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作者: bota (llll)   2016-11-23 12:37:52
※ 引述《Mercury0625 (水星)》之銘言:
: 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6條
: 「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本辦法之適用,分批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
: 」
: 我的疑問在後面那部分
: 因為字面意思可以做成兩種解讀(中文真奇妙)
: 1.假設150萬之採購,不得拆成75+75
: 2.假設19萬之採購,不得拆成9.5+9.5
: 我自己的解讀是2可以1不行
都不行,
你要回歸立法的本意,
19萬 跟 2個9.5萬的差別是
19萬要公告, 至少要等5天,...
這樣一來,... 就有競價的可能, 才不會去買到貴的東西
同理:
150萬跟75萬的差別在於,
150萬要等14天,... 等標期愈久, 更多人看到的可能性愈大,
會有更多人來競價,...一定會更便宜的
實務上, 在規劃階段, 都會請廠商估價(如果你跟他買,就是所謂的逕洽),
這個幾乎100%比公告決標後的價格高
,...這就是為甚麼要公告的理由
台南市 8,9萬的 case都上網了
作者: liaomy (挪威的森林)   2016-11-23 22:35:00
台南市8,9萬元上網的到底是好還是不好很多勞務採購,不是好就便宜不過這會逼著大家想辦法湊成一標來辦如果主計抓不嚴,就會再拆成更小額採購
作者: kmy3214 (3214)   2016-11-23 23:16:00
金額太小有時標比較貴 契約用範本執行書面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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