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大石油公司該不該為極端天氣負責

作者: colorless (colorless)   2018-07-23 20:01:06
最近各地的暴雨及熾熱天氣,相信大家時有耳聞。
看見美國法官裁決海平面上升不能歸入公害法,
法官似乎認為此番大事應該要交給行政當局還有國會(公眾),
經充分廣泛討論之後再來定奪,而非由他司法部門區區小法官與陪審團就可以下決定。
然則我就想了,若應如此的話,那麼庸俗的邪惡男主角阿道夫·艾希曼的審判
是不是也應該這樣做呢?他們是不是都算作某種工具?
當然在討論這個議題前,有一些問題需要先釐清,
例如:
* 公地悲劇與庸俗的邪惡有沒有可比性,
* 這些公司與官員的認知到底為何
(他們都知道自己在做不對的事,卻認為所帶來的益處更大?)、
在所造成的結果中占了多大的影響、有沒有實際行動驅使結果發生、
有沒有嚴重到必須負責,
* 若是他們沒有做、會不會依然導致同樣結果
(就這兩件事來說應該是的:就算某家公司不做,其他公司還是會起來。
就算 Eichmann 不執行「最終解決方案」,還是會有其他官員接替,
只是他若沒想出個好理由與替代方案,就會因違抗命令死得比較慘罷了。)
* 除了裁決他們、其他人該不該負甚麼責任
(例如參與改變氣候的工業化國家公眾),
* 行為的圖利對象(公眾與自身)不同是不是足以讓他們免罪,
* 他們行為所帶來之改變到底有多好有多壞、衡量之下值不值得使其免罪,
* 是否值得耗費大量社會成本來探討
這些問題等。
在假設這兩件事有可比性、加上其他前提下(例如當時大多數德國人因為屠殺猶太人
而獲得心靈上的慰藉、或者不滿意卻同意……
當然這些假設只是做思想實驗的工具,我相信不是事實。
無論如何,人類向來從改造環境來獲得物質上的享受,包括但不限於農業。),
我發現了一些令人髮指的狀況。
對,Hitler 的確是獨裁者,但是當公眾一同裁決要持續利用化石燃料時,
相對於地球眾生物來說,我們也是獨裁者。
對,Hitler 一黨人不該侵犯人權、最起碼不該做出讓事情無法回復的惡行,
並且事後該賠償受害者、對制度亡羊補牢。
但我們人類對環境的改變、對其他生物的影響又何嘗不是如此?
這兩件事情的差異之一,在於我們站的立場不同。
我們沒有參與大屠殺,所以可以喧嚷納粹該死,
而今天我們每個人卻都是改變地球的屠夫。
就我個人想法,Eichmann、石油公司與我們都有錯,也不應該這麼下去。
為矯正 cost externalizing,這些公司賺的錢有許多應該要分出來在環保上,
這種彌補還應施行在其他類似行業上,
而我們人類也應該節制點、或者發展並利用對地球更溫柔的科技。
至於 Eichmann,以今天這個角度來看,比起絞刑,
讓他終身贖罪、認同自己的錯,說不定會是更好的選擇?
或許在解決這些困難的道德議題前,我們的最佳實作就是訂出盡可能永續的規範;
矯枉過正一點或許也沒關係,先解決燃眉之急,安撫越來越激動的天氣。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18-07-24 09:05:00
1. 人類對於天氣非常系統化的紀錄也不過一兩百年內的事2. 整個人類的歷史有紀錄的大概勉強五千年好了3. 整個地球的歷史是46億 你先說說"極端"從何而來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7-24 10:53:00
贊成人類收拾自己追加的影響,但基本上地球打算進冰河期是誰都擋不住的事情,還不如早點點出太空殖民地…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7-24 11:14:00
我們有冰河紀錄 化石紀錄等各種方法啊,當然是否為冰河期要在考證,但你要注意這題目牽涉多少利益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07-24 12:44:00
光是舉證就先顆顆了吧:試指出劇烈氣候與大石油公司有正相關之可能?如果這個沒弄好,你也無法憑空要石油公司吞下這種社會責任。
作者: zzro   2018-07-24 17:28:00
人還無法看出許多事情的因果 就算有因果夠有權勢也可以免責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7-24 18:14:00
先以溫室效應存在來說,問題在於石油公司用了多少手段掩蓋問題或促進使用,搞不好人家還要推給畜牧業呢…
作者: lbowlbow (沉睡的小貓)   2018-07-25 13:45:00
別小看畜牧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啊,另外真的要算的話人類本身生理上的碳排放量總數也是非常可觀的呢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8-07-28 08:13:00
都互推就好啦,溫室效應跟二氧化碳排放量不一定要綑綁在一起而且冰河期也只是一種說法,剛好無害 沒心理負擔 大家瘋狂燒石油吧,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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