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進,我是100年普考同年10月到職佔辦事員缺,
101年 另考乙
102年 全考甲
103年 全考甲(104年升四本一)
104年 全考甲
請問
1.)如果105年拿棒棒糖,可否升委五本一?
小弟知道依公務人員考績法11條,2年甲可升等
但俸額表四本三和五本一是不同俸點,才有此疑問
2.)如機關有一課員缺(委五或薦六至七),機關內有A和B
A已通過委升薦考試或訓練,現佔里幹事缺(P4-5)
B現為五本一佔助理員缺(P4-5),但未通過升等訓練或考試
內升有需要以A優先嗎?還是A或B皆可(單純看長官意思)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