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fb暱名罵人爛店

作者: ryanben   2021-09-05 06:06:03
事實經過:
我要訂一間旅遊相關的店,
過程中,
老闆Messenger的態度還好,
但老闆電話溝通態度很差
我沒有電話錄音
我一氣之下,
就去靠北XX的粉絲團,
說這間店溝通態度很差,
是“溝通態度很差的爛店”
我有碼掉店名
例如墾丁福華飯店
我寫“墾丁福X飯店”
沒打出全名,
但是下面的留言豆都猜的出我是說那一間
問題:
現在好像對方知道了要告我
請問這樣會被告的成嗎
我有查他的google評論
最少5篇一星評論都說他溝通態度很差了
這樣能證明我不是亂說的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9-05 06:48:00
很多話心裡知道就好,不要去就好,講出來就是自己找麻煩了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9-05 14:37:00
@taipoo 錢奴不懂只會講廢話@taipoo錢奴的幻想愛情故事(與 中天主播 小湯圓)#1X715Q9s (love)#1XAchHfK (Taipeiman)
作者: raphael1994 (拉斐爾)   2021-09-05 16:49:00
樓上二位到底什麼恩怨
作者: vykxtoz (雲)   2021-09-05 18:57:00
親身經驗且客觀評論,沒有加油添醋、情緒字眼,都屬言論自由~你去搜尋關鍵字應該能找到很多律師網站解說
作者: celtics1997 (山東之龍-禁邪賽鴿)   2021-09-05 22:40:00
我是@taipoo錢奴天子的丞相
作者: Pharmarette (Little Mouse)   2021-09-07 09:27:00
親身經歷並有客觀評論就沒問題沒錄音檔這點比較可惜上偵查庭實話實說就好看檢察官心情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