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家的情況是這樣:我爺爺一共有三名子女, 長女(我姑姑),我爸,我叔叔
然後我叔叔也已經過世了,沒有子女
而我姑姑有三名子女,我家我跟我弟兩名子女。
然後我姑姑的情況是這樣,她很年輕就離家了幾乎可以算私奔,然後又跟前夫離婚了
有三名子女(均已成年),她長期住在南部,只有過年才會回家看望我爺爺奶奶。
而我家是三代同堂,一直跟著爺爺奶奶住的,我爺爺奶奶生前失智症須要長期照護,
也是我爸跟我共同承擔照顧的責任。
然後現在我爺爺過世留下這間房子,我姑姑一回來就開口要450萬,
不然就上法院大家房子賣了分家產。
問題:
那我的問題,從我的角度出發,我姑姑她從頭到尾都沒住在這間房子
也沒有承擔起贍養父母的責任過,就純粹是一個過年偶爾上台北聊聊天住個一兩晚的親戚
突然就這樣一句要分家產,我跟我爸從小到大住的房子就得賣掉分家?
或者要讓她這樣敲詐一筆金錢,心中自然是難以接受。
走法律途徑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1-15 06:04:00房子的價值減喪葬費除與4 再減爺爺的一半扶養費 看有沒有大於450萬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15 07:34:00B大主張官司勝訴的特留分,但這好像很難贏內...
敲詐?你的觀念比較有問題法律的解決方式就是賣了平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01-15 10:41:00那你要怪長輩沒有做生前處理
作者:
Blue6 (不入流)
2021-01-15 15:26:00回文既然這樣 那就嗆對方打官司吧 你們再提補現金的分割方案直接擺爛等對方也行 記得之後接觸時蒐證 有的人不告就單純亂 你證據夠了可以請保護令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1-01-15 16:23:00有些人嗆了真的會有官司浪費時間,不如冷處理拖...就像b大說的等對方。
生前沒規劃,死後就按照法律應繼分來分配。先想怎麼籌錢吧!
就分呀 法律就這樣 繼承權跟你們這代無關法律不是道德綁架就是你比較有理 由其是家務的部份而且錢能解決的事 我都覺得是小事了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21-01-17 21:19:00可以理解你一定會心有不甘,失智長照是很耗心力及金錢,結果姑姑以前都不聞問,現在爺爺過世就跑來分遺產。印象中以前有類似新聞,法官認定照顧長輩是自願孝順的,不影響遺產分配,你要有心理準備結果可能不如你意
作者: rebuildModel (重新建構) 2021-02-12 05:50:00
法律就是垃圾,保障人渣,立法的都智障腦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