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收到廉政署通知書

作者: prclear (...)   2014-06-27 00:11:38
小弟本身是離職的公務員,已到電子業上班3年了
今天接到廉政署的通知書
通知上沒有寫是要去當證人、被告、約談等字眼
就只有寫事由:貪瀆等
還有注意事項:得選任辯護人,偕同到場,但應提出委任書狀
想跟各位前輩請教:
1.這是被當作被告嗎,還是不一定
2.能否打電話去問更詳細的事由
3.選任辯護人,是指找律師嗎,請問是否有需要?
小弟當然沒有貪汙之類的...
作者: jjer (CCC~)   2014-06-27 00:26:00
公文上面應該有承辦的電話吧
作者: prclear (...)   2014-06-27 00:33:00
有寫XX廉政官,我是想說打電話去問問看事由
作者: Dasboy (fly away)   2014-06-27 00:36:00
應該是被告 如果真的被起訴貪汙 當然要請律師 這是重罪..
作者: Imuran (生而為人 我很抱歉)   2014-06-27 00:54:00
有沒有是廉政官自為判斷的 會找您又沒說當證人應該就是有了所以我才會機機車車的幹活 呆呆板板的生活...就是為了讓避免一切嫌疑... 但除了機車名遠揚外 自己也覺得做人很痛苦
作者: getover   2014-06-27 06:26:00
請問原PO以前單位是?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4-06-27 09:02:00
看有沒做過採購(含工程)、會計、物品管理這些吧如果違反採購法,廠商因此獲得利益,你沒受賄也是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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