈哈哈 記過反而會升官 哈哈哈這樣沒有違造文書喔 哈哈哈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8-09-19 10:36:00
很好奇這見解 沒違造文書的原因是以是否登錄成績判斷考卷不用留底
作者: im31519 (風水似月)   2018-09-19 12:09:00
大概是認定未生損害公眾或他人這點吧
作者: zebracoco (公子吃丙)   2018-09-19 12:09:00
竄改資料是求好心切,那駭客竊取銀行金錢就劫富濟貧嘍
作者: rick6304 (rick)   2018-09-19 12:25:00
警察知法犯法不是很正常嗎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8-09-19 13:31:00
這應該要被開除吧,罪名是愚蠢
作者: edward0811 (友善)   2018-09-19 13:45:00
只一人改,只改一次,老師都不知道?
作者: Peugeot306 (破舊 306)   2018-09-19 15:08:00
偽造文書罪是足生損害 損害是否發生並非要件只是考卷算公文書還是私文書?老師的評分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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