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們群泓科技公司最近在進行人事異動,
人資臨時通知部份員工8月31日開說明會,
內容就是參加說明會的員工要到欣興電子山鶯廠用支援試用的名義,試用時間最長會到今
年年底,若表現良好欣興電子的人資就會把該人員轉為欣興電子正式員工且年資合併計算
,支援日期會另外公佈.
本人有參加說明會,並當下提出無法配合公司人事調動,開說明會的是人資課長他說知道
了,還回說不配合的人員廠長會另外安排,
結果昨天9/1下午人資就把有參加8/31說明會的員工名單幾乎全部都安排指定日期到欣興
電子山鶯廠報到.我個人要報到時間的就在明天.9/3早上…
排版傷眼請見諒
問題:請問我們公司這種人事異動做法是否合法?
先感謝各位幫 本人解惑或提出建議,因為時間太趕,內容大概是這樣,,盼請提出需補
充之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