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鄰地主人破壞我土地上作物與水路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1-01-13 20:07:56
事實經過:
1.2019年9月已經完成共有土地土地分割,書面約定地上物一個月後歸對方所有。
簽約結束,對方說希望再給他一年時間移動樹木,我同意但不可妨礙我在另塊相鄰土地的
道路拓寬,後來對方徹底妨礙還發生肢體衝突,我已聲明自此以後依照書面契約執行。
(且寄出存證信函)
2.2020年11月2日,發現鄰地地主故意將土地分割後歸屬我的土地上作物全部砍倒
3.2021年1月13日,發現鄰地地主擅自更改"進入我土地後流向他土地的水路",用水管直
接接到他自己的土地致使作物與土地全部乾涸。
我現場致電要求對方恢復原狀,對方嗆我可以報警
報警後,警察到現場不斷強調竹林與水蕹菜因為沒有收成價值,"非經濟作物"。
不成立故意毀損。
水路改道,對方只修改水管沒有封住水源,不算故意毀損。
警察認為這算是民事,並且說如果告故意毀損敗訴,可能會被反告。
我問警察,是指誣告嗎?警察不回答。重複問都不回答。
旁邊警察找來的村長還說即使土地分割後,地上物仍然屬於種植作物的人。
因為太胡扯,我說民法不是這樣規定的。
警察要我指出是民法第幾條規定?
我請他自己去查詢民法,如果擔心地上作物權利問題,我可以出示當初土地分割協議書。
自己放棄權利,總沒有爭議。
最後結論,我錄音錄影情況下(村長躲很遠不說話)
1.鄰地主人承諾恢復原狀,水路在原地復原,我請他說清楚些,他說水管會分流到他的土
地,水流會較原先略弱。
2.砍伐竹林部分,鄰地主人先辯解有口頭承諾一年時間=>我請他說出砍伐時間20201102
之後又瞎扯與承租我土地的承租人談租賃的爭議,導致鄰地地主認為自己被佔用土地。
3.以上對方承諾一個月內恢復水路,我承諾一個月內請承租人移除鄰地上的作物
4.請問處理警察,這算是警察介入調解嗎?是否具備調解效力?
警察否認,聲明僅是排解民眾糾紛,未正式立案,不具調解效力。
5.我打給110確認警察上述4說法,110認同。
問題:
因為鄰地主人的調性並不值得信任,後續再反悔也不奇怪,先上板儲備法律常識
1.不具經濟價值作物,難道就不能告故意毀損嗎?對方修改水路造成土地與作物乾涸,難
道不能告故意毀損嗎?
2.是因為警察非正式立案所以不算調解嗎?請問是否正式立案後,上述雙方承諾可以由警
察調
解,具調解效力呢?
圖:
1.原水管殘骸
https://imgur.com/tuoW28h.jpg
2.土地遭修改水路後乾涸以及修改現狀
https://imgur.com/XYnNwLR.jpg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1-13 20:15:00
警察胡扯...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1-01-13 20:21:00
警察還稱對方妹妹老師,以前是小學老師。不過不管警察怎麼說,我比較關注故意毀損是不是告的成?
作者: Yyyyyy   2021-01-13 20:29:00
警察那純粹是息事寧人的說法 不想跟他們糾纏的話 就直接具狀向地檢署告發就是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1-13 20:41:00
毀損跟是不是經濟作物無關
作者: Yyyyyy   2021-01-13 20:44:00
還有對同一行為見解不同不會是誣告 拿偽造證據去告才會是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1-01-13 21:22:00
原來如此,感謝各位。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21-01-13 22:47:00
調解要找調解委員會 其他都沒有效力警察不管民法 刑法要提告自己講明堅持立場拿三聯單 剩下是你跟對方上法院的事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1-01-13 23:12:00
結果對方說要恢復原狀,但不願意把作物恢復,看來只好提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1-01-14 14:58:00
事情小要緩起訴前提也是他先賠錢且有良好犯後態度...當然,律師不會說死,只會跟你說有可能,他也不想負責要是跟你說機會很大結果輸了他就公親變事主...
作者: mc3308321 (阿阿阿阿)   2021-01-14 15:03:00
原來如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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