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現在是回到行政學所謂的分贓制度嗎?

作者: leoth (小貓)   2016-12-22 07:53:51
就像大家所見現在的情況
引敘版友的話最為貼切
三級機關首長改成政務官
連直轄市、市區長也要改由機要人員任命
難怪新聞報有五萬人加入Dpp
原來是要綁樁,結果ㄧ堆樁腳在公所上班
改天科長也改由機要人員任命也不意外
讓我想起以前讀行政學有教到的
分贓制度,一人得道,雞犬升天
說真的太符合我們現在的情況
讓我們的文官體制被破壞了
唉,我們只能默默做好本分的事吧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6-12-22 08:04:00
期待4年法通過=.=
作者: tabochen (ありがとう)   2016-12-22 08:06:00
先改三級,再改二級,最後一級也改一改好了再來連總統都用任命的好了,一直任命自己,完美結案
作者: tenka92417 (不識庵宗心)   2016-12-22 08:07:00
2018變民進黨大敗就好玩了,再這樣亂搞下去不要說不可能發生
作者: yeomanc (yeomanc)   2016-12-22 08:26:00
每4年總統大選1次,公務員需於4年後自動辭職(退休)好讓下任總統可以自由任命公務員
作者: tanger (阿棠)   2016-12-22 09:08:00
公務員都在扯政府後腿,當然要剷除,以利政務推行 XD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16-12-22 09:49:00
乾脆取消國考,基層公務員都用機要任命不然機要的長官亂搞,都是基層要上法院或吃牢飯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6-12-22 09:58:00
區長已經是很重要的職務了,那些樁腳懂個屁!?吃相夠難看!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6-12-22 10:27:00
三級機關就25人 算啥分贓?
作者: samug (勿忘初衷)   2016-12-22 11:04:00
25人就不算分贓哦~~= =
作者: GODOFSTAND (站神)   2016-12-22 11:23:00
認命的做事,不反抗?政客就是吃定公務人員普遍軟弱這點
作者: iris416 (Mei-Mei)   2016-12-22 11:26:00
神邏輯,1個人2個人不算分贓,那全國幾萬個位置才能算分贓嘍?!同理,一萬兩萬不是貪污,100萬才算喔,啾咪~這種邏輯都不覺得丟臉啊
作者: leoth (小貓)   2016-12-22 11:43:00
政客開先例,日後一定吃相更難看,25人算什麼,以後可能會搞更多啊
作者: zeng225 (言兼)   2016-12-22 12:07:00
選我就是應該 沒選我就是分贓!!民進洞下臺!!\叭叭/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6-12-22 12:35:00
不要臉的政黨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6-12-22 12:37:00
去看看這些三級機關所轄範圍跟預算規模再來跟我講這不是分贓吧 呵呵呵奇妙的是這種作為還會有人幫忙護航
作者: zzzzaaaa (1111)   2016-12-22 13:41:00
控制25個機關的頭頭被護航成只有25人,講得到像很不重要一樣改天總統可以任名縣市長,應該也有一些人會說只是區區2x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12-22 14:27:00
以前買官是把錢交給[個人],現在買官是把錢交給[政黨]
作者: berne (暫時休戰...)   2016-12-22 16:12:00
沒差啊 都是買官 哈哈
作者: susanoo (須佐之男)   2016-12-22 17:24:00
三級機關首長25人,管多少人跟預算知道嗎?某樓傻了
作者: echoing (陪我一起走。)   2016-12-22 19:27:00
三級機關的錢可是狂電二級的啊
作者: apapaps123 (吃草ing)   2016-12-22 20:58:00
自己選的
作者: TREKKER (joe)   2016-12-22 21:08:00
如 果 通 過 , 以 後 想 升 遷 只 能 抱 大 腿 了真 是 悲 哀 ,小英不要放任他們胡搞瞎搞 亂搞 黑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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