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國旅卡司法途徑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6-12-24 13:34:58
※ 引述《awanderer (water)》之銘言:
: 一.前言
: 在有休假的情況下,國家還有給你旅遊補助,這個補助確實是額外多給的,所以他要限制
: 你怎麼花才可以核銷,你似乎沒辦法說什麼。所以你要爭執的是強制休假的合法性,而不
: 是限制怎麼花才能核銷的違法性。
: 二.強制休假的合法性
: (一)強制休假規定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公務員服務法授權,核其
: 規定未逾母法授權範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 (二)強制休假天數僅14天,並非強制全部休假均須休畢,縱僅有14天以內休假之資淺公務
: 員而言,侵害亦屬輕微,且係要求於一年內請畢,應有足夠時間安排工作與假期,故亦無
: 違比例原則。
: (三)綜上所述,強制休假係為使公務員適度休假調養身心而設,目的具正當性,且手段必
: 要,合法合憲,結案。
: 三.附記
: (一)拿勞基法來對照公務員是最不智的,勞工與公務員本來就兩個體系,只要一句立法裁
: 量自由就打死了,那是勞動基準法,不是公務員服務基準法。
: (二)大法官都肯任基於國家財政困難,可以溯及既往減少退休金了,你一點點不休假獎金
: 就不用想去爭合憲性吧~
: 結論:想辦法把14天假休完最實在,8000還能領就領,其他不想跟團就算了,反正假有休
: 了,旅遊補助就是額外的了
: 以上拙見敬請指教
整段話,講的似乎是很有道理,可惜前提是建立在「公務員有辦法休假」上,
以目前公務員精簡的情況下,很多人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個人的業務都不
同,你要休假,除了加重代理人的負擔以外,你的工作並不會減少,休一天可
能要加班好幾天才補的回來,請個休假,欠同事人情、還要擔心回來工作做不
完,能認為這樣子的休假,可以使公務員調養身心的人,我個人覺得還蠻神奇
的,請記得,公務員上班很閒的日子,已經過去很久了。
相同的情況,聽軍方的朋友說,精實案後,一個人做三個人的事是正常的,現
在退休俸要減的情況下,又不敢輕言退休,也是很慘;相對於軍公而言,在少
子化的情況下,教算是相對好的,不過教也有小孩難教、恐龍家長的問題,總
而言之啊,目前軍公教的處境都不是那麼好,尤其是年輕的軍公教。
最後,釋字第717號解釋並沒有肯認砍退休金可以溯即既往,摘錄解釋理由書第
四段:「按新訂之法規,原則上不得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
律關係,是謂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倘新法規所規範之法律關係,跨越新、
舊法規施行時期,而構成要件事實於新法規生效施行後始完全實現者,除法規
別有規定外,應適用新法規(本院釋字第620號解釋參照)。此種情形,係將新
法規適用於舊法規施行時期內已發生,且於新法規施行後繼續存在之事實或法
律關係,並非新法規之溯及適用,故縱有減損規範對象既存之有利法律地位或
可得預期之利益,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系爭規定以退休公教人員每月
退休所得不得超過依最後在職同等級或同薪級人員現職待遇計算之退休所得一
定百分比之方式,對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設有上限,使其原得以優惠利
率存款之金額,於系爭規定發布施行後減少,致其退休後之優惠存款利息所得
顯有降低;同時亦減損在職公教人員於系爭規定生效前原可得預期之相同利益
。惟系爭規定僅係適用於其生效後國家與退休公教人員、在職公教人員之間仍
繼續存在之法律關係,並非溯及適用於系爭規定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
關係。況且退休公教人員依據系爭要點辦理優惠存款,係以定期簽約方式辦理
,對於已簽約而期限未屆至之部分,並未一體適用系爭規定。核諸上開說明,
系爭規定之適用,『尚無涉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
作者: awanderer (water)   2016-12-24 13:38:00
這是真正溯及既往跟不真正溯及既往的差別,公務員現在的國旅卡,跟退休金一樣,都是不真正溯及既往
作者: xier (ZWLYS3)   2016-12-24 14:38:00
推-公務員上班很閒的日子,已經過去很久
作者: dalflower (煌大花)   2016-12-24 15:13:00
還是有很閒的 但多半都是俗稱老屁股的人才有這個福利
作者: sf6201 (放手是更有智慧的獲得)   2016-12-24 15:30:00
還有就是臉皮厚不要臉擺爛,就能爽爽過!看過很多機關都是好用的人拼命用,不好用的人爽翻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