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連生兩胎,考績也被主管連打乙等

作者: ceres1209 (臺灣人愛吃黑心食品)   2016-12-21 14:34:31
首先,回一下您的問題,並不是生育就最大,舉例來說,
一個女的仗著自己是孕婦,就擺爛,這樣子,還要因為提
高國家的生育率考績給甲?當然,這不是指您,不過,您
可以自己看看,自己相較於其他同仁的業務是輕是重、是
簡是繁,是不是因為您懷孕了,主管給了您相較其他同仁
比較輕的工作量,原本的工作量由何人分擔?您請了兩個
月的產假,是由何人幫您分擔工作?而這些人的考績是甲
是乙,若這些因為您懷孕、生產而增加工作的人,拿的考
績是乙,您卻拿甲的話,對於這些同仁來說,情何以堪?
第二,會有這個問題,就是因為甲等比例設限的關係,又
甲等比例為什麼會設限?那是因為以前甲等比例過高的關
係,為什麼甲等比例會過高?那是因為大家鄉愿的關係,
大家覺得自己有拿甲就好了,至於那些擺爛的人拿的是甲
是乙,大家覺得基於同事的情誼,不太好意思說什麼,不
管是好是壞,大家通通拿甲,所以,比例限制就出來了(
看看這幾年,也有在檢討司法官考績的聲音,就知道了)
,然後,一群不得長官緣的人,就在爭吵誰拿甲誰拿乙了
。延伸下去,就算設有比例,再爛的人,最多也是拿乙而
已,因此,前幾年,關中才會拿出完全沒有汰劣效果的三
丙考績法草案,為什麼會如此,我覺得公務員自己不願意
得罪人的個性是很大的關鍵(這就和勞工不敢出來罷工一
樣),永遠等著黑人給別人當,自己就等著撈好處。
可以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幾種:
一、機關同仁大家講好,不管甲等、乙等考績獎金大家平
分,甲等給有升等需求的人,如果大家都是沒有升等
需求的人,那就沒什麼差別了,好處是大家不會為了
考績在那邊吵來吵去,壞處是大家調來調去,今年講
好,明年調來的人不一定同意,所以只能治標。不過
,我待過的機關,的確是有些單位同仁是這樣做的。
二、認真的同仁團結起來,給予長官壓力,要求給予擺爛
的人乙等,甚至是丙等,如果長官不願意,那就請拿
乙等的認真同仁申訴,其他人幫忙作證,甚至是把擺
爛的人捅出來,這樣的好處是,如果長官打考績能公
開、透明,如實給予考績,就能進而爭取比例不要設
限,壞處是大家都可能會黑掉,也可能產生派系的問
題。只是,這種方式,最基本的條件就是認真的人可
以團結起來,但是以臺灣人貪財怕死愛面子的個性,
應該很難。
最後,其實我是很想說,考績的事要看開,只是我也做不
太到,像我請婚假那年,我就跟長官說,我願意拿乙,不
過,長官最後不知道為啥,還是給我甲了,讓我對其他同
仁非常不好意思。
但是,後來我離職的原因,其實,考績也占了一部分因素
,我們的機關業務是有分組處理案子的,每組含我是三個
人,每個人負責的業務不同,而我帶了二個組,其中一個
組的同仁出了問題,我幫這個同仁處理他的二個半月的業
務,直到有別的同仁來接這個同仁的業務,也就是說,我
一個人做二個人的工作做了二個半月;沒想到當年12月30
日時,因為我另外一個組的同仁1月1日要調走,長官(和
上面的是不同長官)要調另外一個和出問題的同仁一樣爛
的人過來,我就很不高興了,和長官大吵一架,我就拿了
乙等了,吵完架的時候,我很不高興,想要調機關,結果
機關還不給調,拿到考績通知之後,我就把辭呈遞上去了

我的想法是,如果當年和其他人相比,我的業務沒特別的
重,我請的假又比別人多,我覺得你給我乙,我接受,我
不會去吵;但是,如果我那年的業務特別重,只因為我不
接受你安排爛的人給我,那你就打我乙,我不能接受。
如果您在機關中,業務真的比其他同仁重,那我個人支持
您去申訴,不過,打考績這種東西,就是一種「判斷餘地
」,要保訓會翻案的機會,微乎其微;反之,如果您的業
務量沒其他同仁重,我覺得拿甲算賺到,沒拿甲也應該,
畢竟,搞不好幫您分擔業務的同仁也拿乙,不是嗎?給您
參考。
補充一下,連兩年乙等,並不一定會影響升等,還是要看
狀況,因為三年一甲就可以升等,如果是剛升職等的人,
連拿兩年乙,是不會影響升等的,也就是說升職等後三年
的考績是「甲乙乙」、「乙乙甲」,都不會影響升等。
作者: leoth (小貓)   2016-12-21 15:23:00
拜讀
