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鍾年晃談勞工放假、一例一休,廣播逐字稿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6-06-29 22:05:22
心得:
本篇為鍾年晃先生2016/06/29廣播節目的摘錄內容逐字稿,
感謝製作發布逐字稿的版友,文中有節目連結,有對節目內容有
興趣的版友也可以直接點擊連結收聽。(開頭段落討論軍方殺狗
事件……。)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SzIr_8 ]
作者: selina0508 (傳承纜線隊的精神)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鍾年晃談勞工放假、一例一休,廣播逐字稿
時間: Wed Jun 29 22:01:1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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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
前略,這段也是在講勞工的假,也很值得一聽喔。
30:27 我的看法是什麼?很簡單,這個方案,看起來資方不買單,勞工不爽快,資方說這樣
加班費太多了,造成我們負擔。勞工說,我們要的是減少工時。而且這樣一例一休,在休息
日老闆隨時可以叫我們去加班阿。
好,那既然這樣,乾脆就改成兩天例假日好了。因為例假日不能來上班,那資方就不能叫勞
工來加班,那自然就沒有加班費的問題。那至於要趕工,你自己去想辦法。那勞工也得到你
想要的,就放兩天假,也不要去加班了,大家禮拜六禮拜天通通放假出去休息出去玩,或在
家休息。這樣好不好?
如果事情有這麼簡單就好了。一例一休,辛炳隆的說法是,那是一個折衷方案,沒錯,這的
確是一個折衷方案。可是問題在於,勞基法的執行能不能落實。如果資方叫勞工來加班,而
勞工也願意來加班,然後也能夠領到加班費,我覺得這個是一個皆大歡喜,雙贏的局面。因
為沒有強迫。老闆說,小陳,拜六加一下班,有辦法嗎?要趕工,加班費一樣算給你。
如果是這種情況,那當然雙贏。可是現在問題來,在現實裡面,有辦法雙贏嗎?在現實的執
行面有沒有辦法雙贏?第一關,資方叫勞方來加班,那勞方如果不願意,他可以抗拒嗎?
我想大家都是勞工,在一間公司裡面,老闆說,小晨禮拜六加一下班,要趕工。你一次拒絕
,兩次拒絕,三次拒絕。老闆會不會對你做記號?「這個小陳是怎樣,怎麼都叫不動,禮拜
六加一下班,塞塞柳柳一堆。」會不會?會。「你看那個小和,我叫他來加班都會來加班。
」會不會影響你的年終考績?會不會影響你的年終獎金?
在實務上,在現實上,會不會出現這樣子的情況?會。所以,勞工真的能夠自願加班嗎?真的
可以嗎?我很懷疑,我真的很懷疑。
第二點,老闆叫你來加班,你也歡喜甘願來加班。結果加班費沒有給,你很生氣,找老闆要
,要得到嗎?如果要不到呢?你去給他檢舉,政府罰你的老闆。根據現行的勞基法,雇主大概
罰2萬到30萬。昨天鴻海就被罰了2萬。
對一間企業來講,因為昨天鴻海被罰,我們就舉鴻海為例。鴻海在台灣大概有幾千到一萬個
員工,我省一個員工的加班費,如果照新制來算,超過本薪,我們剛剛試算是一天領1200元
,假日加班費是1900元。我全部用月薪36000來算,一個員工一天省1900,那如果100個員工
呢,以鴻海的規模,我如果省1000個員工呢?那我可以省190萬。那你最多也罰我30萬,我還
賺160萬。那我幹嘛發你加班費?反正被查到繳罰款就好,我划算阿。
所以,實務上會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會。那綜合剛剛這幾點,我講實務上,先不談法律,因
為我們都知道法律跟實務上是有一段差距的。那勞工能不能夠真正想要休息的人,我真的可
以休兩天,想要加班的人,我真的可以多賺加班費?看起來不容易。那真的還要這樣做嗎?勞
動部真的還要這樣做嗎?
