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勞工未休完特休須結算工資 我們也要

作者: cherry56789 (cherry )   2016-12-24 20:10:04
H 大
所以我才說回歸到
休假的人就是休假不領錢
沒休完特休的人就可以領錢
這樣不會有你說的問題
目前實際是
長官不給假,沒休完是你自己的事
如果回歸原本用途
長官若不準假,至少我還有工資
但現實是工資根本給不到該有的額度,
而現在原本說好的16K工資
卻有8000要規定用途
試問妳的加班費老闆說一半要買公司產品你願意嗎?
而且重點是
這產品還是滯銷、賣不出去的瑕疵品
※ 引述《HANABI727 (need be)》之銘言:
我一直想不通國旅卡是特休未休補償金這個論點…
1.名稱上就很矛盾:說是特休“未休”補償金,可是明明就休了14天不是嗎?
2.如果是新進人員,原本如果14天特休都不休
1小時加班費=薪水36000/240=150,總共150元*8小時*14天,可以領16800元
但是有國旅卡,可以休14天,又有16000可以領,等於虧800元換14天休假
這樣哪裡不好?
※ 引述《john1278 (隱星)》之銘言:
: ※ 引述《cherry56789 (cherry )》之銘言:
: : 國旅卡好像很多人都搞不懂
: : 我採用勞動部的概念就是
: : 國民旅遊卡費用 = 勞工的未休完特休須結算工資
: : 是工資、工資、工資
: : 而不是補助 不是補助 不是補助 ((很重要所以說3次
: : 請仔細算一下若14天特休都不用
: : 該給的工資早超過16K
: : 應該主張比照勞工辦理 回歸原始
: : 有休假的人就沒有未休完特休工資可以領
: : 沒休假的人就要給工資
: : 政府這個雇主應該要以身作則
: : 不然企業老闆也可以規定該工資的使用途徑
: :

: 在原po理解的基礎上,
: 個人覺得國旅卡的本質,軍公教是可以跟勞團關心的特休假議題結合啦。
: 在此議題上,張景森一開始就偷換概念,片面把國旅卡定性成「(無償)補助」;在這個

: 性未被推翻前,領國旅卡「補助」的人,都對政府有虧欠,而必須讓這個「補助」為其

: 的政策目的服務。
: 但事實上,這東西一開始的性質是「特休未休補償金」。換言之,政府這個雇主巧立名

: ,把雇工應該得到的特休補償金騙去為他的政策目的服務,還說成是雇主對雇工大發慈

: 地補助。
: 這項離譜的政策,如果以私部門的勞雇關係來呈現,就相當於統一集團的特休補償金不

: 你現金,而是發小七提貨券給你代償,還跟你說這是補助,要你叩頭謝恩一樣荒謬。
: 說到私部門的約僱關係,當初勞基法爭議中,關於七天假變特休假,勞團最大的質疑是

: 休看的到休不到(或是換不到等值現金);但政府信誓旦旦地向私部門雇工保證,特休看

: 到也吃的到,休不到的也可以換現金。
: 可是政府一轉身變雇主,在公務員的未休特休補償金一事上,卻又向民間企業示範如何

: 奪雇工的特休補償金,為雇主的利益服務。
: 如果今天政府都這麼做了,那私部門的雇主在苛扣勞工特休權益的時候,是不是可以據

: 而振振有詞呢?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12-24 20:22:00
這政府無恥在明明就是想省錢把不休假加班費變成國旅卡還要把國旅卡講成是對軍公教額外的補助 讓勞工仇視軍公教
作者: ad58520 (果汁)   2016-12-24 20:27:00
回歸不休假加班費,可以讓勞工不再覺得公務員有國旅卡就是爽,又可以解決公務員的怒火,何樂不為
作者: MsKing (MsKing)   2016-12-24 20:30:00
這樣政客就不能省錢順便提振經濟 也不能把勞工的不滿轉向公務員發洩 很不方便
作者: jiunyug (均)   2016-12-24 20:32:00
就還停留在以前的特別權力關係思想啊
作者: cherry56789 (cherry )   2016-12-24 22:34:00
是不能圖利廠商 選票就少 樁腳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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