作者: r96546014 (r9654)   2016-12-21 16:04:00
作者: pk0943 (.)   2016-12-21 16:08:00
推判斷餘地,前面的推文還有人拿性別平等法第31條來說嘴。
作者: TREKKER (joe)   2016-12-21 16:51:00
推。想看原原po文章中的推文,看不到了...連生兩胎非原罪,徵結點在於對機關單位的貢獻度連生兩胎非原罪,徵結點在於對機關單位的貢獻度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2-21 17:23:00
原文是寫他自認沒有不認真 業務也有很多重點考核項目只是自已覺得不是重點 主管覺得才是重點 而且要講別人是因為懷孕才給你打乙 你也要有證明或可以證明才行
作者: alair99 (I think home)   2016-12-21 17:25:00
孕婦的考績不是沒算在比例裡面嗎?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2-21 17:25:00
主管真的笨到在年終考績表寫這樣 你申訴他也是剛好不過這機率很低 不考慮周全就申訴 網友是可以打嘴砲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6-12-21 17:26:00
最大的問題是打考績的過程不公開 也沒有任何檢核點或準則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2-21 17:26:00
當事人銷完假還要回去上班就算要調走也還要回去協調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16-12-21 17:27:00
不管正反意見當事人都應該好好思考才是 到時黑掉這裡建議去申訴的人 有那個人能為他負責人生是自已的想清楚 真的要作 無論事後怎樣 不要後悔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16-12-21 17:48:00
其實還是最推這篇文章原PO的做法 不合則去省的每天不開心
作者: bmtu   2016-12-21 18:11:00
先請半年
作者: BROCKL (吃阿給不知阿給價)   2016-12-21 20:18:00
推此篇 有讓人從不同角度去思考
作者: pttbearity (^_^)   2016-12-22 00:04:00
請問孕婦的考績沒算在比例裡面是指請產假的年度都不算在比例裡面嗎?(例如產假跨年度,今&明年2年都不算?)
作者: AndyPettit (有錢屌就大 有奶便是娘)   2016-12-22 08:47:00
我就是那個拿性平法31條說嘴的人法條意旨就是為了避免可能遭受懷孕歧視的現象至於原原po是真的該拿乙或是遭受歧視就是立法的意旨 透過調查來判斷法律就是放在那裡 什麼叫"說嘴"?因為看到有人說原原po要自己提出證據明顯地,法律就不是申訴人提出證據澄清那句不對的概念 如此而已
作者: hgame   2016-12-22 13:19:00
沒有歧視,但請假多是事實,若有固定配額要吃乙,那原PO機會正常來說會比較高,反而拿甲還會被質疑是不是有山靠有些機關慣例是新進人員先吃個乙先,這樣算歧視嗎
作者: AndyPettit (有錢屌就大 有奶便是娘)   2016-12-22 13:31:00
性平法的歧視規定沒有涵蓋"新進" 補充樓上
作者: play0517 (jeff)   2016-12-22 18:28:00
性平法有規定懷孕就可以不論貢獻度就拿甲嗎?沒有的話妳不就是在說嘴?申訴不用提證據?你法律要不要重修
作者: AndyPettit (有錢屌就大 有奶便是娘)   2016-12-22 18:33:00
哈哈哈 性平法舉證責任反轉的條文想必你是沒看我要拿出性平法的用意講很清楚了 不贅述
作者: play0517 (jeff)   2016-12-22 18:55:00
沒事先了解法條意涵就酸人是我的錯,跟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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