所以我真的建議勞動部,乾脆就一個禮拜兩天例假日,大家休息不要上班,老闆要趕工的,
自己去想辦法。因為你如果照勞動部這個方案,我認為實施以後,大概大多數的勞工,休息
日還是會被迫叫去加班。就算心裡有一百個不願意,但是怕被老闆做記號,怕影響自己在這
家公司未來,你心裡就算一百個不願意,你還是會去加班,那幸運的是有領到比以前多的加
班費,那更不幸的是連加班費都領不到。
這樣真的有保障勞工的權益了嗎?那你說好,資方的需求要不要顧及?我認為站在政府的立場
,當然也要顧及資方的需求。就是有一些企業,真的需要在禮拜六有人來上班,那怎麼辦?
所以站在勞動部的立場,他會認為我訂出了一個也許雙方都不滿意,但是雙方都可以接受的
方案,這是站在勞動部的立場。
但是我再提醒勞動部,你實際執行面有沒有按法做到你的理想?以目前業界現實情況來講,
我認為不太可能。除非你勞動部做兩個配套,第一個,加強勞檢,各地方政府的勞工局加強
勞檢。有沒有強迫員工加班的情勢出現?第二,如果雇主違法不發加班費,或是非必要叫員
工來加班,那個罰則要加重,以剛剛講的不發加班費,他是罰2~30萬。我覺得應該改成,你
只要漏發一個員工,就視罰一次。你漏發1000個員工,一個一萬,1000個就罰你1000萬。不
是說我漏發1000個員工,視為一次事件,那我是老闆,我也不發阿。我繳罰款還比較划算,
那個又不會抓去關。
所以我覺得勞動部真的好好再考慮一下。我們的政府常常犯一個錯誤,立法的時候都想得很
完美,都覺得每個人都是守法的好公民。但是在實務值勤的時候,我們知道,並不是每個人
都是守法的好公民。就是有人喜歡鑽法律漏洞,就是有一些現實在企業界的潛規則,是你法
律所規範不到的。譬如我剛剛說的,老闆叫你加班,你給他拒絕,一次兩次三次,他就點你
做記號了。這個不配合,有機會就會叫你走了,你也永遠升不了官。這種情況,你勞動部有
辦法立法解決嗎?
明天聽說這個案子要送行政院會,還有機會,今天好好的再想清楚,你這樣的立法,真的可
以保障勞工的權益嗎?與其立一個法,資方不買單,勞工不爽快,那不如讓一邊爽快,至少
你不會把所有的人都得罪。
39:49
作者: medama ( )   2015-06-29 22:02:00
資動部:好 那就讓資方爽快好了 一例一休+刪除7天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6-29 22:02:00
修冷氣又來了
作者: Royalwarrior (小桂子是個人才!!!)   2015-06-29 22:03:00
暗酸兩例,柯柯。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5-06-29 22:03:00
王時齊說刪七天,勞工賺更多天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5-06-29 22:03:00
問題是,照這樣算,就算是兩例又怎樣
作者: kevin751231   2015-06-29 22:03:00
現在要把風向轉給落實勞檢護航一例一休就是
作者: derekhsu (華麗的天下無雙)   2015-06-29 22:04:00
叫你來加班你去檢舉,公司一樣可以開除你,或是讓你黑
作者: tjtjtj (新)   2015-06-29 22:04:00
推 這個才是重點
作者: shauhon (萬萬葉)   2015-06-29 22:04:00
勞檢會落實www
作者: sulala000 (墮落吧!人生!我爪的有在u)   2015-06-29 22:04:00
說得真好
作者: shinbird (爆肝就要喝愛肝)   2015-06-29 22:05:00
老闆:小陳,明天來加班喔~! 小陳:我不想耶(被開除)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15-06-29 22:05:00
推,借轉公民版,謝謝。
作者: lapetos (latt)   2015-06-29 22:05:00
現在三立新聞台正在講一例一休,趕快轟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6-06-30 12:27:00
只有鐘年晃講到重點,一堆白痴被7天黨國假帶風向還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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